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39股票简称:博汇股份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Bohui 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二〇二五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1-1-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7775.60万元、227949.58万元和
281564.2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294.96万元、-30989.84万元和-5775.51万元,自2023年度以来持续亏损,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下降趋势,主要为受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影响,公司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设备停产以及成本增加等原因所致。
若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的举措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未来不能有效改善和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产品毛利持续下滑、新业务开拓进展不及预期,则公司会有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资产主要为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和45万吨/年原料适应性装置,截至2025年末,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2974.5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8.93%。
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增加,毛利空间收窄,导致长期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2023年和2024年计提减值分别
1-1-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为6288.52万元和6546.70万元。
若公司未能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环境等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成本继续上升,或市场开拓、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长期资产可回收金额下降,公司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可能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值分别为34473.80万元、32452.70万元和
37042.32万元,规模较大,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87、5.73、7.92,存在波动。
受宏观政策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成本提高,同时,受国际油价快速变化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库存商品面临跌价风险。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对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3534.16万元、2955.97万元、
5014.34万元。
一方面,如果未来行业政策、下游需求等宏观环境因素出现明显不利变化,则公司产品成本可能进一步提高,存货存在进一步跌价的风险;另一方面,原材料备货占用了较大的流动资金,若管理不善,将影响经营效率,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5.48%、77.80%和56.54%,流动比率分别为1.20倍、1.06倍、0.8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2倍、0.73倍、
0.40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短期偿债指标较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0409.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30549.82万元、长期借款余额13012.54万元,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
如果未来外部宏观政策以及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或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波动而无法及时偿付相关债务,可能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偿债风险,对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五)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及财税[2011]87号文、财税[2014]17号等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出台后,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及衍生品征收消费税;2024年8月复产后,公司不再生产重芳烃及衍生品,不再享受财税[2011]87号文、财税[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若未来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继续取得相关资格认定,公司将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后续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根据原鑫曦望合伙与文魁集团、金碧华、夏亚萍签署的《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在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原名称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本次发行完成后,原鑫曦望合伙将逐步改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
(七)开展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的风险
1、公司开展新业务的风险
本次事项是公司的子公司无锡极致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跨界风险,面临全新的挑战,未来经营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国际政策、行业及国内外环境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国际政策、行业及国内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加重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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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营资质的风险
从事本业务的公司或公司的业务合作方需取得 IDC运营资质,如该行政审批流程延迟或合作方等相关单位未取得 IDC 运营资质,则可能导致一定风险。
此外,如行业监管政策后续收紧则可能对公司的运营资质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4、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公司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经验缺乏导致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快速学习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5、资金压力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及智算业务的实施,公司业务的开展可能需要占用更多的营运资金,将导致公司未来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八)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2023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及衍生品征收消费税,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并缴纳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47953.17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若未来公司生产经营适用的税收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相关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大提示
1、本次发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原鑫曦望合伙,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
1-1-6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股票。原鑫曦望合伙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43.28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5.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不超过
4159590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原鑫曦望合伙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
发行股票的30%,原鑫曦望合伙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2025年2月10日,发行对象原鑫曦望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文魁集团及
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夏亚萍签署了《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等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存在与股票上市条件不符的情形。
7、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持股比例共享。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
1-1-7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8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一、重大风险提示..............................................3
二、其他重大提示..............................................6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7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8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0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42
六、关于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的说明......44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47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5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5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5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4
八、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54
九、“两符合”“四重大”情况..................................56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8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58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58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58
1-1-9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6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62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6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结构、高管
人员结构变动情况.............................................63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
情况...................................................6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
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6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情况................................................6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65
第五节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66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66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69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71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素....................................................71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74
三、财务风险...............................................74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8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8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8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8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87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88
1-1-10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博汇股份、发行人、指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博翔新材料指宁波博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恒帆指浙江自贸区恒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无锡极致指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云骐信息指北京云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起航新材指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起程新材指宁波起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文魁集团指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鑫曦望合伙指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无锡原鑫曦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鑫曦望合伙的执行原鑫曦望公司指事务合伙人
江苏原力指江苏原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鑫曦望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惠山科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鑫曦望合伙穿透后的控惠山科创指股股东《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控制权收购框架协指伙)与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碧华、夏亚萍关于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股份转让协议》指伙)与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指认购协议》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指充协议》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
《表决权放弃协议》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和《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夏亚萍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
发行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无锡惠山原鑫曦本次发行指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不超过
41595905股(含)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公司章程》指《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1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报告期末指2025年12月末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联民生保荐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
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师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本募集说明书指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又叫做重油、渣油,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解释,一般是燃料油(重油、渣油)指指原油经蒸馏等方法提取汽油、柴油后而留下的黑色粘稠残余物,或它与较轻组分的掺和物通过对燃料油进行物理或化学方法的处理,将其转化为更高附加值产品的过程;燃料油深加工的产品种类丰富,应燃料油深加工指
用领域广泛,如船用燃料油、炉用燃料油、其他化工产品等
环保芳烃油通常是指稠环芳烃含量小于3%的芳烃,其中普通环保芳烃油指芳碳率(CA%)小于 20%的环保芳烃油,普通环保芳烃油芳碳率较低,一般用作润滑油基础油和白油基础油。普通环保芳烃油用作润滑油的基础油时,特种油(环保芳烃油)指能改善润滑油的抗氧化性、抗磨性和环保排放要求等特性,生产出高端的润滑油产品;普通环保芳烃油用作白油的基础油时,经过溶剂精制、加氢精制等手段处理后,可以转变成为食品级和化妆品级白油,用于食品加工、化妆品加工等行业
重芳烃为分子量大于二甲苯的芳烃混合物,主要来源于重整重芳烃、裂解汽油重芳烃、燃料油深加工重芳烃和煤焦油;
重芳烃及衍生品指重芳烃衍生品饱和烃含量较低,芳烃与胶质含量之和在
60%-90%之间,含有大量单环、双环、三环、四环、五环芳
烃和噻吩等衍生物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1-1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Bohui 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注册资本:294963575元
法定代表人:王律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2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 300839.SZ
