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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39证券简称:博汇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3月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91万股。其中:

(一)激励对象离职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3.11万股。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故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4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3.91万股。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事项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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