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强联股票代码:30085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己收悉。根据贵所要求,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
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发所”或“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
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目录
问题1...................................................3
问题2..................................................84
其他问题1...............................................133
其他问题2...............................................133
2问题1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自 2020 年 IPO 以来已实施多次募资,2020 年 7 月首发上市募资 4.42 亿元,募投项目为 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2021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14.51亿元,募投项目为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2022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11.95亿元,募投项目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四);2023年10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3.36亿元。其中,项目三于2024年12月终止,剩余资金1847.43万元及利息收入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项目四累计产能利用率9.91%,累计亏损821.31万元。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其中4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外,110000.00 万元用于“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42000.00万元,包括项目工程费用131240.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3.60万元,预备费4086.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250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年销
售收入118400.00万元,净利润20200.00万元,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
11495.00万元。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26年12月完工。
本次募投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新强联江苏签署借款协议,以向其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系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项目用地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
产权第8274790号存在抵押。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自 IPO 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
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
3面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
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等,说明相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2)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4)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结合当前风电行业
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是否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等,说明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具体对比情况,并结合公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说明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6)说明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7)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施。(8)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解除抵押
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9)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设备购置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
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10)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
4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结合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模占比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4)(5)(7)(8)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7)(9)(10)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自 IPO 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
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面因素是否对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等,说明相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结合公司自 IPO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
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0 年 IPO 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
情况
2020年,公司 IPO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用途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
132235.0032235.00
轴承建设项目(项目一)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44235.0044235.00
公司 IPO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产品为 2-5MW风力发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
5轴承,项目背景为:*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开工建设
10GW,确保建成 5GW,2018 年至 2020 年复合增速为 21.47%,海上风电发展迅猛;* 风电机组向更大规格和更高功率发展,国内轴承厂商主要集中在 2MW及以下风电轴承,对于 3MW及以上风电轴承,由于技术难度较高,国内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
公司 IPO 募集资金项目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和加工技术,旨在扩大公司现有的优势产品产能,升级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精度,提升
2MW及以上风机配套轴承的产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度,公司 IPO募集资金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产能利2025年实是否达到预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效益用率现效益计效益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
1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101.08%9251.3012008.50是
设项目(项目一)
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
率、效益实现情况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用途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
193500.0093500.00
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三)19700.00197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2800.0032800.00
合计146000.00146000.00
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产品为 3-6MW风力
发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项目背景为:*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由于技术进步、环保和政策等因素驱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2017
6年至 2019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9.66GW、21.14GW、26.79GW;同时,2019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下游客户对公司风电轴承需求大幅增加,虽然公司 IPO募投项目已在 2020年投产和达产,但是现有产能仍然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亟需扩大风电轴承的产能。*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优势,掌握了国际先进的无软带淬火工艺,直驱式三排滚子风电主轴轴承和双列圆锥滚子风电主轴轴承均已量产并向湘电风能、明阳智能和东方电气等客户供应,获得了下游整机客户的认可,公司风电主轴轴承收入较以前年度大幅增长,为抓住风电主轴轴承进口替代的机遇,公司有必要扩大风电主轴轴承的产能。*进一步采购国际先进工艺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包括无软带淬火工艺技术等核心工艺水平,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精度和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产品领域的垄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5年度,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2025年产能2025年实是否达到预项目名称承诺效益号利用率现效益计效益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
1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106.09%50088.0055315.08是(项目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
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
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具体用途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四)111320.00865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4500.0034500.00
合计145820.00121000.00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对应的产品为风电齿轮箱轴承及
精密零部件,项目背景为:*中国风电行业政策为风电市场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
7障,2020年10月,风电行业在北京发布《风电北京宣言》,表示为了应对气候
变化和低碳转型,实现国内在2030年之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保证年均新增装机 50GW以上。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 60GW,到 2030年至少达到 8亿千瓦,到 2060年至少达到
30亿千瓦。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持续发展为风电行业带来了长期性的发展机遇。
*我国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产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4.4GW,同比增长 102.99%;2020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290.7GW,同比增长 23.02%。* 公司拟通过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开拓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业务,扩大风电零部件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2025年度,公司2022年可转债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产能2025年实是否达到预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效益利用率现效益计效益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
19.91%53148.00-821.31否
件项目(项目四)
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该项目的实际效益期间仅为2025下半年,公司实质性开展客户拓展时间较短,且产能还尚处于爬坡期,产能利用率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截至目前,中国齿轮箱轴承的国产化率较低,中国高速传动、德力佳等头部齿轮箱制造企业采购齿轮箱轴承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外企业,国产化进程仍需要进一步推进。
4、2023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
用率、效益实现情况
2023年,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具体用途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4293.8869.41%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9706.1327.73%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1000.002.86%
8序号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合计35000.00100.00%
公司2023年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背景为:*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圣
久锻件的主营业务为锻件的生产和销售,随着全球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风电装备锻件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发展。*在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圣久锻件48.8550%的股权,圣久锻件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圣久锻件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可减少上市公司金融负债的金额,降低财务费用,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2023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和效益情况。