股票简称:博汇股份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经营范围: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石油
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
加剂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前注册资本为294963575元,注销后注册资本为288133941元。公司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1-1-1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52745181.7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968905798.21%
合计2949635751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前10名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621161632.62%
2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3207053810.87%企业(有限合伙)
3陆新花78525042.66%
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68296342.32%
证券账户
5丁碧霞49066251.66%
6李怡名45769811.55%
7何林韬40600001.38%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双债增强债38622501.31%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洪淼松31035141.05%
10李裕婷30192621.02%
合计16649292456.4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文魁集团持有发行人96211616股股份,股份比例为32.62%,是发行人控股股东,金碧华、夏亚萍夫妇持有文魁集团100%股权,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此外,夏亚萍直接持有发行人71926股股份,股份比例为0.02%。
发行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1-1-1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1)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文魁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1幢
法定代表人:金碧华
注册资本:伍仟壹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125600809X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文具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7年1月15日至2047年1月14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
联系电话:0574-86301600
文魁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金碧华3060.0060.00%
2夏亚萍2040.0040.00%
合计5100.00100.00%
(2)实际控制人
1-1-1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金碧华、夏亚萍夫妇,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
1金碧华中国3302111966********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
2夏亚萍中国3302111967********国华金融中心7层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文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金碧华、夏亚萍。
2025年2月10日,原鑫曦望合伙与控股股东文魁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夏亚萍签署了《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原鑫曦望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控制权变更具体方案如下:
(1)协议转让股份
文魁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2070538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7%)
协议转让给原鑫曦望合伙。2025年4月30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鑫曦望合伙拟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以增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实现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原鑫曦望合伙预计最高将增加持有公司41595905股股份,结合《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转让股份,合计将持有公司73666443股股份(约占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1.89%)。
(3)表决权放弃与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表决权放弃:文魁集团、夏亚萍与原鑫曦望合伙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文魁集团、夏亚萍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在《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本次
发行完成后合计剩余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权利。《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放弃期限为自《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原鑫曦望合伙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高于文魁集团、金碧华、夏亚萍合计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5%之日止。
1-1-16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文魁集团、金碧华和夏亚萍各自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类型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和燃料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
(2024-11-20发布)》,公司所属行业为 C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二)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制
公司所属行业采用政府宏观调控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负责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并指导行业技术进步。
在行业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别负责公司所属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环保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公司所属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
工业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中国润滑油行业协会等,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同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建议;研究、引导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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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序号名称属性发布单位施行日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
法(2018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26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4月29日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9月1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1月1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9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18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9日修正)》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行政法规国务院2017年10月1日(修订)》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行政法规国务院2014年7月29日订)》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行政法规国务院2013年12月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2修部门规章2022年11月1日局订)》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行政法规国务院2009年5月1日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2011行政法规国务院2011年1月8日理条例(修订)》
(2)主要行业政策发布时间文件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明确提出要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
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精细化工产业创工业和信息强核心竞争力;石化行业要重点做好烯烃、芳烃新发展实施方案
2024720242027化部、国家的利用,发展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聚氨酯、年月(—年)》
发展改革委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膜、专用化学
(工信部联原[2024]136等九部门品、高性能胶黏剂等;提升含特种胶黏剂、专用号)
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鼓励精细化工企业对标行业标杆,实施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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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文件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
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关于促进炼油行国家发展改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业绿色创新高质量
202310革委、国家步增强;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年月发展的指导意见》
能源局等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发改能源[2023]1364部门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号)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出要坚持供给提质与需求升级相结合,瞄准科《石化化工行业稳工业和信息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消费升级方向,实施补短板、20238增长工作方案》(工化部、发展锻长板、强基础,增强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年月信部联原改革委等七保障能力,提高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提升[2023]126号)部门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拓展应用领域和国内外市场。
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推动油气与新能源协同开发,提高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调控水平,强化生产用能的新能《关于加快推进能
2023源替代;推动油气管网的信息化改造和数字化升年3月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国家能源局级,推进智能管道、智能储气库建设,提升油气展的若干意见》管网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水平和储气调峰能力;加
快数字化智能化炼厂升级建设,提高炼化能效水平。
《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指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
202211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发展改革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年月关工作的通知》(发委、统计局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改环资[2022]803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号)
提出要依托炼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和技术《能源碳达峰碳中
2022年10改造,进一步完善石油炼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月和标准化提升行动国家能源局
炼化产业技术改造标准,持续推进炼油行业能效计划》提升。
“十四五”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将进一步加快。一是石化化工行业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产量增速逐渐分化;二是产业发展模式正在从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关于“十四五”产能建设转向以“精耕细作”为主的精细化、专工业和信息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用化、系列化细分市场拓展渗透;三是安全环保
2022年3化部、发展月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已成为业界坚守的从业生存底线和发展基本要
改革委等六意见》(工信部联求;四是资源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约束日益趋紧。原[2022]34部门号)我国将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十四五”节能提出要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
2022年1月减排综合工作方国务院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案》(国发[2021]33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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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文件名称发布部门主要内容
号)炼等节能技术。
(3)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是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国家政策鼓励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加快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精细化工企业实施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
公司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聚焦提质增效。公司将抢抓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丰富绿色智造内涵,以两化融合纵深发展,兼顾安全管控和绿色生产,全面推进数字化工厂建设,数智化融合发展,加快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燃料油深加工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燃料油深加工行业属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子行业,根据燃料油的来源、品质不同,燃料油深加工行业主要分为三个领域:一是以重油、渣油等为原料,经过加热、抽提、加氢异构等工艺处理后,生产不同品质或型号的燃料油产品,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二是以蜡油、常压渣油、减压渣油等生产润滑油、环保芳烃油等产品的石油加工领域;三是以催化裂化后的燃料油即催化油浆进一步深加
工生产沥青助剂、橡胶助剂、润滑油助剂等产品,可作为下游沥青、橡胶化工等行业的原材料。
燃料油产品形成受到原油品种、加工工艺、加工深度等多因素影响,其主要技术指标有粘度、含硫量、闪点、水分、灰分、沉淀物等。其中,粘度是燃料油最重要的性能指标,是划分燃料油等级的主要依据,其大小表示燃料油的易流性、易泵送性和易雾化性能的好坏。燃料油(重油、渣油)经过深加工后,可剔除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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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改变粘度,使之成为不同品质或型号、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和燃料油,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2、特种油(环保芳烃油)行业概况
特种油通常是指稠环芳烃含量小于3%的芳烃,其碳率较低,一般用作白油基础油和润滑油基础油。特种油用作润滑油的基础油时,能改善润滑油的抗氧化性、抗磨性和环保排放要求等特性,生产出高端的润滑油产品;用作白油的基础油时,经过溶剂精制、加氢精制等手段处理后,可以转变成为食品级和化妆品级白油,用于食品加工、化妆品加工等行业。
特种油不仅具有传统芳烃油闪点高、耐高温、抗老化等特点,而且还具有稠环芳烃的含量低、对环境的污染少等优势,使得其将逐步取代传统芳烃油在润滑油、白油等行业中的应用。
(1)白油市场概况
白油特指经过提纯、加氢饱和的正构窄馏分的混合脂肪烃,白油系油脂经油厂深度精制、加工脱臭脱色后再予不同程度之氢化,使之成固形白色的油脂,基本组成为饱和烃结构。依据黏度等性质的不同,白油产品分为80#、90#、100#、
110#、120#、140#等多种型号。按其用途又可分为四类,即工业白油、化妆品级
白油、食品级白油和医药级白油。
我国是石油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白油的重要生产和消费市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白油的市场需求在多个领域呈现增长趋势。据智研咨询研究整理,2023年全球白油产量约408.5万吨,我国白油产量约190万吨,我国白油产量占全球的46.51%。我国白油产量自2016年的108.2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19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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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目前,我国白油市场存在结构性供需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业级白油产能充足,但高端白油供应不足,仍需要进口补充。主要原因为高端白油生产门槛高,产品认证严格、复杂,国内高端白油有效供给不足。此外,下游食品、医药、化妆品等对高端白油的需求量较大。
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
