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103.5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