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71003.7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021719.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223341.31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08843.83元。
3、鉴于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
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571003.78-22647508.76-23874906.99
研发投入(元)13784923.5213356889.1012753222.10
营业收入(元)306662711.65333004659.70259857941.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8223341.3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0908843.8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364473.1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39895034.7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44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鉴于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现金分红的具体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