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7证券简称:浙矿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3180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10万元。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具体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