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5证券简称:龙磁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
场1号楼23层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51884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1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4人,代表股份
4182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9169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2715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55%。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夏园强律师、梁天锐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2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2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1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2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4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78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关联股东熊永宏、熊咏鸽、朱旭东、熊言傲、Xiong Mei Jia、葛志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3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1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881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79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2025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2026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夏园强律师、梁天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