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89元/股)的130%(即28.46元/股),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如再次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8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强联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2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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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
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
2、因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69元/股调
整为86.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0.6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4、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17
855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
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584078股股份购买相
关资产的注册申请,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64元/股调整为40.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2回转支承专业制造5、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以26.16元/股发行13379204股股份,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3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91元/股调整为
4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6、因实施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36元/股调
整为40.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1.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联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21.89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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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89元/股)的130%(即28.4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如再次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8月
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强联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强联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强联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强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强联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强联转债”的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强联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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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30.17元/股,“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为21.8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强联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8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强联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强联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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