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89 人调整为
186人,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为 121.10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后确定的全部激励对象均未超出
《激励计划(草案)》所载明的人员范围,各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亦未超过《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一)授予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6年 9月 4日为授予日,该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的交易日,且未在下列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1.20 元/股,授予总量为 121.10 万股,授予对象共计 186名。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9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