鉴于高端白油产品附加值、生产利润高以及市场存在供需缺口,且上下游市场对白油产品品质要求提高,未来白油行业将持续向高端化方向发展,高端白油总体发展潜力较大。同时,随着环保政策加码、环保标准提升以及市场竞争加剧,落后工业级白油产能也将持续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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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润滑油基础油市场概况
润滑油基础油是原油经过精炼、脱蜡、加氢等工序得到的原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主要分为矿物基础油、合成基础油和植物基础油三大类。其中,矿物基础油应用广泛,用量较大(约90%)。
2019年至2023年,我国润滑油产量居于600万吨至800万吨之间,2024年达到826万吨,较2023年的739万吨增长11.77%,市场供需格局整体保持增长状态。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基础油的生产在润滑油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常规基础油的需求整体保持增长,非常规基础油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结合现阶段润滑油基础油市场的发展以及润滑油基础油生产技术的发展水平,未来将对润滑油基础油生产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润滑油基础油市场在产品技术和质量方面具有较大潜力。
3、船舶加注燃料油市场概况近年来,我国船舶加注燃料油市场迎来快速发展窗口期,船供油市场发展不断成熟,国内主要港口也越来越重视船供油业务,青岛、上海、舟山、深圳、广州、海南等多地对地方船供油市场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为船舶加注燃料油市场的新进入者提供了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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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我国华东地区船舶加注燃料油市场消费约占总量的
55%。其中,舟山宁波港为中国保税船用油加注第一大港,2024年舟山保税船用
油加注量达到726万吨,同比增长3%;上海港2024年加注量继续上涨,为国内
第二大保税船用油加注港口,其加注量在415.9万吨,同比增长20.4%。
舟山港、上海港船舶加注燃料油销量如下:
数据来源:恒力期货
2025年5月,全国首单国产保税高硫燃料油期货业务顺利交割,该业务由
公司负责生产符合保税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品级的燃料油,为公司开拓国际船供油市场提供了新路线。
(四)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我国燃料油深加工行业属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子行业,在符合相关的政策条件下,通过安全环保评估和发改委的备案后,各生产厂商均可进入行业自由竞争。
近年来,环境保护标准日益提高,主管部门对于燃料油深加工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生产规模、产品能耗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由于燃料油深加工技术较为复杂,加工难度较高,生产过程中设备容易结垢结炭,并且单家炼化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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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燃料油数量也并不稳定,相对规模较小,为自行建造燃料油后处理相关的生产而投入设备不经济。因此,国内专门从事燃料油深加工的厂商较少。
目前行业内部分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如下: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600346.SH)成立于 1999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民营企业,公司坚持全产业链发展,致力于打造“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PET—民用丝、工业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等新材料”的世界级全产业链发展,拥有 2000 万吨石油炼化项目,是全球单体装置最大和产能规模最大的 PTA 制造商,现有产能1160万吨,在建500万吨,同时也是我国聚酯化纤领域规模化、高端化、差异化的领军企业。
2、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集
炼油化工为一体的年加工能力为600万吨的燃料油—润滑油—沥青型石化企业,是伴随着新中国第一个大油田克拉玛依油田的开发于1959年创建的。克拉玛依石化是世界级环烷基产品基地,国内最大的高档白油生产基地,也是中国石油重要的稠油加工、高档润滑油、沥青生产基地。
3、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油加工量在600万吨/年以上,是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石蜡基原油和环烷基原油为原料,以润滑油为特色产品,同时生产国 VI柴油、石脑油、MTBE、溶剂油料、苯、甲苯、混合二甲苯、重芳烃、石油焦等产品的特色炼厂。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该公司属于燃料-润滑油-化工型企业,前身是始建于1971年的济南炼油厂,目前原油一次加工能力750万吨/年,拥有常减压、催化裂化、柴油加氢、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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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重整、润滑油系列、聚丙烯等30余套主要生产装置,主要生产汽油、航空煤油、柴油、液化气、道路沥青、聚丙烯、润滑油基础油等50余种牌号产品。
(五)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专注化工细分领域,持续推进产业升级
公司深耕燃料油深加工领域,致力于特种油和燃料油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紧紧围绕产业一体化发展思想,深化并拓宽上下游渠道,构建自身上下游一体化优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竞争力,以技术开发、技术升级为核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丰富绿色智造内涵,以两化融合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绿色化产品体系。
(2)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构建绿色石化循环经济
公司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产业发展机遇和挑战,致力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秉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配合、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公司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产业链合作等方式,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公司自主研发了短流程“油转特”工艺技术、加氢工段无异味环保成套技术等核心技术,是应用高压加氢耦合技术、反应器长周期运行技术的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应用,在突破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等方面锻造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完成了多项研发成果转化,保障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立足区位优势,面向多元化市场需求
公司位于长三角地区石化产业集群,产业体系完备。公司所在的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园区”,具备完善的上下游一体化石化产业体系,海陆交通条件便利。全国最大的特种油市场主要分布于华东、华北和华南,其中,华东地区以40%的消费占比位居首位,同时集聚了极为丰富的产业配套与制造能力。公司特种油销售紧贴华东这一国内最大消费市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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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短链供应+敏捷响应+迭代升级”的区位优势;公司毗邻国内最大的国际船
舶加注市场——舟山保税港区,依托这一核心区位,实现了燃料油运输成本与响应速度的双重优势。利用区位优势,公司特种油业务立足华东,辐射全国;
燃料油业务依托舟山国际船舶加注市场,辐射全球。
(4)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打造高素质员工团队
公司秉承“人才战略化”的经营理念,立足于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资源作为公司核心资本来经营,深知在企业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中,专业技术人才是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适应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引进行业内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为企业人才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通过分层次、有重点的员工培训,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从而提升公司人才的整体素质,形成多层次的人才结构。同时,公司通过大力推行人力资源体系改革,借鉴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优化组织机构,打造高效机制,有效激励员工,培育和吸引优秀人才,谋求科学发展,提高公司组织运作效率,发挥协同优势,使公司朝着人才化、科技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5)利用良好的客户口碑,形成品牌优势
公司一直深耕燃料油深加工行业,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之间具有良好的信任基础,客户黏度高。同时,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技术与服务质量,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逐步形成品牌优势。数量众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使得公司的新产品、新服务更容易被市场接受。
公司上下游渠道畅通,依托完善的市场和营销渠道,进一步开发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客户资源优势,发挥品牌效应。
(6)锻造数智化、绿色化发展优势
公司以未来工厂为重要支撑,持续迭代升级,多层次、全链路、全方位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深度应用 5G+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新兴产业技术,实现研发、生产、管理、供应链、服务等全业务流程的透明化管理和智慧化决策,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能力。公司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未来工厂”等多项荣誉,参与编制工信部组织编制的《工业互联网与石化化工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公司将持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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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性推进智能绿色化发展,有效促进智能工厂建设、持续扩大绿色生态朋友圈、逐渐完备科技创新工具箱,全面助力区域数字绿色产业集聚,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2、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尚未建立健全全国性的生产、销售网络,技术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和扩张策略,公司还需要在其他区域进行生产网点布局,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地位。此外,公司正处于发展期,行业面向产业结构调整,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目前,资金约束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降低了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具有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双重特征。公司深耕于燃料油深加工领域,通过自身研发的技术与工艺,生产具有较高价值的各种用途的特种油和燃料油,从而大幅度提升了产品经济附加值,实现盈利。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管理等手段持续创新改进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收率,不断向客户提供性能更好、品质可靠的产品,有效改善了产品品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产品的多样化、多元化,扩展了客户市场及产品应用领域,提升了整体盈利能力,开拓公司在行业领域细分市场的差异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2、采购模式
(1)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分为国内原材料及进口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积极开拓国外原材料进口渠道,充分利用新加坡作为全球第三大石油产业链基地的优势。公司通过不断扩宽原材料采购渠道,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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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确定采购方式及数量。公司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清单,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走访,了解市场行情、产品品质、供应情况。此外,公司建立了行业内富有经验的采购团队,对国内外的石化市场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知,加强对大宗化工品市场的分析,具备较强的供应商发现和选择能力。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国内外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原材料的检验
原材料的品质对于进一步深加工后的产品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公司设置了严格的检验程序以检测原材料的品质。首先,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时,采购人员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了解,比较与公司产品生产上的匹配性;其次,在出厂时,要求供应商对原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的检测,并出具指标检测单;最后,在原材料入库时,再由公司的技质部对原材料进行全面的检验。
(3)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由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库存情况,并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趋势,确定采购数量,再由采购部进行询价、比价后,在合格供货方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并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结合当期的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制定下一个月具体的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并根据实际销售的履行状况适时变更物料及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置。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销售部门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与客户进行沟通,结合市场上同类型产品售价,达成销售订单和合同,实现最终销售。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采用定价结合询价的模式,有利于维护长期客户资源,保证公司长远发展。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覆盖华东、华南、华北区域的销售渠道,为国内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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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及时的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保税油加工贸易业务,自海外采购燃料油,经过深加工工艺处理后销往海外,为公司开拓国际燃料油市场提供了新路线。
5、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关键技术主要来源于内部创新、自主研发以及消化吸收再创新;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客户的市场需求,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理念为导向,进行产品创新开发,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设立了研发部门,依据产品开发需求设立课题组,课题组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开发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对外合作,逐步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配合、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的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产品名称产品特点及用途
无色、无味、无毒、无荧光的石化产品,具有纯度高、稳定性好和安全性能佳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食品(医白油
疗)级、化妆品级白油加工、纺织生产、机械加工等特种油领域。
具有良好的润滑性、抗氧化性、抗腐蚀性、抗泡性等
润滑油基础油特点。主要应用于高端润滑油生产、机械设备润滑及冷却、密封件制造、绝缘料等领域。
碳氢比、残炭、硫含量及金属含量低,热值高且易于炉用燃料油燃烧。广泛用于电厂发电、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它工业炉燃料。
燃料油色黑粘稠,常温下呈半固体状,沸点高,相对分子质量大,金属含量低,用于大型船舶燃料。公司积极开船用燃料油
拓船舶加注业务,目前保税高硫燃料油达到规模化生产能力,抢占国际船燃加注先机。
产品富含芳香烃组分,能有效改善橡胶的塑性,增加胶料的粘性,改善助剂的混合和分散性,提高硫化胶重芳烃及衍生品
的伸长率,回弹性、抗老化等工艺性能。主要在轮胎、传送带、胶板等橡胶制品生产中起到软化作用。
(三)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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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价值及成新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必须,构成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原值1906.38139830.68450.57713.26142900.89
累计折旧921.8238721.64391.29558.3740593.12
减值准备-9667.71--9667.71
账面价值984.5691441.3359.29154.8992640.06
成新率51.65%65.39%13.16%21.72%64.83%
2、不动产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动产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他项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
(㎡)性质用途至权利