5、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为“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主要产品、技术路径、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次募投项目项目本次募投项目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
6MW 及以上大功率 2.0MW 及以上 3.0MW 及以上
风电主轴承、偏航变大功率风力发大功率风力发研发中心齿轮箱轴承及精项目名称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电主机配套轴电主机配套轴建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承建设项目承建设项目
6MW 及以上风电主 2-5MW风电主 3-6MW风电主
研发中心齿轮箱轴承及精
投产产品轴承、偏航变桨轴承轴承、偏航变轴承、偏航变建设项密零部件及风塔法兰桨轴承桨轴承目,不存技术路径相似,但在产品及
本次募投项目与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要产品均为风齿轮箱轴承尺寸客户;有
技术路径电轴承,本次募投拟投产轴承的功率和直径更大,产品更小、转速更快,利于提升技术路径不存在差异。对轴承的加工精公司轴承度要求更高。
工艺、技客户以风电齿轮术的研发箱生产企业和风能力,助主要客户客户以风电整机生产企业为主,主要客户不存在差异。电整机生产企业力其他项为主,属于风电产目实施。
业链上下游企业。
9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
(1)下游市场为
(1)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状况风电行业,齿轮箱不存在明显差异;轴承为风电齿轮
(2)下游风电市场高速增长,风电整机装机量逐年提箱的重要零部件;
市场需求升,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2)齿轮箱轴承(3)风电整机呈现大型化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拟国产化程度更低,投产的大功率轴承的市场需求将逐步提升。将逐步推进国产替代。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和项目二的产品相同,但总体而言本次募投拟投产的轴承的功率和产品直径更大,相关产品在技术路径、主要客户、市场需求等方面均不存在明显差异;与项目四的产品不同,齿轮箱轴承尺寸更小、转速更快,对轴承的加工精度要求更高,国产化程度更低。
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风电行业持续向好,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深远海风开发稳步推进近年来,全球风电装机容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 GWEC数据,2024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117GW,近五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 14.29%。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2025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69GW,创历史新高。未来全球风电市场仍将保持较快增速,GWEC预计 203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增长至 194GW,2025年至 2030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8.8%。
中国在全球风电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据 CWEA统计,2024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86.99GW,近五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6.56%;2025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约为 130.82GW,同比增长约 50%。长久而言,基于能源转型需求、国家政策驱动,未来我国风电装机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趋势。根据《风能北京宣言
2.0》,到 2030 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00GW,2035年累计装机不少
于 2000GW。2025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691.75GW,若要实现前述目标,
2026年至 203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需达到 120GW-130GW,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13.45%。
同时,我国海上风电迅猛发展,政策保障及技术进步推动深远海风开发稳步推进。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由 2015 年的 1.01GW 增长到 2025 年的
1049.17GW,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47.41%,远超全球平均增速。根据国金证券研
究所预测,“十五五”期间我国海风需求空间进一步提升,年新增装机规模预计将由“十四五”期间的不足 10GW,提升至 15-25GW。
(2)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习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中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未来五年为“碳达峰”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多项利好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2025年3月,“发展海上风电”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7月,中
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深海科技”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2025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到203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2025年10月,《风能北京宣言2.0》发布,提出到2030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2035年累计装机不少于20亿千瓦,2060年累计装机达到50亿千瓦的目标。
2026年1月,国家电网公布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资产投
资预计达4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能、更绿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3)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2023年-2024年,公司所处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风电整机价格的下跌并
向上游传导,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2024年10月,12家风电整机企业(市场占有率超过99%)签署《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自律公约》,承诺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重点解决低价恶性竞争、对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等问题,遏制恶性竞争,恢复理性价格,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组织风电企业座谈会,共有40家风电企业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
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年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
11格明显提升,已基本摆脱恶性价格竞争,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4)历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需要扩大产能新建产线
发行人于2020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历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公司属于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主要从事风电轴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加产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建设厂房,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随着风电行业的景气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
294557.79万元和462783.93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销售情况良好。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回转支承和锻件的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急需扩大产能新建产线。
(5)目前风电零部件行业多家公司竞争对手积极布局相关产业,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
根据风电零部件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建设情况,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投资如下:
公司投资总额序号时间来源相关投资项目主要产品简称(万元)
新增 8万吨 5MW及以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
上大型风电铸件制造54500.00向特定对制造改扩建项目金雷能力12026年象发行股股份
票高端传动装备科创产年产6万吨大型高端自106503.39
业园项目(前三期)由锻件的生产能力向特定对
2威力2025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风电传动系统的核心年象发行股200000.00
传动(一期)部件风电增速器票向特定对
3泰胜2025年象发行股补充流动资金-117592.92
风能票
12公司投资总额
序号时间来源相关投资项目主要产品简称(万元)向不特定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
4派克2026对象发行年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锻件毛坯精加工110826.97
新材可转换公目司债券服务于欧洲及全球高
长风新能源装备制造端海上风电市场的单48827.90基地扩建项目桩生产基地及相应配套的码头向特定对
5天顺2025年象发行股天顺(射阳)风电海单管桩基础及船舶分
风能21144.84
票工智造项目(二期)段天顺(阳江)重型风海上风电导管架基础
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49953.17生产线
项目(一期)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50万千瓦风电、220千177000.00
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伏升压站,配套建设等(察右前旗部分)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50万千瓦风电32000.00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
装机容量10万千瓦、中节能阿克塞县1016台单机容量
万千瓦风电项目 6.25MW 49600.00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等
装机容量10万千瓦、向特定对
6 节能 2025 A 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 20台单机容量为 5MW年 象发行
风电万千瓦风电基地10风力发电机组、一座股股票
万千瓦风电 6#风力发 110kV升压站、110kV 48044.02电项目送出线路等附属设施工程
装机容量10万千瓦、中节能怀安10万千16台单机容量为
瓦项目 6.25MW 73645.00风力发电机
组、新建升压站一座
装机容量5万千瓦、8
邢台市圣领南和区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50MW 32457.17风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
设等
邢台市南和区圣领装机容量5万千瓦、8
50MW风电项目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31923.28
13公司投资总额
序号时间来源相关投资项目主要产品简称(万元)
风力发电机组、一座
220kV升压站、配套建
设等
装机容量50万千瓦、
海南东方CZ8场址50 22 台单机容量 10MW
和20台单机容量516665.19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向特定对 14MW的海上风电机
7 龙源 2025年 象发行 A 组,配套建设等
电力股股票
“宁湘直流”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配套新能
瓦、140台单机容量为
源基地沙坡头 100万 7.15MW 427200.11的风电机组、千瓦风电项目配套建设等
2025年以来,风电零部件行业中的 A股上市公司,金雷股份(300443)、泰
胜风能(300129)、威力传动(300904)、派克新材(605123)、天顺风能(002531)
等公司均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或完成了证券发行项目,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对募集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普遍性;下游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节能风电(601016)和龙源电力(001289)也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布局风电机组投资建设项目。
此外,洛轴股份已于 2025年 11月向深交所申报创业板 IPO,其中募投项目之一“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42840.00万元,重点投资发展以大功率风电主轴、齿轮箱、偏航变桨轴承、盾构机主轴承等为代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轴承。
2025年以来,随着我国风电行业景气度快速提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风电零部件等产品的需求增速较快,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风电行业内多家公司积极布局相关风电零部件产业。公司基于在风电轴承及其零部件领域积累的技术与市场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发行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并稳固在风电轴承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地位。
(6)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210.70万元,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26558.91万元。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借款等需求,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需求,因此需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4票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分析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方面,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
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42000.00万元,因此仅靠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的资金需求。
