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47508.7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732041.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794345.09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930562.8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647508.76-23874906.99-22509546.17
研发投入(元)13356889.1012753222.1012708187.95
营业收入(元)333004659.70259857941.97242773752.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1794345.0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1930562.8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3010653.9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38818299.1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65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