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工作方面充分遵循了独立性、客观公正等原则,勤勉尽责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并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
截至2025年末,中汇拥有合伙人117名,注册会计师688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开始为本成为注册开始从事开始在本署及复核公司提供姓名职务会计师时上市公司所执业时过上市公审计服务间审计时间间司审计报时间告家数项目合伙
沈大智人、签字注2004年2005年2017年1月2023年3册会计师签字注册高凌飞2018年2010年2017年1月2025年1会计师质量控制赵亦飞2001年2000年2011年6月2024年3复核人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
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
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
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
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3、项目质量复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
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4、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关键
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人员配置等事宜,与审计委员会及经营管理层开展了充分沟通。结合公司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聚焦被审计单位核心审计领域,重点涵盖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及关联方交易等事项。
中汇在完成初步审计工作后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就2025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定后核心财务数据、初步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及总体审计
结论等内容充分交换意见,并据此制定了详尽的审计计划与工作时间表,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切实满足公司相关报告的披露时限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中汇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汇目前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总体评价
2025年度,中汇始终恪守独立审计原则,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并秉持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职业操守,有序推进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任务,出具了规范、清晰、及时的审计报告,有效履行了外部审计职责。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