(2)其他资金投入方面,公司还存在维持日常运营、扩大经营规模等其他
自有资金投入需求,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度-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294557.79万元和462783.9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8.02%,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相应较大。
因此,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由于风电行业持续向好,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风电行业,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面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1、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
单位:万元
2025年产能2025年实是否达到预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效益利用率现效益计效益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
1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101.08%9251.3012008.50是目(项目一)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
2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106.09%50088.0055315.08是目(项目二)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
39.91%53148.00-821.31否项目(项目四)
2025年度,公司前募项目中的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已实现预期效益,项目四
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项目四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于
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该项目的实际效益期间仅为2025下半
15年,公司实质性开展客户拓展时间较短,且产能还尚处于爬坡期,产能利用率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截至目前,中国齿轮箱轴承的国产化率较低,中国高速传动、德力佳等头部齿轮箱制造企业采购齿轮箱轴承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外企业,国产化进程仍需要进一步推进。
2、相关负面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主要为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
轴承及零部件,与项目一和项目二的产品相似,均为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已实现承诺效益。
本次募投产品与前期未达效益的项目四所产的齿轮箱轴承产品为不同产品,虽同属于风电整机的主要部件,但齿轮箱轴承的精度要求更高,当前国产化程度较低。项目四未实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效益预测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市场风险、行
业周期、国家政策、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下,谨慎进行编制,前募中项目四未实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等,说明相
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总投资
142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万元)占比
1工程费用131240.1092.42%
1.1建筑装饰13453.209.47%
1.2安装工程15786.9011.12%
1.3设备购置102000.0071.8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3.603.29%
3预备费4086.302.88%
4铺底流动资金2000.001.41%
16序号项目投资(万元)占比
合计142000.001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26年12月完工。
截至2026年2月末,本项目已投入资金为30191.74万元。
2、说明相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
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025年12月,公司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相关投入与上述计划一致,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之前,公司的生产基地全部在河南省洛阳市。2023年4月,公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张家港市靠近东部沿海,交通便利。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海主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阳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机遇,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对快速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提升,江苏张家港所在地理位置便于出口运输。
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后,2023年11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并通过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同年,新强联江苏购买了坐落于张家港市大新镇的土地,面积为73333.85平方米。
2023年-2024年,公司所处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卷严重,风电整
机价格的下跌并向上游传导,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因此,
172024年该项目建设进度放缓,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还未购置任何设备,厂房
框架建设工程还未完成。
2025年开始,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风电机组中标
价格明显提升,已基本摆脱恶性价格竞争,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为抓住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2025年下半年,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发展动向编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确定本次募投项目“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为142000.00万元。公司将加速厂房和设备购建工作,计划于2026年底前完工并投产。由于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需求,2025年12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
“3、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中,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已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现状、项目拟投产产品情况、公司过往同类项目投资情况等对项目的未来效益进行了谨慎预测。但由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
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等不利因素,因而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无法实施或者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8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前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获取并查阅风电行业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投入资金明细。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由于风电行业持续向好,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风电行业,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2)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已实现承诺效益,项目四未
实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3)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的相关投入与2025年12月制定的本次募
投项目投资计划一致,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
1、项目三的立项背景
公司在项目三(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通过研发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领域的垄断地位,实现高端轴承的逐步
19进口替代,另一方面是通过研发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背景如下:
(1)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产品领域的垄断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轴承是为高端装备配套的核心基础件,由于研发能力弱、制造技术低、原材料等配套条件差,国产高端轴承的精度、性能稳定性、尤其是寿命和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优势,在技术难度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产品领域已经达到进口替代水平。公司进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使得公司的高新技术轴承产品的测试手段、综合检验手段、性能试验手段、以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应
用在轴承设计开发中的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使公司的轴承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轴承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和重大装备配套轴承及高新技术轴承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打破中国高端轴承产品被国外轴承企业垄断的局面。
(2)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之间的有机衔接,从产业技术源头上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布局,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
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以及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剩余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18779.4216931.9990.16%2066.04设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投资金额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90.16%,项目整体投资比例较高,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的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布局情况,一方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已购置的试验、检测、研发软硬件设备已满足公司研
20发、检测等需要,基本实现了该项目原先规划的目的。另一方面,上海研发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仍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以自有资金围绕产品研发进行投资建设。
因此,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3、该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
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阶段,充分考虑了当时的行业发展背景、国家政策导向、地方政策支持、市场竞争格局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
审慎论证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可行性相关论证情况如下:
项目前期论证情况
轴承产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我国在研发、技术、质量等方面与行业发展背景
国际存在较大差距,我国轴承产业存在较为迫切的行业转型升级需求。
1、研发项目的建设和国家轴承、能源、制造业政策高度契合,在政策层面
符合国家发展方向;
2、《中国制造20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层面文件对高端轴承、国家政策导向风电轴承保持鼓励政策;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对未来发展
风电提出了明确需求,未来风电产业市场容量较高。
洛阳轴承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优势,洛阳市政府在政策中明确提出打地方政策支持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石化、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洛阳本地轴承行业发展有政策优势国产高端轴承在精度、寿命、可靠性等方面与国际存在差距,建设研发中行业升级需求
心是弥补行业研究短板、突破技术瓶颈的关键举措
1、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有利于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之间的有机衔接,
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2、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有利于引导新强联加大研究开发设施建设和研发活
企业自身发展动的投入,有效整合产学研资源,以新强联需求为导向,从而提升企业竞需求争力。
3、通过企业研发中心的建立,能使得公司高新技术轴承产品的测试手段、综合检验手段、性能试验手段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推动整体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当时的行业环境、整体产业政策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具备明确的需求基础和现实意义,其立项决策具有审慎性。
21(二)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与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066.0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
2、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立项。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具有审慎性,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需求。2024年
12月,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比例已达到90.16%,项目投资比例较高,已经基本
