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证券简称:首都在线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董事曲宁先生、姚巍先生、赵西卜先生、石静霞女士、刘云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15086880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8717.9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78701.1878701.18
算力中心(二期)
2首都在线智算中心建设项目49950.8249950.82
3首都在线天枢智算云研发项目10065.9010065.90
4偿还银行借款20000.0020000.00
合计158717.90158717.9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
2、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
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
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5、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
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
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相应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11、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制订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
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一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2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3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