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2025年度经审
计的收入总额为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2024年度,中汇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年年报)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同时中汇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汇所审计小组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
境外审计、内控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参与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以及职业能力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有效监督了其审计工作的开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所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中汇所在公司年报审计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