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证券简称:捷安高科公告编号:2025-064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安全先生
1/7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7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88480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1501%。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61260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75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27219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746%。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8人,代表股份
153069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49%。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调整组织架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7表决情况:
同意8826937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5%;反对
194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17000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95906,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211%;反对
194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78%;弃权1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82675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4%;反对
19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190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94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92%;
反对19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62%;弃权19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826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1%;反对
19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19336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3/7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93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5%;
反对19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62%;弃权19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3%。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882088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0%;反对
25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弃权190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35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2257%;
反对252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496%;弃权19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805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2%;反对
4025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9%;弃权19336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85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2441%;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296%;弃权19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7同意8811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6%;反对
34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6%;弃权19336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43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6276%;
反对34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461%;弃权19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811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6%;反对
34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6%;弃权19336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43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6276%;
反对34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461%;弃权19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810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4%;反对
34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6%;弃权29252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33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5628%;
反对34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461%;弃权29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911%。
表决结果:通过。
5/7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82552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5%;反对
194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310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1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291%;
反对194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78%;弃权31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031%。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825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8%;反对
19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10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2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08%;
反对19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62%;弃权31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031%。
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82548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0%;反对
19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17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1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262%;
反对19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62%;弃权31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076%。
6/7表决结果:通过。
2.11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825529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5%;反对
194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31084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1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291%;
反对194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78%;弃权31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0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