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首都在线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孝峰联系电话:010-60837530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冬联系电话:010-6083753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6次,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每半年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场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1(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0次,拟披露2025年度报告后进行年度现场检
(1)现场检查次数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适用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2(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不适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不适用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不适用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
1.信息披露不适用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对公司高级
2.公司内部制度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不适用的建立和执行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
3.“三会”运作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不适用
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不适用
际控制人变动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
3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
5.募集资金存放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公司高
不适用
及使用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披露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募投项目延期、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保荐人将持续督导发行人按承诺推进募投建设,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向实际控制人借款事项。保荐人查阅
6.关联交易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关联不适用
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
7.对外担保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不适用谈,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
8.购买、出售资了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不适用产行访谈。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9.其他业务类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别重要事项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包括对外投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不适用资、风险投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资、委托理存在重大问题。
财、财务资
4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
者其聘请的证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券服务机构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不适用合保荐工作的底稿资料。
情况11.其他(包括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058411.60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经营环境、业务元,同比减少1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绩变动情况,督促公司及发展、财务状利润-70959305.93元,去年同期为-92186990.17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况、管理状元,同比缩亏23.03%。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持况、核心技术下降,亏损较去年同期缩减,主要原因为公司提升整续规范运营。首都在线业等方面的重大 体经营质量,对IDC业务实施战略性调整,缩减部分 绩变动风险提请广大投资变化情况)低毛利传统业务,聚焦“智算转型”战略。者关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
是不适用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2.股权激励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5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6(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熊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