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证券简称:康华生物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特记别载提、示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2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振滔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777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41.383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165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11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9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85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50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0%。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9946899股。)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79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8180%;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787%;弃权5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87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7591%;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367%;弃权5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041%。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7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852%;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787%;弃权12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16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8533%;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367%;弃权12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099%。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2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759%;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787%;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4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1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7899%;反对4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367%;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733%。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730%;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16%;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4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0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7700%;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567%;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733%。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9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577%;反对5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70%;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4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01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6653%;反对5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13%;弃权1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733%。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97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653%;反对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56%;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05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7177%;反对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518%;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305%。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711%;反对52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78%;弃权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08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7570%;反对52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667%;弃权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5763%。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88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494%;反对5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15%;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9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6089%;反对5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606%;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305%。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746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36%;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357%;弃权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5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151%;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435%;弃权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414%。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5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804%;反对6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33%;弃权5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0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6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5023%;反对6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729%;弃权5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247%。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0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714%;反对4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95%;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08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7589%;反对4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6106%;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305%。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47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583%;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63%;弃权8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5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5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3517%;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884%;弃权8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599%。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13. 《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1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900%;反对3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709%;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18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8857%;反对3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838%;弃权12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6305%。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17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033%;反对1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904%;弃权5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0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2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7.9767%;反对1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2986%;弃权5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247%。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志广律师、郑榕鑫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