实现规划目标,提升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且上海研发中心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基于综合考虑终止该募投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是基于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相关影响因素已经不再持续。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主要产品包括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风塔法兰,属于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
2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1、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和“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未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情况,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产生不确定影响。如果后续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
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公司战略调整等不利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的公告文件,对立项背景进行核查;
(2)获取研发中心项目终止时的公告文件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终止原因进行核查;
(3)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立项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立项时该项目
的论证情况,立项是否审慎。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不再持续,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说明“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
23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
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一)项目最新进展情况、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12月开工,截至2026年2月末,项目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
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的施工,预计于2026年
12月完工。截至2026年2月末,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0191.74万元。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总投资142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0万元。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2025年12月23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为23343.01万元(主要为工程建设费用),扣除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合计6086.30万元,项目剩余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112570.69万元,高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0000.00万元。
因此,“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的施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3)取得新强联江苏与本次募投项目支出相关的银行流水,核查董事会召
24开前募投项目相关支出;
(4)至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江苏张家港,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的施工状态及建设进度。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目前
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工程等施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四、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结合当前风电行
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是否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一)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为“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主要产品、技术路径、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次募投项目项目本次募投项目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
6MW 及以上大功率 2.0MW 及以上 3.0MW 及以上
风电主轴承、偏航变大功率风力发大功率风力发研发中心齿轮箱轴承及精项目名称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电主机配套轴电主机配套轴建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承建设项目承建设项目
6MW 及以上风电主 2MW-5MW 风 3MW-6MW 风 研发中心
齿轮箱轴承及精
主要产品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电主轴承、偏电主轴承、偏建设项密零部件
及风塔法兰航变桨轴承航变桨轴承目,不存
25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
在产品及技术路径相似,但本次募投项目与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要产品均为风客户;有齿轮箱轴承尺寸
技术路径电轴承,本次募投拟投产轴承的功率和直径更大,产品利于提升更小、转速更快,技术路径不存在差异。公司轴承对轴承的加工精工艺、技度要求更高。
术的研发客户以风电齿轮能力,助箱生产企业和风主要客户客户以风电整机生产企业为主,主要客户不存在差异。力其他项电整机生产企业目实施。为主,属于风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1)下游市场为
(1)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状况风电行业,齿轮箱不存在明显差异;轴承为风电齿轮
(2)下游风电市场高速增长,风电整机装机量逐年提箱的重要零部件;
市场需求升,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2)齿轮箱轴承(3)风电整机呈现大型化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拟国产化程度更低,投产的大功率轴承的市场需求将逐步提升。将逐步推进国产替代。
由上表可知,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主要包括:
1、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主要产品为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
航变桨轴承,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项目二的产品相同,但总体而
言本次募投拟投产的轴承的功率和产品直径更大;相关产品在技术路径、主要客
户、市场需求等方面均不存在明显差异。
2、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三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存在产品生产,有利于
提升公司轴承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力,助力其他生产项目实施。
3、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四的主要产品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与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不同;相关产品技术路径相似,但齿轮箱轴承尺寸更小、转速更快,对轴承的加工精度要求更高;相关产品的目标客户均属于风电产业链生产企业,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但齿轮箱轴承国产化程度更低。
(二)当前风电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
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
1、当前风电行业竞争格局
26风电整机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 CWEA统计,2025年中国风电市场排
名前7的整机制造商新增装机容量占我国新增装机总量的市场份额合计为91.8%。
2025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企业包括金风科技、运达股份、明阳智
能、远景能源和三一重能。
除风电整机外,风电轴承、风电风塔、铸件、齿轮箱等风电零部件生产企业众多。其中,国内风电轴承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新强联、洛轴股份、瓦轴集团、恒润股份等。
2024年底,风电行业重点整治恶性竞争现象,全国主要风电整机企业承诺
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并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
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年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格明显提升,当前风电行业呈现良性竞争、持续发展状态。
2、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海上风电发展势头迅猛,风电整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具体表现如下:
(1)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
就全球而言,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2024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117GW,近五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 14.29%。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2025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69GW,创历史新高。
就国内而言,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年度至 2025 年度,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79.37GW、86.99GW 及130.82GW,复合增长率为 28.38%,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根据《风能北京宣言 2.0》,
到 2030 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00GW,2035 年累计装机不少于
2000GW。2025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691.75GW,若要实现前述目标,2026年至 203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需达到 120GW-130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3.45%。
27因此,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行业对风电轴承等下游零部件的需求量
随之提升,将为公司产品未来销量增长及募投产能消化奠定基础。
(2)海上风电为蓝海市场,带来持续增量需求
海上风电具备发电效率高、发电稳定性强,对噪音要求低且靠近东南沿海主要用电区域等优势,是风电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但之前受限于海上风电技术、海事审批、开发成本等因素,我国海风开发不足2%。
近年来,海上风电增速迅猛。根据 GWEC数据,2024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8GW,预计 2030年新增装机将达到 34GW,复合增长率为 27.27%。
就国内而言,2025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为 5.60GW,根据国金证券研究所预测,“十五五”期间我国年新增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将提升至 15-25GW。近期我国利好政策相继出台,规模化海风开发项目提速。根据顺为咨询统计,截至2025年 6月,国内处于海上施工状态的海风项目共计 9.7GW,除已开工项目外,我国中短期项目储备充裕,已核准未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约 35GW。
因此,海上风电是技术、政策双重驱动下的蓝海市场,是风电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3)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根据 CWEA 数据,2015 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
1.84MW;2025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提升至 7.16MW,同
比增长 18.3%,其中海上风电平均单机装机容量提升至 10MW,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随着风电机组向更大的功率规格发展,大型化轴承的应用需求随之增长,扩充大功率风电轴承产能具备必要性。
风机机组功率大型化是风电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容量机组可以提高低风速地区及现有风场条件下风能及发电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风电场的占地面积,使风电产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技术进步推动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发展,风电项目成本持续下降,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3、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8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统计,2024 年、2025 年我
国风电新增装机分别为 14388台、18272台,其中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占比分别为 60.20%、83.70%。2024年、2025年我国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分别约为8662台、15293台。
由于当前风电机组技术路径存在差异,每台风机一般配套2套主轴轴承、1套偏航轴承、3套变桨轴承(以下简称“结构一”),或者每台风机配套1套主轴轴承、1套偏航轴承、3套变桨轴承(以下简称“结构二”),当前主流风机以“结构一”即每台配套2套主轴轴承为主。
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公司轴承销量,分别测算风机结构一和结构二情况下,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5年2024年我国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机组数量(台)* 15294 8662
我国 6MW及以上新增装机轴承数量(结构一)* =* *6 91762 51969
我国 6MW及以上新增装机轴承数量(结构二)* =* *5 76468 43308
新强联 6MW及以上轴承销量* 23814 10885
新强联 6MW及以上轴承市场占有率(结构一)* =* /* 25.95% 20.94%
新强联 6MW及以上轴承市场占有率(结构二)* =* /* 31.14% 25.13%因此,2025年,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约在25.95%至31.14%区间内。2025年,全国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机组占比由 60.20%提升至83.70%,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了大兆瓦轴承的产销量,大兆瓦轴承的市场占有率较2024年明显增长。当前,在风机大型化、海上风电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大兆瓦轴承的市场占有率尚有提升空间。
