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847证券简称:中船汉光公告编号:2026-023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413942.78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731925213.7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485694.87元,减去2025年度实施分配2024年度现金分红派发40257359.54元,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9596102.1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718085.84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1临时公告
296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43371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4337160.00元(含税),全部为年度分红,占公司
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0.01%。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4337160.0040257359.5429601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4413942.78123937638.1795416807.2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52379595.7155154513.8051095174.84
营业收入(元)1191584794.021181665302.951069387501.8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99596102.16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6718085.84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4195519.54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1256129.413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4195519.54额(元)
2临时公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629284.35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61%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04195519.5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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