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证券简称:浙江力诺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近三年签
开始为本成为注册开始从事开始在本署及复核公司提供姓名职务会计师时上市公司所执业时过上市公审计服务间审计时间间司审计报时间告家数项目合伙
2017年1
沈大智人、签字注2004年2005年2023年3月册会计师签字注册2017年1高凌飞2018年2010年2025年1会计师月质量控制2011年6赵亦飞2001年2000年2024年3复核人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83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
计收费18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以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在独立审查、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人员配置、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7日召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记录;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