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证券简称:中船汉光公告编号:2026-033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汉光耗材产业园相关项目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过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海为)为中标单位,公司拟与国际工程、郑州海为签订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中,国际工程是联合体牵头人,郑州海为是联合体成员),合同金额共计
149488901元(含税)。
2.国际工程、郑州海为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国际工程、郑州海为发生的149488901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黄立新、汪学文、苏电礼、杨宏亮、张建昌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武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销售机械设备;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海外工程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5150.80万元,净资产41305.39万元;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236062.44万元,实现净利润2906.09万元。
(2)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伟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26号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器
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谷物种植;谷物销售;
蔬菜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
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156.94万元,净资产592.34万元;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10023.01万元,实现净利润207.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工程、郑州海为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国际工程、郑州海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国际工程、郑州海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完成汉光耗材产业园相关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国际工程、郑州海为,现拟与对方签订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1: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光耗材产
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1.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汉光耗材产业园。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111#精密加工厂房、
112#OPC 鼓生产厂房、309#OPC 鼓成品库房、310#危废品库
房、311#化学材料库房、115#配液厂房、312#动力站房、313#
事故水池、202#生活楼,建(构)筑物面积总计40457㎡。
3.EPC 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报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消防专篇等)、负责完成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优化、审核;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和发包人现有功能系统对接及预留口设计事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二)合同2: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3#、4#墨粉厂房和3#墨粉库房建筑工程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1.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汉光耗材产业园。
2.工程内容及规模:在汉光耗材产业园新建3#、4#墨粉
厂房和3#墨粉库房,配套建设周边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总图设施。新增建筑面积7073平方米。
3.EPC 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报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消防专篇等)、负责
完成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优化、审核;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和发包人现有功能系统对接及预留口设计事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1: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光耗材产
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1.合同主体
发包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合同概况
(1)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经济开发区内。
(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111#精密加工
厂房、112#OPC 鼓生产厂房、309#OPC 鼓成品库房、310#危
废品库房、311#化学材料库房、115#配液厂房、312#动力站
房、313#事故水池、202#生活楼,建(构)筑物面积总计40457
㎡。(3)EPC 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报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消防专篇等)、负责完成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优化、审核;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和发包人现有功能系统对接及预留口设计事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4)合同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施工工期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计算。
3.签约合同价:124415527.29元(含税),主要包括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暂估价等内容(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以承包人与第三方审计单位核对后的重计量结果为依据确定最终合同价款;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为承包人
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现恶性不平衡报价情况,合同价款重新调整)。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发包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合同并出具书面决议;
*承包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履约保函。
5.联合体内部分工
(1)国际工程作为牵头人对项目负总责,负责本项目
的设计、对项目整体进行协调管理以及暂估价工艺设备的采购工作;郑州海为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的实施。
(2)发包人在收到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的相应费用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相应费用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收到各项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给各联合体成员。
(二)合同2: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3#、4#墨粉厂房和3#墨粉库房建筑工程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1.合同主体
发包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合同概况
(1)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经济开发区内。
(2)工程内容及规模:在汉光耗材产业园新建3#、4#
墨粉厂房和3#墨粉库房,配套建设周边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总图设施。新增建筑面积7073平方米。
(3)EPC 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报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消防专篇等)、负责完成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优化、审核;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和发包人现有功能系统对接及预留口设计事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4)合同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施工工期自实际开工日期起计算。
3.签约合同价:25073373.71元(含税),主要包括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暂估价等内容(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以承包人与第三方审计单位核对后的重计量结果为依据确定最终合同价款;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为承包人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现恶性不平衡报价情况,合同价款重新调整)。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合同并出具书面决议;
*承包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履约保函。5.联合体内部分工
(1)国际工程作为牵头人对项目负总责,负责本项目
的设计、对项目整体进行协调管理以及暂估价工艺设备的采购工作;郑州海为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的实施。
(2)发包人在收到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的相应费用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相应费用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收到各项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给各联合体成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汉光耗材产业园开展项目建设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有利于推进相关项目工程建设,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国际工程、郑州海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向大股东的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际工程、郑州海为的一
致行动人中国船舶集团(包括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已发生关
联交易情况为:向中国船舶集团采购的总金额为648871.45元,向中国船舶集团销售的总金额为6907179.59元,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息收入为563908.96元。
其中,向国际工程采购的金额为0元,销售的金额为
91774.84元;向郑州海为采购的金额为0元,销售的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