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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首

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363931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

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

131901.2831901.28

项目-算力中心(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4500.003420.00

合计36401.2835321.28

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

131901.2831901.28

项目-算力中心(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4500.002365.37

合计36401.2834266.65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723.74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合计为5610.12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

(五)资金来源募集资金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二)风险控制措施

1、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保持稳健的资金增值理念,提高

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

金管理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4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熊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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