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证券简称:博汇股份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829634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4963575股变更为
28813394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963575元变更为28813394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莲联系电话:0574-86369063
邮政编码:315042
电子邮箱:bohui@bhpcc.com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博汇股份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