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证券简称:胜蓝股份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3258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和“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9月3日调整为2027年4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318396.23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681603.7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9月3日到位,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司农专字〔2025〕24007290230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拟以募集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号金投入金额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
1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25575.8725500.007480.8929.55%
设项目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
219657.7019500.006693.8534.58%
研发建设项目
合计45233.5745000.0014174.7431.73%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调整后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
12026年9月3日2027年4月30日
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
22026年9月3日2027年4月30日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始终按照募投项目总体规划审慎统筹资金使用,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市场变化等客观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本着审慎经营原则,结合项目当前进度,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7年4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当前业务经营规划、项目投资进度以及公司战
略考量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公司“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和“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日调整为2027年4月30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