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9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一) 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5641100 股,故相应变更注册资本,由
205052707 元变更为 205641100 元。
(二) 变更注册地址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将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号 11 层”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 1 号楼”。
(三)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 雪梅街 56 号 1 号楼;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641100
205052707 元。 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司事务的董事。 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5052707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641100股,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同意。股东会审议前款第 6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前款第 5 项担保事项以上通过。
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以上通过。其中股东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 6 项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担保行为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提供担保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6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主持。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 1人,
7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
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8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 事履行职务。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 本章程及公司相关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有
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关规定。
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解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 建议。
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前,公司解聘 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前,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 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9 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 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 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 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 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常履职行为。 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章及本章程及公司相关董事会秘书工作规 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
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出。董事会应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出。董事会应当认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求等事宜。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董事会过半数(其中应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的 宜。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 半数(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
10 会审议。 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 事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其中包含三分之 全体成员过半数(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审议 表决通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 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以上表格中“...”为原制度规定,本次不涉及实质性修订而省略披露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办理人员后续到相关工商部门办理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备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表:
是否需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5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6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8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否
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1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否
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13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1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是
15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是
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上述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需要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