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除董事之外的职务所对应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董事长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其他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逐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由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组成。
4、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特别奖励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绩效考核标准
1、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外部董事:均不参与公
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生产
经营情况、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生产
经营情况、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
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
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