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星辉环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核准,公司截至2022年1月10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48428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的工作,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8253.16万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月10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9617.92
回购股份9990.25
1项目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5433.11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686.73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10347.5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9.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608.17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155408.78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99.3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9.39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0686.7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58775259561134.9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
4405016509010000118510.09
星辉环保行
材料股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34151095147.16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
1569259388880845.94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3916801001000748120.99
合计339.16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委托方受托方期末余额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9109.96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42177.07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16286.17
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2774.38
合计110347.5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10347.58万元。其中:
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9109.96万元;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
为人民币42177.07万元;于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6286.17万元;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2774.38万元。
3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原项目建设内容“2条7万吨/年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4条5000吨/年双螺杆挤出共混生产线及1条2000吨/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调整为“1条15万吨/年的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及1条2000吨/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原投资总额“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
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6357.30万元”调整为“29617.92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司农专字[2026]26000470
039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星辉环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辉环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查询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
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意见,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739.3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608.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66%是否已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性是否发
目和超募资承诺投资进度(3)=(2)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目(含部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金投向总额/(1)态日期效益分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2022年11是56357.3029617.92199.3929617.92100.00%15.03否否生产项目二月期工程承诺投资项
56357.3029617.92199.3929617.92--15.03--
目小计投资项目调
整后剩余募--26739.38-------
集资金(注)
6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
否68514.2468514.24-------途补充流动资
否116000.00116000.00-116000.00100.00%----金
回购股份否9990.259990.25-9990.25100.00%----超募资金投
194504.49194504.49-125990.25-----
向小计
合计250861.79250861.79199.39155608.17--15.03--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
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及预期,新增产能未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
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1、公司超募资金194504.49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2年2月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
7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
2、其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6380.9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6087.84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0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经公司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8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截至结项时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992.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10686.73万元,其中339.16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0347.58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注:原计划用于“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以下无正文)10(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杨阳欧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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