1浙(2019)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工业博汇股份000131236375出让2056/1/15/不动产权第号发区泰兴路199号用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
2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工业起航新材开发区滨海路236626987出让2066/9/22/
动产权第0105597号用地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
3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工业起航新材开发区滨海路236673838出让2067/3/26/
动产权第0105629号用地号
(2)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他项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总层
期限至(㎡)权利
1667.89
42876.99
1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起航新材2067/03/26177.79/
动产权第0105629号滨海路2366号
4785.43
1300.14
2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滨海
1373.11
起航新材2066/9/22/
动产权第0105597号路2366号41623.24
1-1-3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他项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总层
期限至(㎡)权利
21348.3
1183.86
32056/01/15浙(2019)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泰兴博汇股份
不动产权第00013121991433.99/号路号
31831.91
3、租赁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地址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含税)租赁期间1宁波沁岚酒店管宁波市镇海区澥浦10间宿舍(每间博汇股份301350//
2025/12/1至
元间月理有限公司镇庙戴村约㎡)2026/11/30北京市昌平区回龙
2张迎春云骐信息观西大街85号4层49.794500/
2026/2/1至
元月
5212027/1/31
宁波市鄞州区和源
3浙江中润商业管2025/6/1至浙江恒帆路510号宁兴国贸33.41355359.62元/年
理有限公司
大厦 A 2026/5/31座 3206室
1283.5元/月~
4宁波城兴置业有浙江省宁波市镇海2025/12/31博汇股份每间不低于32㎡1368.5元/月按
限公司区慈海北路2506号至2027/2/8实际订间数结算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1.75元/㎡~1.93
5传鸿科技(杭州)2025/9/10至无锡极致区五常街道思凯路1053.13元/㎡,按时间段收
有限公司2030/9/9
189号费
定海区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舟山港
6 舟山海洋产业发 2026/1/11至浙江恒帆 综保区公共仓储 B 35 30 元/平方米/月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7/1/10区1号仓库办公楼
106室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
7宁波华凯置业有2026/3/15至博汇股份街道中山东路1800770.53.2元/平方米/日
限公司2029/3/14号国华金融中心无锡市惠山区洛社
8无锡惠晓达贸易2026/3/20至无锡极致镇人民南路40号科27.487022元/年
有限公司2027/3/19
创中心14-507室
4、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他项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图案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权利
12010.10.14-博汇股份593007219类建筑材料2030.10.13原始取得/
1-1-3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他项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图案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权利
2博汇股份593007312010.01.28-类化学原料2030.01.27原始取得/
2026.03.07
8665388
3无锡极致第35类-2036.03.0原始取得/
8
6
2026.02.07
8665315
4无锡极致第35类-2036.02.0原始取得/
9
6
2026.03.07
8665075
5无锡极致第9类-2036.03.0原始取得/
4
6
2026.02.07
8665070
6无锡极致第42类-2036.02.0原始取得/
3
6
2026.03.07
8664788
7无锡极致第42类-2036.03.0原始取得/
3
6
2026.02.07
8663961
8无锡极致第9类-2036.02.0原始取得/
6
5、专利
截至报告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状态类型权利一种可清洗式可变
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420483217.1 结构仪表用高效冷 2024/3/13 专利权维原始取得 /
新型持凝除液罐
2 一种环保芳烃油两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210802459.8 段加氢的方法 2022/07/07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一种环保芳烃油两
3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210802598.0 段加氢及脱蜡的方 2022/07/07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法
4 一种含硫尾气回收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011638156.4 装置 2020/12/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一种硫磺回收装置
5 起航新材 发明 ZL202110691120.0 的氨法脱硫排放系 2021/6/22 继受取得 专利权维持 /
统及方法
6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010525951.6 一种加氢精制催化 2020/6/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剂预硫化工艺
7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110608303.1 一种基础润滑油的 2021/6/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生产方法
8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010388201.9 一种抽提蒸馏制备 2020/5/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重芳烃的方法
1-1-3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专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状态类型权利一种环保芳烃油二
9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011070236.4 段氢化前高压汽提 2020/10/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除杂方法一种加氢装置结垢
10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010324282.6 物去除剂的制备方 2020/4/2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法
11 天然沥青脱灰加工博汇股份 发明 ZL201410572912.6 2014/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工艺12 ZL201210225825.4 重油短程蒸馏(分子博汇股份 发明 2012/7/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蒸馏)连续生产工艺
13 博汇股份 发明 ZL200810062089.9 催化油浆间歇加工 2008/5/23 继受取得 专利权维持 /
生产工艺一种手动打开流路
1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420948253.0 待压力平衡后能自 2024/05/0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关断阀一种基于重芳衍生
1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877708.2 品用于针状焦原料 2023/10/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的生产系统一种基于塑料改性
16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846771.X 用重芳烃衍生品的 2023/10/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制备系统一种重芳烃衍生品
17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977248.0 用于针状焦原料的 2023/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产制备设备
18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3163339.7 一种制备重芳烃衍 2023/11/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物的精馏装置一种基于橡胶加工
19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877702.5 用重芳烃衍生品的 2023/10/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产系统一种用于制备重芳
2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3136133.5 烃衍生物的调和装 2023/11/2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置一种塑料改性用重
2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977250.8 芳烃衍生品的蒸馏 2023/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分离装置一种基于重芳烃衍
22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877705.9 生品用于针状焦原 2023/10/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料的加工系统一种基于塑料改性
23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846769.2 用重芳烃衍生品的 2023/10/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产系统一种橡胶加工用重
2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977249.5 芳烃衍生品的制备 2023/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设备
2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2234413.3 一种防闪蒸工况的 2023/8/1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仪表连通器一种用于汽车电容
26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3402874.3 器的针状焦原料生 2023/12/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产的粉碎装置一种应用于脱硫设
27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0394652.2 备的硫酸铵溶液 pH 2023/2/2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计测量装置
1-1-3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专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状态类型权利一种应用于转化炉
28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0403935.9 及加热炉的含氧量 202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测量装置
29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3344039.4 一种气体吸附装置 2022/12/1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一种减压蒸馏过程
3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0271135.6 中尾气的破真空装 2023/2/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置
3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320262936.6 一种尾气脱硫装置 2023/2/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32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3513362.X 一种废氢脱硫装置 2022/12/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33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3611586.4 一种高压电加热器 2022/12/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3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3486785.7 一种废氢提纯装置 2022/12/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3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2588101.3 一种卧式离心机的 2021/10/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防窜水结构
36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2299248.5 一种节能型酸碱中 2022/8/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和计量系统
37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1396901.3 一种防闪蒸工况的 2022/6/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仪表连通器
38 实用 ZL202220740478.8 一种控制氨逃逸的博汇股份 2022/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氨法脱硫装置
39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220740053.7 一种装车鹤管 2022/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4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2665719.5 一种集液器装置 2021/1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一种用于除去脱硫
4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2405506.9 溶剂中的轻烃的硫 2021/9/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化氢回收设备一种采用缓冲罐去
42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2410354.1 除轻烃的硫化氢回 2021/9/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收设备
43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1816372.3 一种废气回收装置 2021/8/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4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0678490.6 一种液硫装车系统 2021/4/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4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1618432.0 一种应用于化工领 2021/7/1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域的巡检工具
46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0678158.X 一种液硫装车系统 2021/4/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47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0662663.5 一种胺液撇油装置 2021/4/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48 实用 ZL202120661645.5 一种节能型低压除博汇股份 2021/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氧系统
49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0678420.0 一种用于循环氢脱 2021/4/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硫系统的取样装置
1-1-3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专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状态类型权利
5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120672220.4 一种低芳烃白油的 2021/4/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产装置
51 实用 一种基础润滑油的博汇股份 ZL202120661382.8 2021/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生产装置
52 实用 一种屏蔽泵注液清博汇股份 ZL202120661032.1 2021/3/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洗系统
53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023339993.5 一种含硫尾气回收 2020/12/3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装置
5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022144143.3 一种用于炼化油浆 2020/9/2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的抽真空设备
5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2022143772.4 一种分散剂运输装 2020/9/2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置
56 实用 一种防空气腐蚀的博汇股份 ZL202022142192.3 2020/9/2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调节阀
57 实用 一种零位池高效蜡博汇股份 ZL201921853936.3 2019/10/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油加热装置
58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921850450.4 一种化工酸性废水 2019/10/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的处理装置
59 实用 一种便于检测检修博汇股份 ZL201921926348.8 2019/11/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的屏蔽泵
6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921850468.4 一种凝结水余热回 2019/10/3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收系统
6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921927844.5 一种新型氨法脱硫 2019/11/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装置
