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胜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胜蓝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1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267.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07.5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2159.66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 440ZC00197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6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272169.81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27830.19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187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2001507.69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根据2020年6月18日披露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额金额
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16315.6316315.63
首次公开发行股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6628.846628.84
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15.194215.19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32159.6632159.66
向不特定对象发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18669.1716802.53
2行可转换公司债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12193.1910870.25
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5000.005000.00
合计35862.3632672.78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四)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
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中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会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3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
4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胜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
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刘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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