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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9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1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阮棋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阮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阮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4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5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2.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1累积投票提案√

事选举武四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议案1、2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分别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详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毅

电话:0575-81275923

传真:0575-82770999

邮 箱:zhengquanbu@zj-jinsheng.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9号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9

2、投票简称:锦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投票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锦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选举票数

1.01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阮棋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阮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阮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2.01选举陈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武四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给每位候选人投的票数,如委托人未作任

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1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

2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附件三: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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