62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822086311.0 一种传动轴的冷却 2018/12/1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组件和离心泵
63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822086274.3 一种双电源电气联 2018/12/1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锁控制系统
64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721708301.5 一种氮氧化物烟气 2017/12/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的净化设备
65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720720598.0 油水分离装置 2017/6/2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66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720717425.3 储罐废气吸附装置 2017/6/20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67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621246610.0 重芳烃调和装置 2016/1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
68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621242320.9 传动轴的冷却组件 2016/1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及离心泵
69 实用 燃料油的蒸汽加热博汇股份 ZL201621080188.6 2016/9/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装置
70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620855978.0 混合芳烃的燃烧装 2016/8/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置
71 实用博汇股份 ZL201620856315.0 一种油品的输送管 2016/8/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路及输送系统
72 实用 一种油浆的催化提博汇股份 ZL201620860226.3 2016/8/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
新型炼装置
1-1-36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专利他项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状态类型权利
73 一种油气环保回收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110895427.2 2021/8/5 原始取得 /
装置持
74 一种生产重芳烃衍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311377831.6 2023/10/24 原始取得 /
生品的抽提工艺持一种汽车密封橡胶
75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311697685.5 加工用重芳烃衍生 2023/12/12 原始取得 /
持品的精制方法一种低金属杂质重
76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410034313.2 芳烃衍生品的制备 2024/1/10 原始取得 /
持方法
77 一种催化油浆的处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410512729.0 2024/4/26 原始取得 /
理方法持一种由重质燃料油
78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发明 ZL202410363480.1 生产特种油原料工 2024/3/28 原始取得 /
持艺的方法
79 一种低芳烃白油的 专利权维起航新材 发明 ZL202410016486.1 2024/01/05 继受取得 /
生产方法持
一种 BDD 电极的高
80 专利权维起航新材 发明 ZL202410016487.6 级氧化处理污水的 2024/01/05 继受取得 /
持方法
81 实用 一种船用燃料油生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ZL202520765272.4 2025/04/22 原始取得 /
新型产装置持
82 实用 一种应用于往复式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ZL202520795146.3 2025/04/22 原始取得 /
新型泵的漏液回收系统持
83 实用 一种自动化加?添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ZL202520190892.X 2025/02/07 原始取得 /
新型加剂的生产设备持一种新型工业加热
84 实用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ZL202521066264.7 炉对流段生产过热 2025/05/27 原始取得 /
新型持蒸汽的系统一种应用于加氢处
85 实用 专利权维博汇股份 ZL202521057570.4 理反应器的保护反 2025/05/27 原始取得 /
新型持应器
6、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域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通过日期
博汇股份 bhpcc.com 浙 ICP备 15024439号-1 2017-02-16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期
1-1-37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权利人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期
1 博汇股份 博汇物流一体化管理系统 2023SR0017676 2023/1/5
2 博汇股份 博汇化工 AR智能巡检系统 2023SR0006914 2023/1/3
3 博汇股份 博汇能源管理系统 2020SR0631706 2020/6/16
4 博汇股份 博汇物流一体化管理系统 2020SR0630990 2020/6/16
5 博汇股份 博汇安全环保管理系统 2020SR0625160 2020/6/15
(四)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资质证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有效期截至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日期
1 913302007804115 宁波市生态环博汇股份 排污许可证 8X6001P 2024/1/8 2029/1/7境局
2 91330211MAEQ5A3 宁波市生态环起航新材 排污许可证 2026/4/17 2031/4/16
U5F001P 境局
3 (浙)WH安许证 浙江省应急管博汇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3 -B-2508 2023/11/18 2026/11/17字( ) 理厅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浙)浙江省市场监博汇股份
证 XK13-006-00127 2021/11/8 2026/11/7督管理局
533022300092应急管理部化博汇股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3/9/22026/9/1
学品登记中心
6博汇股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2961801镇海海关2015/6/23长期有效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博汇股份04418416镇海海关2021/12/3长期有效
记表宁波市镇海区
8浙镇排水2021字博汇股份排水许可证334综合行政执法2021/12/312026/12/30第号
局
92026年成品油(燃料油)博汇股份////
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舟山海关驻舟
10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浙江恒帆 330966185N 山港综合保税 / 2099/12/31
案区办事处
11舟应急危经字舟山市应急管浙江恒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4]0007572025/3/212027/2/8理局
1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云骐信息 1112960CML 海淀海关 / 2099/12/31
案
13 云骐信息 报关企业备案 1112980A2N 海淀海关 / 2099/12/31
14 无锡极致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202960BV2 无锡海关 / 2099/12/31
15 起程新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302960FJ5 镇海海关 / 2099/12/31
16 起航新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302960FJ7 镇海海关 / 2099/12/31
330200132026002宁波市应急管
17起航新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6/5/62029/5/5
37理局
1-1-38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认证证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有效期截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号至日期
1 博汇股份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2025Q0023R3M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 2025/1/3 2028/1/2
心有限公司
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 宁博汇股份 AQBWHIII202500111 应急管理部 2025/7/10 2028/7/9书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博汇股份 02025E1053R0M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 2025/8/20 2028/8/19
证书心有限公司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博汇股份 02025S1006R0M 2025/8/20 2028/8/19
体系认证证书心有限公司
5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博汇股份3810600672014/10/28/
登记证明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技术许可协议
许可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署日期使用期限壳牌全球解决方案国际
加氢异构脱蜡工艺365.075万美元2018.1.8长期私有有限公司2018年1月,公司与壳牌全球解决方案国际私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签署了《壳牌加氢异构脱蜡工艺许可协议》,约定壳牌授予公司使用加氢异构脱蜡工艺相关技术信息的权利,壳牌负责安排提供装置的工艺设计包,公司根据壳牌披露的技术信息对装置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在装置内运行加氢异构脱蜡工艺,该工艺用于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
(五)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六)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全资子公司博汇化工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是公司货物进、出口平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业绩变动情况
1-1-39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81564.29227949.58277775.60
营业成本275205.49191617.08253320.75
营业利润-4738.12-28851.22-18949.22
利润总额-5447.63-29443.82-19003.18
净利润-5775.51-30989.84-20294.96
归母净利润-5864.61-30681.60-20294.96
扣非归母净利润-12839.62-30625.69-19941.05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94%,2023年度、2024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于2024年8月申报了消费税及附加税共计47953.17万元,增加
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表中成本及税金项目。
2、因相关政策调整,发行人相关存货、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对相关生产设备、对预计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储罐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租赁储罐改良支出等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度、2024年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分别为9822.69万元、9502.67万元。
3、发行人自2024年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停产装置自2024年8月27日起有序复产);发行人复产后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过渡期内产能负荷较低。
发行人应对不利影响,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52%,期间费用同比降低7154.9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4488.33万元,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2112.86万元,亏损规模收窄。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1-40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司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和燃料油。
(二)未来发展战略
1、总体发展战略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经济发展面临复杂外部环境。受全球地
缘政治、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预计国际油价走势不确定性加大。公司将紧紧围绕燃料油深加工,以开拓绿色化工新材料领域为战略方向,致力于细分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延伸产品产业链,加强市场环境变化前瞻性洞察,制定经营策略,以高质量、精细化、差异化为发展方向,缔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的领军者,实现一流的安全环保绿色化工企业典范,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锡极致,探索并逐步开展液冷综合解决方案、智能算力服务等相关新业务,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构建公司在智能算力领域的布局,促进业务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2、经营发展规划
(1)推进产业链升级,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
公司将继续稳固进口和国内原材料采购渠道,提高原材料采购性价比;建立健全战略采购与灵活采购相结合的业务模式,降低市场波动的冲击,降低采购成本;着力提升生产装置的产能利用率,提升经济效益。随着环境政策的变化,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模式,以变革促发展,推动产业持续转型升级,为公司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空间。进一步开发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新客户市场的介入,实现产品系列的升级,积极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高端市场领域。通过做“专”、做“精”,充分发挥在细分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1-1-4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举措,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抓牢安全生命线,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安全管理双预防机制,将数字智能与安全管理高效结合,实现安全环保管控升级。优化并提高装置稳定运行能力,实现装置运行周期长、装置负荷高、原料品质优的目标。
作为绿色石化的实践者,坚持以“创造绿色石化新空间”为使命,秉承安全、环保、高效的理念,走对生态环境友好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
(3)科技创新、智能转型,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创新、合作开发产品升级科研项目,强化关键技术攻坚,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加强与大学和高精尖科研单位技术合作,依托中乌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石化、新材料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产业链合作等方式,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全面构建信息化、网联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制造体系,释放发展新动能。
(4)积极布局新的优质业务,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
基于对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发展前景的看好,公司子公司无锡极致购买服务器、数据中心机房及配套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及服务等,用于开展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打造“算力云服务”+“液冷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业务布局。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一)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科目及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是否属于财务性年12月科目名称主要内容财务性投投资的
31日金额
资金额
其他应收款83.88主要为押金等否-
1-1-4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025是否属于财务性截至年12月
科目名称主要内容财务性投投资的
31日金额
资金额
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多交
其他流动资产4110.69否-
企业所得税、发行费用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R1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否 -
2019年出资,持有的宁波中
长期股权投资1473.06乌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否-
有限公司20%股权(注)
2021年出资,持有的杭州安
其他非流动金融300.00丰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是300.00资产(有限合伙)1%份额主要为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116.05否-等
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300.00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0.39%
注:宁波中乌主要从事新材料研究,公司参股宁波中乌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或直接拓展客户、订单,主要看重后者在绿色石化领域的研发前景和行业人才、技术、成果等科技创新资源,通过该投资,公司可凭借宁波中乌的科技创新资源在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长期来看,可以为公司深入参与校企合作、行业交流、技术研发提供渠道,有助于公司迈向更高层研究领域,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技术创新的发展目标,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发行人是否存序号备注号》认定的财务性投资在相关情形
