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司近三年签署及复成为注册会开始在中汇执姓名类别市公司审计提供审计服务核过上市公司审计师时间业时间时间时间计报告家数金刚锋项目合伙人2010年2008年2011年2023年11家周燕波签字注册会计师2020年2015年2020年2023年3家王其超质量控制复核人2001年1999年2009年2025年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金刚锋、2024年5月28行政监管措施宁波证监对在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
周燕波日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存在的加盟商及加盟店的管控关
系、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暂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5万元人民币(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人民币,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发生变化,管理层可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
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