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证券简称:胜蓝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3143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6.00√保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8.00√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10.00√案》
1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6年)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15.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6)
1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2《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1、提案8、1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2、提案10、11、12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
该议案进行投票。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344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云霞
联系电话:0769-81582995
传真:0769-81582995
邮箱:ir@jct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344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胜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43”,投票简称“胜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
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意反对弃权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1.00√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2.00√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3.00√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5.00√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6.00√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7.00√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8.00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9.00√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10.00√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11.00√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2.00√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13.00√
2026年)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15.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象的子议案
数:(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15.01√案》
15.02《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15.03√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15.04√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15.05√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15.06√案》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2、若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