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证券简称:康华生物公告编号:2025-073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华生物”)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5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57.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7.3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D101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比例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62480.8162480.8163.69%康华生物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10261.1210261.1210.46%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7000.0025355.3725.85%
合计99741.9398097.30100.00%—
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2、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2023年10月2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已如期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及试生产,但鉴于疫苗生产车间补充申请、GMP符合性检查及生产许可变更需要较长周期,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3、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已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试生产、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目前已取得《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并获通过,尚需通过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注册检验环节后方可投产,鉴于上述工作完成尚需一定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拟投入募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总投资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62480.8162480.8148092.4776.97%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10261.1210261.1210533.94102.66%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7000.0025355.3725355.37100.00%
合计99741.9398097.3083981.7885.61%
说明: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募投项目已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试生产、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注册检验,现处于药品补充申请审评阶段。鉴于上述审评完成尚需一定时间,为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保障后续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除前述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管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华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