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6证券简称:佰奥智能公告编号:2026-023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9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25.9566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7.17元/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办理25.95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25.15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
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姓名职务国籍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80人)35.8715100.00%0.56%
合计35.8715100.00%0.5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第一个归属期50%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50%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对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或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定比2024年度营业收考核年度定比2024年度净利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入累计增长率(A) 润累计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
202520%16%20%16%
属期
第二个归
2025-202650%40%50%40%
属期
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或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实际完成情况对应不
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P≥100% X=1(A/ Am或 B /Bm 取孰高) 80%≤P<100% X=80%
P<80%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归属相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根据公司制定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2、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
对象办理25.95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3月21日
2、授予数量:35.8715万股(调整前)
3、授予人数:80人
4、授予价格:25.15元/股(调整前)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姓名职务国籍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80人)35.8715100.00%0.56%
合计35.8715100.00%0.5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5.15元/股调整为17.17元/股,授予数量由35.8715万股调整为
51.9232万股。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3月21日,本激励计划于2026年3月20日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选;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对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或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定比2024考核年度定比2024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年度净利润累计增归属
考核年度 长率(A) 长率(B)期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
第一告,2025年营业收入为
个归202520%16%20%16%995346655.91元,相较于2024属期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3.66%,归
第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个归2025-202650%40%50%40%99823590.44元,相较于2024年属期净利润增长率为264.18%,剔除股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同比增长率为299.88%,本激励计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或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实际完成 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情况对应不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核满足目标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公司层面归属系数的归属条件,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达成率(P)
(X) 比例为 100%。
P≥100% X=1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A/ Am或B /Bm取 80%≤P<100% X=80%孰高)
P<80%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本激励计划的80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中,79名激励对象2025年年度考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核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对应权益不得归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属。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
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3月21日
(二)归属数量:25.9566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79人
(四)授予价格:17.17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本次可归属本次归属数量占已姓名职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万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万股)股)比例
核心骨干(79人)51.913225.956650%
注:上表已剔除本次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与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0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归属的79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25.95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9566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25.9566万股。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