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证券简称:帝科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无锡帝科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卫利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7人,
代表股份433431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343%。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14337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636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11909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1975%。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1人,代表股份62386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9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3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61254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16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7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0%;
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弃权
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9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06%;反对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4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4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89%;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4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4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7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0%;
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3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18%;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7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0%;
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3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18%;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6限售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4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
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89%;反对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3%;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9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6%;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5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39%;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8募集资金的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7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5%;
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2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86%;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2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3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8%;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9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80%;反对股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13%;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49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6%;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45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39%;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6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1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39%;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3%;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84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0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3%;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84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
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0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3%;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6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
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1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39%;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陈鹏、卓海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