1投资类金融业务否-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否-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否-
2021年出资,持有的杭州安丰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是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注)
5拆借资金否-
6委托贷款否-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否
融产品
注:截至2022年11月已完成实缴3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完成实缴出资后,未再继续追加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前亦无继续追加投资的计划或安排。该笔投资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扣减的情况。
1-1-4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5年12月末,除2021年出资并持有的杭州安丰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外,发行人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及扣除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5年2月10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3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39%,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的相关要求。
六、关于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的说明
1、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2、发行人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4、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1-1-4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大违法行为。
1-1-4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响应国家发展政策的要求,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契合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
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模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的产能建设转向以“精耕细作”为主的精细化、
专用化、系列化细分市场拓展渗透。公司致力于化工新材料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聚焦提质增效。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开发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实现产品系列的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高端市场领域,不断做“专”、做“精”,充分发挥在细分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国有资本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作出进一步针对性部署。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原鑫曦望合伙,为惠山科创控股的合伙企业,惠山科创是无锡市惠山区重要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1-46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和国家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国有资本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降低财务杠杆,提升抗风险能力和上市公司经营
质量目前,公司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可以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引进国有控股股东,发挥国资平台在产业培育、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
本次发行由原鑫曦望合伙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可发挥国资平台在产业培育、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完成产业转型,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实现国有资产的做大做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原鑫曦望合伙,系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原鑫曦望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4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EB59274X
出资额:417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25年1月26日
1-1-47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原鑫曦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经营范围: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原鑫曦望合伙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姓名合伙人性质(万元)(%)
1无锡原鑫曦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4796
2江苏原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35.9712
3无锡惠合新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14.3885
4无锡惠淳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14.38855无锡复星芯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600014.3885限合伙)
6北京百望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7.1942
7史楠有限合伙人20004.7962
8李忠辉有限合伙人15003.5971
9席明贤有限合伙人10002.3981
10朱莉萍有限合伙人5001.1990
11钱爱琴有限合伙人5001.1990
合计41700100.0000
原鑫曦望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原鑫曦望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控制关系如下:
1-1-48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原鑫曦望合伙及其穿透后合伙人/股东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
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2025年4月30日,文魁集团将3207053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原鑫曦望合伙。
在上述协议转让之前,原鑫曦望合伙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原鑫曦望合伙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原鑫曦望合伙承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三)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1-49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双方于2025年2月10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25年9月11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发行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限售期
(1)认购方式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5.66元/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1=?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1=
?0
(1+N)(P ?D)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1= 0(1+N)
1-1-50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其中,?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3)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41595905股股份(含本数),乙方本次认购金额为认购数量乘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235432822.30元,认购金额应精确到分(人民币单位),不足一分的余数按照向
上取整的原则处理。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
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乙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双方确认本次认购股份的最终数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发行方案确定。
(4)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在甲方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甲方已发行股票的
30%,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
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乙方取得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及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非关联股东审议及批准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发行方案、豁免乙方以要约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义务);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次交易获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如需);
1-1-5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4)本次交易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批通过(如需)。
4、协议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协议除前述所述的生效条件外,本协议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
5、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
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或不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另一方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2)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如乙方未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缴款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及时足额支付认购价款,即构成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其应付未付的认购价款金额之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其认购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甲方损失。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前述“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
“(四)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1-1-5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543.2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一)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原鑫曦望合伙,系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股东表决通过。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文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金碧华、夏亚萍;
本次发行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二)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原鑫曦望合伙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后,将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工作。
发行对象原鑫曦望合伙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人适格性
的相关要求:
1、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
1-1-5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4、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了《关于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协议受让方参与协议转让及认购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方式收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同意本次控制权收购;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协议受让方参与协议转让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份方式收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的说明》,按照区投资管理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控制权收购。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八、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
2、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
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1-1-5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1-5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九、“两符合”“四重大”情况
(一)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2024-11-20发布)》,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C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和燃料油,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提出,有序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石化行业(含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产业中,重点做好烯烃、芳烃的利用。发行人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化工新材料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聚焦提质增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关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支持业务发展,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项目相关情况说明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否
下同)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否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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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否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
6、其他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三)关于四重大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本次发行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重大敏感、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事项,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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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543.2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之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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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维持日常经营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截至2025年12月末货币资金情
况、预留偿还短期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以及资本性支出等因素,对公司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维持日常经营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A 36202.58
减:2025年 12 月末货币资金 B 9259.99
未来 1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注 1) C 3774.39
加:预留偿还短期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注 2) D 68886.76
预留短期内预计的大额资本性支出(注 3) E 14000.00
资金缺口 =A-B-C+D+E 106054.96
注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为42926.42万元、-11177.72万元、-12698.23万元。202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转正为3774.39万元,此处暂以202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金额进行模拟。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0409.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28477.00万元。
