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0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审计事前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审计事中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初步审计结果、已执行的重点审计程序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四)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审计事后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