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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与机构设置、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

2、公司业务层面: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与存货管理、研究与开

发、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包括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控

股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及方法

公司审计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考虑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的要求,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获取的评价证据真实、充分、有效。(四)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职权,形成了较为科学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控股子公司

及职能部门组成。根据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及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体现在: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以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制定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保证了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有专门的议事规则,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由三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保证监事会能切实履行监督职权,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制定有《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与主要管理职能。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经营日常管理并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销售部、供应部、生产部、技术部、开发部、品保部、

财务部、办公室、证券部、审计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过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任职试用程序,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同时企业建立和发布了《员工手册》,为员工在公司的日常行为提供更有指导意义的行为指南。

4、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积极向上的文化理论,公司文化理论以“追求终极之美”为口号,“团结合作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专业专心是我们永恒的主题”为宗旨,“人文环保、品质发展”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断加强员工的专业化知识的培训和道德培养。公司文化建设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并报告风险。

针对控制缺陷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五)风险评估

公司董事会及各管理层,持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对手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竞争策略、产品研发规划和市场营销计划,并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公司努力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六)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货币资金收支、资金运营管理等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及制度。

通过信息化系统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不相容岗位相互独立,相互制约。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3、销售与收款

公司对于涉及销售与收款的各个环节如销售计划、销售价格的确定、订单处理、

顾客信用考评、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合同的管理、发货、货款结算及收款、退货及

折扣、应收账款的处理程度及坏账的处理等的工作流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销售业务流程清晰,控制严格,管理规范,监管到位,逾期账款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避免与减少坏账发生。公司在销售和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4、生产与存货管理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生产。销售部和开发部与客户分别协商确定好产品图纸、模具、样品等内容后,公司内部立即启动对订单的生产管理,计划部按项目下达生产采购计划,推进生产部按计划落实排产、按时完成生产装配、产成品入库,协调客户收货日期,安排仓储货运产品出厂发往客户。

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及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防止存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风险。

5、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及质量管控。建立了《健康安全控制程序》《急救箱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化学品管理程序》《消防管理程序》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模具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确保公司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6、研究与开发

公司严格规范研发业务的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成果保护、成果移交等关键环节控制,确保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过程管理,规范研发行为,鼓励技术创新,注重产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加强技术保密措施,保证研发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7、资产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报废处置等方面做了详尽规定,涵盖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总体与公司的规模和业务发展相匹配,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审批流程执行基本到位。公司在资产运行和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8、对外投资

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和权限、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对外投资实施与日常管理、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及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9、对外担保

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一般原则、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担保日常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担保行为。

10、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事务以及关联交易额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侵占公司利益等问题,未发生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使用情况报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外部监督,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委派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采购、交付、质量等采取股份公司职能中心直管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13、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合理配备相关岗位的财务人员,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职能。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使其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运行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内部控制的需要。

14、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了高效、及时的信息处理系统,利用网络化、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加快捷、有效。公司配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

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八)检查与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职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审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业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1%<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2%

资产总额的2%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的2%

的2%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利润总额的2%<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2%5%≤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

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

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直接或间接资产损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利润总额

金额500万元以上失金额200-500万元金额小于200万元(含500万元)(含2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

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为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据此,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提供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盛新材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锦盛新材在业务经营和管理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锦盛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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