注3:根据公司现阶段项目投入计划,可能产生的大额资本性支出金额。
其中,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最低现金保有量 a=b/f 36202.58
2025 年付现成本总额 b=c+d-e 272521.61
2025 年营业成本 c 275205.49
2025 年期间费用总额 d 105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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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2025 年非付现成本总额 e 13257.06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 f=365/g 7.53
货币资金周转期(天) g=h+i-j 48.49
存货周转期(天) h 46.08
经营性应收项目周转期(天) i 12.21
经营性应付项目周转期(天) j 9.81
注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
注2:非付现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3:存货周转期=365*平均存货账面净额/营业成本;
注4:经营性应收项目周转期=365*(平均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平均预付款项账面净额)
/营业收入;
注5:经营性应付项目周转期=365*(平均应付账款账面净额+平均合同负债账面净额+平均预收款项账面净额)/营业成本。
综上,根据测算,公司未来资金缺口为106054.96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
(四)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一)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一)的相关要求。
2、《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二)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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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自IPO以来的募集资金情况包括 2020年 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距离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间隔超过18个月,间隔期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间隔期的规定。
3、《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一)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543.2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一)的相关要求。
综上,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的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并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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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为公司未来研发创新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因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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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应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将对公司股东结构造成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二)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及公司发展需要改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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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进一步开展业务。如果根据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业务调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会上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盈利能力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短期内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并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随着募集资金投入公司生产营运活动,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有所增强,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部分银行借款偿还完成后,财务成本随之下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预计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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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文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金碧华、夏亚萍;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原鑫曦望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原鑫曦望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山科创出具了《关于保持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有息负债将下降,资产负债率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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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 IPO 以来的募集资金情况包括 2020年 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227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首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12月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9700万元、净额38953.03万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8月到位,立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046号)。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953.03(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939.9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5818.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4.94(注2)2023年:3034.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03%(注2)2024年:471.80
2025年: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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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使用进度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态日期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比例
1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38953.0338953.039939.9825.52%注2
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轻烃综合利用项目
合计38953.0338953.039939.9825.52%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38953.03万元为扣除发行费用的金额。
注2: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已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生产,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变更情况参见“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转至一般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30004.9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总额38953.03万元。
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5年5月注销。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包括10万吨/年芳烃油产品深加工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8万吨/年轻质
白油补充精制装置及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其中: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已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生产。
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存在延期、变更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延期、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出台后,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轻质白油的生产原料成本增加
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轻质白油,以首发募投项目产品环保芳烃油为基础,进一步加氢精制,延伸产业链,属于公司既有业务的新产品。
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2024年8月复产后,发行人不再生产重芳烃及衍生品,因产品结构调整,发行人不再享受财税[2011]87号文的退税政策,材料成本中增加消费税,导致公司环保芳烃油原料生产成本增加,进而提高了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轻质白油的生产原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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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白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的相关规定,轻质白油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约1948.64元/吨)。因此,税负增加影响了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的建设规划。
综上,因宏观政策变化等原因,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轻质白油的生产成本及对外销售税负增加,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如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发行人变更了募投项目中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因合理。
(2)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延期、变更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
*2024年9月,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延期
2024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年9月,并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名称状态日期日期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2024年9月2026年9月*2025年4月-5月,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变更
2025年4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
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发行人以简化程序召开了“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将原计划用于“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上述事项已由发行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披露了《关
1-1-68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回售申报程序于2025年5月
21日结束,回售10张,回售金额1008.20元,发行人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
了《关于“博汇转债”回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资金30004.9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转至一般户,并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是否达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计实现效到预计序号项目名称能利用率2023年2024年2025年益效益每年形成销售收入环保芳烃71772万元净利润油产品升
18800万元;本项目税后级及轻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内部收益率为17%,税综合利用
后动态投资回收期7.29项目年(含建设期)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轻烃综合利用装置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生产,氢气均为自用,不对外销售,不直接产生实际效益。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未建设。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82 号),鉴证结论为:“博汇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汇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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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产业政策风险目前,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旨在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推动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未来,若公司不能进行自动智能化和绿色化改良,对产品进行及时优化升级,则发展空间将受到制约。因此,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变化,将会给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一定的政策风险。
(二)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均为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为直接、快速,公司的定价模式以产品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供求状况、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考虑一定的利润空间后,预先设定预期价格,直接向下游有意向客户进行询价,询价变动范围相对原材料价格变动金额较小。受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原材料和产品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未能如预期向下游产品快速传导,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风险
化工行业较大程度受到国际局势、宏观经济景气度、产业政策、原材料及市
场供需、安全环保政策等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滞胀甚至下滑,细分领域消费复苏不及预期,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导致公司产品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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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中,氢气、硫磺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已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和管理。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或者装置意外发生故障、不能按照规定维护检修设备导致设备老化失修,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仍可能会引起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国家安全环保政策日渐趋严,相关环保门槛和标准的提高,政府监督力度的加大,公司可能增加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支出,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后续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根据原鑫曦望合伙与文魁集团、金碧华、夏亚萍签署的《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在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本次发行完成后,原鑫曦望合伙将逐步改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
(六)开展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的风险
1、公司开展新业务的风险
本次事项是公司的子公司无锡极致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跨界风险,面临全新的挑战,未来经营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国际政策、行业及国内外环境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国际政策、行业及国内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加重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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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营资质的风险
从事本业务的公司或公司的业务合作方需取得 IDC运营资质,如该行政审批流程延迟或合作方等相关单位未取得 IDC 运营资质,则可能导致一定风险。