4、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合计金额为22.62亿元,其中风电类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在手订单金额超过 20亿元,6MW 以上风电轴承在手订单金额超过16亿元。此外,公司已与三一重能、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等主要客户签署了框架协议,合作关系稳定。
因此,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不存在差异,公司当前在手订单充足,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订单基础。
295、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
受风电行业市场规模及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风电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陆续发布融资或扩产计划。2025年以来,天顺风能(002531)、泰胜风
能(300129)、派克新材(605123)、金雷股份(300443)、威力传动(300904)等公司均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或完成了证券发行项目,体现了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对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的积极态度,以及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的战略规划。
存在风电轴承生产业务的同行业公司主要为洛轴股份、恒润股份、瓦轴集团等。恒润股份、瓦轴集团未披露近期扩产计划。根据洛轴股份2025年11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洛轴股份拟投资42840万元建设“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齿轮箱及偏航变桨用系列轴承、盾构机主轴承等高端精密轴承产能,但未披露新增产能规模及预计投产时间。基于洛轴股份相关项目的投资额小于新强联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且拟投产轴承种类更多,预计该公司的扩产项目不会导致行业内风电轴承产能的大幅增长。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不存
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不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弥补当前产能不足的必要举措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250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同,2025年度,公司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为110.10%,产能利用率已超过100%。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弥补当前产能的不足,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募投项目年新增产能占风电市场预计年装机量的比例较低,产能规模合理
全球风电市场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海上风电增速迅猛,为本次募投项目30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 GWEC、CWEA及《风能北京宣言 2.0》预测数据,
2025 年至 2030 年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为 982GW,我国新增风电装机
容量约为 739GW;根据 CWEA统计,2025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 7.16MW。据此测算,2025年-2030年间,全球年均风电装机量约为 2.29万台,我国年均风电装机量约1.72万台。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球年新增装机量的5.03%,约占我国年新增装机量的6.69%,占比较低,产能消化的风险较小,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顺应风电机组大型化、海上风电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扩充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轴承及零部件产能,拟投产轴承最高可适用于 18MW 及以上功率等级的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顺应风电行业机组大型化以及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举措,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张家港,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海主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阳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机遇,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对快速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所在地便于出口运输。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较小、测算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较小,具体表现如下:
*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空间A、募投项目年新增产能占风电市场预计年装机量的比例较低
31根据 GWEC、CWEA等数据,全球及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79.37GW、
86.99GW及 130.82GW,复合增长率高达 28.38%,风电市场下游需求随之增长。
根据前述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台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球年新增装机量的5.03%,约占我国年新增装机量的6.69%,占比较低,产能消化的风险较小。
B、老旧风场改造等国内政策带来存量市场替代空间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
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我国风电行业自2006年开始爆发式增长,目前已有大量风电场的运行时间超过15年,存在巨大的存量市场替代空间。
C、国内风电出海加速,国际市场广阔除中国外,欧洲、亚太(除中国)、拉美等市场扩容增速,发展潜力巨大。
2025年,英国、丹麦等欧洲国家相继启动海上风电项目招标,欧洲海风需求有
望自2026年开始逐步释放。近年来,国内风电技术提升,且国内风机及零部件价格低于国外(WoodMac 统计,国内比西方风机价格低约 20%),国内风电企业产品出口量显著提升。根据 CWEA数据,2025年中国风电机组新增出口容量约为 7.73GW,同比增长 48.90%。
因此,未来风电装机容量呈持续增长趋势,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以“双碳”目标为引领,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为风电行业及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2025年3月,“发展海上风电”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7月,中央财
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深海科技”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25年8月,国家发改委启动“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产业。2026年1月15日,国家电网公布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
32资产投资预计达4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能、更绿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因此,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客户资源积累深厚,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基础本次募投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风电整机制造商,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 CWEA统计,2025年中国风电市场排名前 7的整机制造商新增装机容量占我国新增装机总量的市场份额合计为91.8%。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同时具备不断开发新客户的能力,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订单需求保障。
当前,公司稳定合作的风电行业知名客户及市场排名如下:
合作开始产品类别客户名称行业地位时间
明阳智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3名,累计装机第3名2013年远景能源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4名,累计装机第2名2018年运达股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2名,累计装机第4名2021年风电轴承
三一重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5名,累计装机第6名2019年东方电气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7名,累计装机第5名2020年中船海装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9名,累计装机第9名2020年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新增产能的消化:
*基于已有客户资源,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能消化,积极开发新客户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挖掘现有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及销售占比,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能消化。同时,公司将充分挖掘潜在客户需求,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客户认可,积极开发风电整机行业排名靠前的其他优质客户,提升合作
33规模。
*充分利用产业链及工艺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基于在锻件、滚动体等优质原材料等方面的布局,公司已实现回转支承产业链协同,同时公司在产品锻造、热处理、车磨加工、表面处理、检测、装配等关键工序方面实现了全制造链系统规划,在轴承产品产业链协同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公司将不断优化关键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有效进行成本控制,以更高的性价比吸引客户合作,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公司将持续推进“海上特大型风力发电机用变桨轴承、偏航轴承及主轴承的研发”“大功率海上风电主轴轴承材料及热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大功率海上抗台风型风力发电机组轴承的研制及应用”等研发项目的开展,不断攻克大型回转支承特别是海上风电轴承的技术难题,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轴承,提升公司产品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应用规模。同时,公司将抓住全球风电市场规模增长、国内风电机组出口加速的机遇,加速海外市场拓展,进而促进新增产能消化。
3、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结合前述分析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点投产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轴承产品,顺应了风电行业机组大型化及海上风电的发展趋势。近年来,风电行业新增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将为风电行业持续增长提供制度保障。2025年度,公司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为110.10%,产能利用率已超过100%,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弥补当前产能的不足,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的情形,预计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风险较小;公司将通过挖掘现有优质客户的销售潜能、积极开发新客户,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等措施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四)补充披露情况
34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中补
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150台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250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新增产能的消化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业务拓展效果等多方面
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存在不确定性。若同行业公司大幅扩产,可能出现行业内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产能闲置的情况,需关注产能消化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
行人销售明细,实地查看前次募投项目生产运行情况及主要产品,对比本次募投产品及前次募投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2)查阅风电行业研究报告、风电行业主要公司年度报告、风电行业主要
行业政策及产业政策等,查询全国海上风电招标公告等公开信息,了解风电行业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及下游需求情况;
(3)结合风电行业研究报告中的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发行人销售明细,核查发行人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取得发行人截至2026年2月底的订单明细,了解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查询市场公开信息,了解风电企业及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扩产情况;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行业研究报告,结
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分析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35(5)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公司大兆瓦
轴承市场占有率情况,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中项目一、项目二的主要产品均为风电轴承,
在技术路径、主要客户、市场需求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项目三不存在产品生产;项目四的主要产品为齿轮箱轴承,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同。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风电较小;发行人将
