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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瑞)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瑞)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杨瑞,男,1970年0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曾任职于安徽工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现任温州大学教授、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力诺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

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是否连现场方通讯方应参会委托出缺席次续两次召开次列席次姓名式出席式出席次数席次数数未亲自数数次数次数参加杨瑞95400否22

本人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慎的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积极履行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确认、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积极履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积极构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通过股东会等渠道听取建议。并通过督促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增强公司运作透明度。同时,本人坚持学习监管法规,提升专业素养,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将实地调研与会议审议相结合,切实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能。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

并基于对市场变化与舆情的审慎分析,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履职条件与人员保障。在信息沟通方面,渠道畅通高效,本人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重要经营与决策信息,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同时,管理层对独立董事所提意见和建议始终予以充分尊重,并及时组织专题讨论与反馈,形成了开放、务实、双向的良性沟通机制,有效促进了科学决策与规范治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点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予以关注和监督,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前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风险识别能力、人员配置、投

资者保护能力、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等方面进行核查,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审核,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19名激励对象拟归属的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5名激励对

象拟归属的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74.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

(五)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拟以现金26000.00万元购买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股权

的方式取得其100%股权,公司已于2025年6月按约定支付完成第一期款项支付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公司已持有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紧跟证券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最新动态,不断提

升专业履职能力。工作中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原则,紧密跟踪公司规范运作,主动与管理层沟通重要事项,严格监督财务与业务状况。在董事会层面,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的复合作用,助力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以专业能力服务公司发展大局,通过深度参与治理优化与经营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公司在复杂环境中实现稳健前行。特此报告,谢谢。(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述职人(杨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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