此外,如行业监管政策后续收紧则可能对公司的运营资质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4、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公司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经验缺乏导致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快速学习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5、资金压力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及智算业务的实施,公司业务的开展可能需要占用更多的营运资金,将导致公司未来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七)公司治理及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未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等事项被深交
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宁波证监局出具监管函或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培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报送了相关整改报告。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尤其是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后,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治理层不能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制定适宜的公司战略,并适时优化管理体系,或未严格遵守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未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可能对公司规范运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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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情况,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7775.60万元、227949.58万元和
281564.2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294.96万元、-30989.84万元和-5775.51万元,自2023年度以来持续亏损,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下降趋势,主要为受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影响,公司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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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设备停产以及成本增加等原因所致。
若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的举措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未来不能有效改善和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产品毛利持续下滑、新业务开拓进展不及预期,则公司会有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资产主要为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和45万吨/年原料适应性装置,截至2025年末,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2974.5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8.93%。
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增加,毛利空间收窄,导致长期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2023年和2024年计提减值分别为6288.52万元和6546.70万元。
若公司未能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环境等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成本继续上升,或市场开拓、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长期资产可回收金额下降,公司长期资产可能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值分别为34473.80万元、32452.70万元和
37042.32万元,规模较大,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87、5.73、7.92,存在波动。
受宏观政策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成本提高,同时,受国际油价快速变化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库存商品面临跌价风险。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对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3534.16万元、2955.97万元、
5014.34万元。
一方面,如果未来行业政策、下游需求等宏观环境因素出现明显不利变化,则公司产品成本可能进一步提高,存货存在进一步跌价的风险;另一方面,原材料备货占用了较大的流动资金,若管理不善,将影响经营效率,对公司盈利水平
1-1-7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产生不利影响。
(四)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5.48%、77.80%和56.54%,流动比率分别为1.20倍、1.06倍、0.8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2倍、0.73倍、
0.40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短期偿债指标较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0409.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30549.82万元、长期借款余额13012.54万元,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
如果未来外部宏观政策以及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或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波动而无法及时偿付相关债务,可能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偿债风险,对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及财税[2011]87号文、财税[2014]17号等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出台后,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及衍生品征收消费税;2024年8月复产后,公司不再生产重芳烃及衍生品,不再享受财税[2011]87号文、财税[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若未来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继续取得相关资格认定,公司将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套期保值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和燃料油,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均为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为直接、快速。为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200.92万元、254.34万元和7084.04万元,存在一定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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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方面执行有效,历史上未曾出现重大风险,但公司未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仍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不断跟踪市场价格走势,研判未来
价格变动趋势,并据此制定套期保值策略。如果公司套期保值策略使得公司风险敞口较大,而市场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套期保值工作人员的操作出现违规或疏忽从而导致相应损失;
3、由于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
4、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相关风险。
若未来公司在套期保值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
(七)客户拓展及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73%、33.70%、41.41%,且随着公司产品调整结构,各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存在一定调整。未来,
若下游客户需求下滑,公司未有效开拓新的客户、新的产品领域,则公司存在客户流失以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59%、
50.82%和52.01%。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原材料采购逐
渐从国内转向国外,进口燃料油的采购量逐步增加。未来,若供应商供货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供应商的供应无法及时有效替代,则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贸易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10694.19万元、596.46万元和265.34万元,呈降低趋势。开展贸易业务可能存在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或合同履行障碍,如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物流和供应链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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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公司继续开展贸易业务,未能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九)经营性现金流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0294.96万元、-30989.84万元、-5775.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926.42万元、-11177.72万元和-12698.2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偏差,主要受宏观政策影响导致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大额变动、非付现折旧与摊销金额较大、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和备货规模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亦波动较大。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来若公司持续出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生产备货与销售周期不匹配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造成营运资金紧张,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诉讼风险
2025年8月,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关于公司(申请人)与富
晨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仲裁案(案件编号:HKIAC/A23180)的《最终裁决书》。
主要裁决结果如下:
1、宣告被申请人违反合同第4、6和9条;2、宣告申请人有权并已通过其
2023年1月19日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3、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以
下款项:(1)合同第21条约定的定额赔偿金3365761.27美元;(2)第一批
货物预付的款项1012671.50美元;(3)因保函产生的索赔金额4275626.02美元;(4)对上述(1)和(2)段所述款项,自2023年1月25日起至裁决作出之日止按年利率4%计算单利,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判决利率计算单利;(5)对上述(3)段所述款项,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裁决作出之日止按年利率4%计算单利,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判决利率计算单利;
(6)申请人的法律费用和开支人民币2131774元及956615.60港元;(7)申
请人就仲裁庭费用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共计391994港元;
1-1-78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4、所有其他请求、索赔和反请求均被驳回(也即,对于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及管辖权异议,仲裁庭均予以驳回)。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参见发行人2025年8月8日公告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年,富晨有限公司(原告)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为
发行人及仕宝(天津)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二被告对因共同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6931.22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参见发行人2026年2月25日公告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截至目前,富晨有限公司尚未依照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结果履行,天津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尚未审理结束,后续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十一)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2023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及衍生品征收消费税,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并缴纳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47953.17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若未来公司生产经营适用的税收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相关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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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金碧华王律吴平严世明董向阳刘红灿富新
高级管理人员:
王律张雪莲项美娇余江飞李世晴韩铁成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0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金碧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金碧华夏亚萍年月日
1-1-8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
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陈欣阳
保荐代表人:
赵健程王奇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徐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
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徐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本人已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
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张明举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徐晨经办律师:陈一宏叶嘉雯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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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杨志国注册会计师:钟建栋吕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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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握发展机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巩固发展制度保障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责,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未来将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做专做精细分领域,逐步拓展高端市场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国际市场,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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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形式等内容作出
明确规定,确保股东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继续保证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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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原鑫曦望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原鑫
曦望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山科创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继续保证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企业/本单位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单位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单位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以及
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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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尽责促使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
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1-1-9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
董事:
金碧华王律吴平严世明董向阳刘红灿富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