通过挖掘现有优质客户的销售潜能、积极开发新客户,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等措施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五、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等,说明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具体对比情况,并结合公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说明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
项目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118400万元,净利润20200万元,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如下:
1、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
(1)本次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
(6)原材料价格供应和价格处于正常变动范围内;
36(7)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各参数的选择及依据、公司过往参数对比情况
(1)效益测算过程
本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计算期第4年上半年开始投产,当年预计实现达产50%,至第5年全部达产,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118400万元。
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T3 T4 T5 T6 T7-T12
生产负荷0.00%50.00%100.00%100.00%100.00%
1营业收入-59200.00118400.00118400.00118400.00
2销售税金---221.00862.00
3营业成本-48662.0085830.0085830.0085830.00
4财务费用-240.00840.00840.00840.00
5管理费用-1480.002960.002960.002960.00
6销售费用-296.00592.00592.00592.00
7研发费用-1776.003552.003552.003552.00
8利润总额-6746.0024626.0024405.0023764.00
9所得税-1012.003694.003661.003565.00
10净利润-5734.0020932.0020744.0020200.00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相关主要参数的选择及依据,以及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参数的对比情况如下:
(2)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测算以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产品售价,并结合项目新增产能及预计消化情况作为主要测算依据。
本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年产量平均单价测算收入分类产品名称及型号
数量单位(万元)(万元)
主轴轴承(6MW及以上) 2300 套 12.74 29300风电轴承
偏航变桨轴承(6MW及以上) 4600 套 11.76 54100
37年产量平均单价测算收入
分类产品名称及型号
数量单位(万元)(万元)
风塔法兰大型风塔法兰250组140.0035000
合计---118400
本项目拟投产风电轴承的测算平均单价,与项目测算时期(2025年1-11月)现有同类产品的售价不存在重大差异,营业收入测算具备合理性。价格对比如下:
*风电轴承
单位:万元/套同类产品平均同类产品最高分类产品名称及型号测算单价价价
主轴轴承(6MW及以上) 12.74 12.69 30万元以上风电轴承
偏航变桨轴承(6MW及以上) 11.76 10.84 30万元以上
注:“同类产品平均价”、“同类产品最高价”分别为2025年1月-11月期间,公司现有的与募投产品功率及吨重相近的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及最高售价。
本项目拟投产轴承的测算单价与公司2025年1-11月销售的同类产品平均价格相近。偏航变桨轴承的测算单价略高于同类产品平均价,主要由于本项目拟投产轴承的功率最高达到18兆瓦以上,总体功率大于公司现有轴承的平均水平,售价相对更高。同时,公司功率较高的轴承最高售价超过30万元,显著高于本项目拟投产轴承的测算单价,测算价格在现有产品价格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风塔法兰
风塔法兰为上市公司的现有产品,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风塔法兰250组,按照每吨单价计算,风塔法兰募投测算单价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分类产品名称年产量总重量(吨)总价(万元)单价(万元/吨)
新强联募投项目风塔法兰250组31250.0035000.001.12
新强联现有产品风塔法兰-194.52486.222.50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风塔法兰-66237.2576649.001.16
注: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系根据其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辗制环形锻件”相关数据测算,该公司“辗制环形锻件”产品主要为风电塔筒法兰。
公司募投项目风塔法兰测算单价与恒润股份同类产品的单价相近。募投项目风塔法兰测算单价低于公司现有同类产品单价,主要由于公司销售的风塔法兰系
38为 20MW 大功率风机适配的塔筒法兰,与募投项目拟投产风塔法兰规格存在一定差异,基于谨慎考虑,公司选取的测算价格更低。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测算单价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3)营业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营业成本为8583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原材料及外购件57424.00
工资及福利费6000.00
外购燃料及动力5742.00
折旧摊销费11495.00
其他制造费用及运费5168.00
合计85830.00
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成本的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相应产品的工艺消耗
定额、相关原材料的现行价格及公司当前成本结构测算;
*工资及福利费根据项目人员需求、项目所在地工资水平、公司工资标准和项目预计效益进行预测;
*折旧摊销费用主要为房屋、土地和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按照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制度测算,其中房产和土地折旧摊销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
*其他制造费用等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水平测算。
本项目成本结构测算数据与公司报告期历史数据相近,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募投项目成本结构公司成本结构金额成本占比报告期平均2025年2024年2023年原材料及外购件直接材料57424.0066.90%65.79%65.60%63.07%68.70%
工资及福利费直接人工6000.006.99%8.97%8.92%8.84%9.15%
外购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运5742.0026.10%25.24%25.48%28.08%22.15%
39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折旧摊销费费及其他11495.00
其他制造费用及运费5168.00
合计-85830.00100.00%100.00%100.00%99.99%100.00%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结构,与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项目中的“工资及福利费”依据项目定员500人,年均工资12万元/人测算。测算工资略高于江苏省制造业平均工资,测算谨慎、合理,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年平均工资(万元)
募投项目人员年平均工资12.00
2024年江苏省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8.38
2024年江苏省制造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11.85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营业成本以公司当前成本构成为基础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具备合理性。
(4)毛利率
基于以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测算结果,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为27.50%。
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比如下:
公司风电类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项目本次募投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27.50%29.99%16.96%26.19%本次募投项目的测算毛利率低于2025年公司风电类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毛利率,且在报告期相应产品毛利率的区间范围内。2024年,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偏低,主要受风电行业的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下降;2025年,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公司风电类产品单价增长,毛利率回升。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5)期间费用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40本项目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参照公司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销
售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
各项费用占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近,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项目金额(万元)收入占比报告期平均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管理费用2960.002.50%2.40%2.21%2.66%2.32%
销售费用592.000.50%0.29%0.29%0.41%0.18%
研发费用3552.003.00%4.07%3.36%3.90%4.95%
由上表可知,项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占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相近。项目研发费用占比略低于报告期内平均占比,主要由于本项目拟投产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熟,所需研发投入较少,低于公司总体水平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财务费用募投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拟投资14.2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亿元。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4.20亿元,扣除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项目剩余资金
缺口为25913.70万元,拟采用银行借款方式筹措资金。
本项目财务费用系考虑以上银行借款资金缺口,结合测算时银行借款利率、公司历史期间执行的借款合同利率综合确定。本项目达产年度财务费用为840万元/年,按照银行借款25913.70万元测算,对应银行借款利率约为3.24%。当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为 3.0%、5年期以上为 3.5%,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短期借款合同利率约为2.5%-3.5%,与募投项目测算借款利率相近,因此财务费用的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各参数选择依据及估算数据合理。
(二)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具体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相似,可比性较高。项目
三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无产品生产,项目四的产品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
41与本次募投产品不同,因此可比性较低。以下主要对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
主要参数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情况。
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方面
的对比情况如下:
1、产品单价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产品单价对
比如下:
分类规格单价(万元/套)
本次募投 主轴轴承(6MW及以上) 25.48
主轴轴承 前募(项目一) 主轴轴承(2-5MW) 36.30前募(项目二) 主轴轴承(3-6MW) 52.00
本次募投 偏航变桨轴承(6MW及以上) 11.76
偏航变桨轴承 前募(项目一) 偏航变桨轴承(2-5MW) 8.76前募(项目二) 偏航变桨轴承(3-6MW) 15.75
注: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主轴为单列圆锥滚子轴承(TRB),每台风机需要 2 个 TRB主轴轴承成对安装,因此本次募投主轴轴承成套单价按照2个主轴为1套计算。
本次与前次募投的主要产品均包含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产品单价存在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主轴轴承的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包括:
(1)随着风机向大功率、轻量化方向的结构演进,主轴轴承的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轴轴承为双列圆锥滚子轴承或三排圆
柱滚子轴承,体积较大,钢材用料也多,因此单价较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主轴轴承为单列圆锥滚子轴承,相同功率(MW)的轴承直径及重量显著小于双列圆锥滚子轴承和三排圆柱滚子轴承,通过采用“两个单列配对使用”的布置方式,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大幅减轻了整体重量,满足了风机减重、紧凑的设计需求。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主轴轴承的重量相对更轻,钢材等原材料投料更少,单价更低。
(2)受风电轴承的国产化提升、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主轴轴承的单价也有所下降。本次募投项目主轴轴承单价低于前次募投测算单价(测算时间约为
422019年-2020年),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的单价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一,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二,主要原因包括:
(1)前次募投项目一所投产的偏航变桨轴承为 2-5MW 的低功率轴承,产
品直径更小,重量更轻,单价相对较低;
(2)受技术进步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变桨轴承主要为三排滚子独立变桨轴承。相比前次募投项目二所投产的普通变桨轴承,三排滚子独立变桨轴承在同等条件下轴承承载力更高,相同功率风机配套的独立变桨轴承的整体重量更轻,单价也相对更低。
(3)受风电轴承的国产化提升、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偏航变桨轴承的单价有所下降。本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二测算单价,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因此,本次募投主轴轴承测算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单价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二,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
