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证券简称:博汇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博汇股份。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
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57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12%(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801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7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7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1177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36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
反对2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5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0%;反对2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0%;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4、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5%;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8、审议通过《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5%;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41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
反对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8%;反对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5%。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4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
反对1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1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
反对1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4%;反对1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夏亚萍女士、王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5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许洲波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