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6-001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5时。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樱云路8号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7人,代表股份165909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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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1885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3人,代表股份47053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25人,代表股份47118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23人,代表股份47053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33%。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文婷
律师、陈雨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3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26%;反对106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4%;弃
权13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5%;反对106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3%;弃权13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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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1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0%;反对107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9%;弃
权20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2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25%;反对107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8%;弃权20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26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8%;反对106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3%;弃
权19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36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35%;反对106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7%;弃权19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28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7%;反对106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9%;弃
权1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3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67%;反对106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0%;弃权1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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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1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1%;反对107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4%;弃
权1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2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71%;反对107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5%;弃权1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90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8%;反对106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6%;弃
权5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2%;反对106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5%;弃权5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6股票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7%;反对1071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8%;弃
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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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8%;反对1071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8%;弃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3%;反对1072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2%;弃
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03%;反对1072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3%;弃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0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7%;反对1071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8%;弃
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8%;反对1071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8%;弃权5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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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5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87%;反对100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9%;弃
权5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5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19%;反对100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5%;弃权5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57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0%;反对106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6%;弃
权88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6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65%;反对106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5%;弃权88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2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0%;反对107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6%;弃
权5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92%;反对107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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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2.2732%;弃权5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91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2%;反对106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3%;弃
权52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0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75%;反对106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5%;弃权52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5%;反对101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8%;弃
权4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5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49%;反对101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1%;弃权4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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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11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7%;反对33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弃权
6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721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3%;反对33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5%;弃权6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9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4%;反对106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9%;弃
权5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45%;反对106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6%;弃权52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452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5%;反对40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0%;弃权
50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6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1%;反对40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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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0.8628%;弃权50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8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反对106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0%;弃
权5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9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32%;反对106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6%;弃权5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4%;反对33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弃权
5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73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3%;反对33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4%;弃权5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文婷律师、陈雨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9回转支承专业制造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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