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自任职之日(2025年11月25日)起,作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令冰,男,出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医学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总经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600161)董事、总经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委员等职务。现任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42)独立董事、康华生物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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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资料,就相关议案同与会董事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客观的意见,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姓名董事会次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曾令冰2112001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有关的规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就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严格核查后,秉承严谨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类型1.《关于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曾令冰先生为独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议案》;
2025-12-27立董事第九次专同意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门会议度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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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ESG 委员会的成员,2025 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制度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提名候选人、公司战略与发展各方面事项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协同其他委员,广泛搜寻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后备人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与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公司未来运营的人才需求。
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相关议案,认真审阅了公司战略与发展的相关文件,并审议了改选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事项,认为公司战略与发展相关事项符合法定决策程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 ESG 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ESG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对
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交流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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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9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防止公司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损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持与公司管理相关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本人认真审阅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历次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向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谨慎地发表意见,从而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另外,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及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同时关注并反映中小投资者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之前,公司已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无相关事项。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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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樊长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黄寒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樊长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黄寒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董事的提名情况
2025年度自任职之日起,公司未发生董事提名与任免的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为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
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5/6康华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曾令冰(签字):
2026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