本次募投27.51%前募(项目一)31.29%前募(项目二)30.72%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由于前次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测算时点(2019年-2021年间)公司风电轴承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03%、31.49%和31.56%,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相近。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相近,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433、期间费用
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报告期平均本次募投前募(项目一)前募(项目二)
管理费用率2.40%2.50%6%2.48%
销售费用率0.29%0.50%2%2.96%
研发费用率4.07%3.00%包含于管理费用中4.44%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合计与前次募投项目测算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前次募投项目测算的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由于前次测算时运费计入销售费用核算,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时,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运费核算至主营业务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费用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考当前银行借款利率水平测算。前次募投项目由于均以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银行借款的资金缺口,因此未考虑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在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三)与公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的对比情况
1、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的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部分参数系参考公司历史数据测算,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相近,测算具备合理性。
本项目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成本结构等各项参数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的对比情况及合理性分析,参见本题前述回复之“五、(一)、2、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各参数的选择及依据、公司过往参数对比情况”的具体内容。
2、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的对比情况
主要产品包含风电轴承且存在公开披露数据的可比公司主要为恒润股份
(603985)、洛轴股份(创业板 IPO 在审),本次募投项目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
44的对比情况如下:
(1)产品单价
恒润股份主要产品为风塔法兰、风电轴承。根据相关公告,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投资于风电
偏航变桨轴承;该公司 6MW 三排独立变桨轴承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实现批量生
产、8MW独立变桨轴承处于台架试验认证阶段,可知其 2021年非公开拟投产的风电轴承类型主要为 10MW以下的偏航变桨轴承。
由于轴承功率、规格不同,产品单价也存在差异,以下选取本次募投项目中
10MW以下偏航变桨轴承与恒润股份的同类产品对比,具体如下:
产品类型项目单价
本次募投项目(6-10MW) 7-10万元/套
偏航变桨轴承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1年非公开募投测算单价)11.95万元/套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4年销售单价)8.43万元/套
本次募投项目1.12万元/吨风塔法兰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4年销售单价)1.16万元/吨
注: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系根据其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辗制环形锻件”相关数据测算,该公司“辗制环形锻件”产品主要为风电塔筒法兰。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与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单价测算具备合理性。
可比公司洛轴股份未单独披露风电类轴承的产品单价。2022年至2025年1-6月,洛轴股份“重大装备轴承”单价分别为5.58万元/套、5.03万元/套、3.51万元/套和3.10万元/套,受风电齿轮箱轴承销量提升影响,单价有所下降。洛轴股份“重大装备轴承”主要包含风电轴承、盾构机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等多样化产品,与公司本次募投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2)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27.51%
恒润股份23.23%
45项目毛利率
洛轴股份21.67%注:1、恒润股份毛利率选取其2021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测算毛利率,相关产线于2022年下半年投产,尚处于新产线起步及新产品推广阶段,2024年实际尚未盈利;
2、洛轴股份未单独披露风电类轴承毛利率,表中数据为2025年1-6月“重大装备轴承”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恒润股份相关产品毛利率,主要由于恒润股份
2021年非公开募投产品均为偏航变桨轴承,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主要产品包含毛利率较高的主轴轴承,总体毛利率高于恒润股份具备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轴轴承毛利率显著高于偏航变桨轴承。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洛轴股份毛利率,主要由于洛轴股份“重大装备轴承”包含风电轴承、盾构机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等多样化产品,与公司本次募投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总体而言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3)期间费用率
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本次募投公司报告期平均恒润股份洛轴股份
管理费用率2.50%2.40%2.74%2.95%
销售费用率0.50%0.29%0.28%2.00%
研发费用率3.00%4.07%2.12%3.09%
注:1、恒润股份选取其披露的最近一期(2025年1-9月)期间费用率数据;
2、洛轴股份选取其披露的最近一期(2025年1-6月)期间费用率数据。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总体与可比公司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预测,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参数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四)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46由前述回复可知:
(1)本次募投项目测算产品单价参考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公司现
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测算,与公司同类产品单价、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近,与前次募投同
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与公司报告期费用率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异;财务费用率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考当前银行借款利率水平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中
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已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现状、项目拟投产产品情况、公司过往同类项目投资情况等对项目的未来效益进行了谨慎预测。但由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剧、
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等不利因素,因而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无法实施或者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47(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明细表,了解本次募
投项目的测算假设、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
(2)查阅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测算过程,对比分析前次募投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3)查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收入成本明细,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4)查阅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参数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测算产品单价参考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发行人
现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测算,与发行人同类产品单价、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近,与前次募投
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与公司报告期费用率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异;财务费用率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考当前银行借款利率水平测算,具备合理性;
48(4)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六、说明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
(一)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在我国东部沿海实施,是公司顺应海上风电发展、出
海提速等行业发展方向的布局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强联江苏的所在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靠近东部沿海,交通便利。本次募投项目由新强联江苏实施,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海主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阳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机遇,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对快速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提升,本次募投项目选择在江苏张家港实施,便于出口运输。
2、新强联江苏少数股东预计将助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新强联江苏的少数股东张家港新崝程机械有限公司、洛阳中创重型机械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锻件、铸件的生产销售等领域深耕多年,熟悉风电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在募投产品下游行业风电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有助于拓展募投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少数股东张家港新崝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立足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熟悉当地经营环境及江苏省产业政策,有利于协助新强联江苏在江苏地区生产经营的稳步推进,为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49(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具体原因;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少数股东公司官网等网站
查询新强联江苏少数股东的基本情况,了解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背景、与新强联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的相关性等。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在我国东部沿海实施,是发行人顺应海上风电发展、出海提速等行业发展方向的布局;新强联江苏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募投产品下
游行业风电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熟悉募投项目实施地的经营环境及江苏省产业政策,预计将助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商业合理性。
七、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本次募投
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8.74%19.05%26.97%
其他业务毛利率14.77%10.89%14.73%
综合毛利率28.00%18.53%26.29%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29%、18.53%及28.00%,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是导致综合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占比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50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风电类产品81.69%29.99%75.14%16.96%75.20%26.19%回转支承及
海工装备类产品1.35%25.11%2.90%32.15%6.47%36.04%配套产品
盾构机类产品及其他2.33%20.95%4.09%34.24%3.20%38.49%
锻件4.85%11.10%5.31%6.41%1.29%22.58%
锁紧盘、联轴器及相关传动组件8.43%28.66%11.02%28.45%12.62%22.54%
其他产品1.35%34.17%1.54%32.20%1.22%47.20%
主营业务总计100.00%28.74%100.00%19.05%100.00%26.9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风电类轴承对应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5%以上,是影响毛利率波动的最重要因素。
2024年度,由于风电行业的竞争加剧,公司风电轴承毛利率较2023年度下
降9.23%,是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增加,导致公司风电类产品的收入占比和
毛利率均较2024年度出现大幅增长,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的增长。
