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盛新材
股票代码:3008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2-7号楼3-49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2-7号楼3-4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签署日期:2025年12月8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锦盛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六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指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锦盛新材、公司、上市公司指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84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2-7号楼主要经营场所
3-49室
出资额1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80926146
成立日期2011-01-26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1-01-26至2031-01-25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立溢的工商登记合伙人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李晋60.00%9600
2陈志瑛39.00%6240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31.00%160限合伙)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5是否拥有境
姓名性别曾用名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外居住权执行事务合伙马阳阳男无中国中国上海无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持有公司股份25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75%,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7月1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宁波立溢持有
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
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2、2021年6月9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28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3、宁波立溢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25000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占总股本比例(元/股)(股)
2022/5/16
大宗交易8.8830000002.00%
宁波立溢或集中竞2024/10/18
价交易至15.0026250001.75%
2025/12/5
合计56250003.75%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8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0年7月10日)(2025年12月5日)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当时总股本比占目前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875000018.752250000015.00
其中:无限售
宁波立溢--2250000015.00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1875000018.75--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5年12月5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0年7月10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9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者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1、上述文件备置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1275923/0575-82770999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马阳阳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8日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限公司股票简称锦盛新材股票代码300849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信息披露义务名称(有限合伙)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人注册地
场2-7号楼3-4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18750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8.75%(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37500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3.75%
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225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5.00%(占目前总股本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6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15(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马阳阳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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