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 8月 18日至 2026年 8月 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65)。(三)2026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四)2026 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人自愿放弃参与本
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89人调整为 186人,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为 121.10 万股,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后确定的全部激励对象均未超出
《激励计划(草案)》所载明的人员范围,各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亦未超过《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
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