主要由两方面原因:(1)风电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风电类产品单价相比2024年有所提升,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步增加;(2)毛利率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销售占比增加,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提升。
(二)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为风电行业,根据 CWEA的数据,2022年至2025年,陆上风电(不含塔筒,下同)平均中标价格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2025年度,陆上风电平均中标价格为1574元/千瓦,同比上升9.31%。
单位:元/千瓦
51数据来源:CWEA
2026年3月9日,浙江省能源集团甘肃独青山18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公
布招标结果,中标数据显示,陆风(含塔筒)中标单价在2100元/千瓦左右,相当于陆风(不含塔筒)中标单价1600元/千瓦左右,中标价格相比2025年度仍有上升,说明2024年以来的下游风电价格内卷现象已经充分缓解,未来风电市场预计将继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如下:
年度2024年2025年2026年季度123412341234前期工作招标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设备调试项目试运行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12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
房装修、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等的施工,预计于2026年12月完工。截至2026
52年2月末,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02亿元。
本募投项目折旧与摊销金额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购
置支出所致,折旧与摊销金额均根据公司现有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本次募投项目适用的折旧摊销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四)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折旧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原值年折旧摊销费用
1房产和土地205%38000.001805.00
2机器设备105%102000.009690.00
合计--140000.0011495.0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40000.00万元,转固后未来每年新增折旧金额为11495.00万元。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现有折旧摊销金额及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建设完成后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测算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对未来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目前业务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本次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现有业务折旧摊销40793.9840793.98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11495.00
折旧摊销合计40793.9852288.98
现有业务收入462783.93462783.93
本次募投项目收入-118400.00
收入合计462783.93581183.93
现有业务利润总额97090.4997090.49
本次募投项目利润总额-23765.00
利润总额合计97090.49120855.49
注1:为了便于测算,假设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折旧摊销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53注2:以上假设仅为量化测算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募投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因此,新增折旧摊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亏损。
极端情况下,如果遇到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募投项目的进展不及预期
等不利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甚至亏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与现有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并积极开发新客户,确保新增产能能够快速消化
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挖掘现有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及销售占比,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能消化。同时,公司将充分挖掘潜在客户需求,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客户认可,积极开发风电整机行业排名靠前的其他优质客户,提升合作规模。此外,公司会积极配合下游客户的出海战略,增加境外销售的比例,从而谋求更高的利润增长空间。
(2)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改进,维持募投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公司行业积淀深厚、产品设计理念先进,持续推动轴承产品的研发创新。主轴轴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至 5MW 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
3MW至 22MW单列圆锥滚子轴承、3MW至 12MW 无软带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并实现量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更新设计理念,进而推
54动产品和工艺创新,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公司将始终维持研发和创新的重要地位,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加强工艺和技术水平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巩固产品竞争优势,并以此作为持续客户开发的有力支撑。
(3)公司将重点关注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策略目前,下游风电市场的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拟开展募投项目扩大大兆瓦风电主机配套轴承的产能,能够快速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也将重点关注风电市场的其他发展趋势,并根据发展趋势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维持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四)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了相关风险,现对相关风险修订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经测算,募投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11495.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极端情况下,如果遇到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
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募投项目的进展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大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情况;
(2)查阅 CWEA的公开数据,了解风电行业价格变化趋势;
55(3)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并测算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募投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因此,新增折旧摊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
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
2024年11月11日,新强联江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浦发
银行苏州分行向新强联江苏提供3500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 50BPS计算,贷款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31年11月11日。
作为上述银行贷款的增信措施,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74790号《不动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即募投项目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
发生的借款,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过3095万元为限。
此外,发行人亦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编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9年10月30日期间发生的金额不超过38500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56根据上述借款合同及相应抵押合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设定抵押担保
的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抵押被担保债务偿还安排权人金额及类型期限
2027年5月10日偿还1000万元;2027年11月10日偿还1000万元;2028
担保金额:浦发银行苏州年5月10日偿还2000万元;2028年分行在自2024年5月2111月10日偿还2000万元;2029年5浦发主债权借日至2026年9月1日止期月10日偿还4000万元;2029年11银行款期限届间与新强联江苏发生的债月10日偿还4000万元;2030年5月苏州满之日起权,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10日偿还5000万元;2030年11月分行3年过3095万元为限;10日偿还5000万元;2031年5月10主债权类型:银行借款日偿还5500万元;2031年11月10日偿还5500万元。
利息为按季结息。
注: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新强联江苏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的贷款本金余额约为14208.86万元。上表中的债务偿还安排所涉金额,将根据贷款本金到期时的实际贷款金额占贷款总额度的比例相应调整。
(二)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
1、募投项目用地抵押借款还本付息相关约定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用地抵押对应的主债权偿还期限较长,新强联江苏在
2027年5月10日之前无需偿还本金、主要本金偿还期限在2029年至2031年;
该主债权按季度偿还利息,利息为提款日五年期以上 LPR下浮 50BPS,如按截至2026年2月28日新强联江苏的贷款本金余额14208.86万元及当前五年期LPR
下浮 50BPS利率测算,即利率为 3.00%,本金归还前的每年利息支出约为 426.27万元,金额较低。
2、偿债能力情况
*新强联江苏的偿债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强联江苏的净资产为15616.30万元,负债合计10097.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27%。新强联江苏已实缴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且新强联江苏在2027年5月10日之前仅需按季度偿还利息,因此,新强联江苏的偿债风险整体较低。
57*发行人提供的保证担保
根据发行人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发行人为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金额不超过38500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偿债能力较强,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5年末/2025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1.781.881.56
速动比率(倍)1.391.52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38.12%47.61%46.39%
利息保障倍数(倍)10.991.715.37
营业收入(万元)462783.93294557.79282363.18
净利润(万元)84318.898570.3939334.88
归母净利润(万元)81815.926537.7737484.4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71187.5314906.4229951.95
2025年,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合理水平,营
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其作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的保证人,可以保障该等银行贷款按期足额偿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26年1月7日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新强联江苏不存在不良负债,资信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新强联江苏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且均正常支付相应借款利息。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新强联江苏均严格按照贷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不存在逾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与抵押权人就主债权、抵押事项产生的纠纷或潜在争议,该抵押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募投项目用地抵押借款还本付息相关约定
截至2026年2月28日,新强联江苏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余额为14208.86万元,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如下:
58还款时间还款金额(万元)
2027年5月10日405.90
2027年11月10日405.90
2028年5月10日811.79
2028年11月10日811.79
2029年5月10日1623.58
2029年11月10日1623.58
2030年5月10日2029.46
2030年11月10日2029.46
2031年5月10日2231.92
2031年11月11日2235.48
合计14208.86
注:上表的还款金额系以《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为基础,乘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实际贷款金额占贷款总额度的比例得出。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用地对应的主债权偿还期限较长,且新强联江苏在
2027年5月10日前均无需偿还本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新强联江
苏将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以新强联江苏自有资金按期支付利息,并足额偿还到期本金。
2、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置换安排
鉴于新强联江苏上述募投用地抵押取得的银行借款均用于募投项目,因此就本次募投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即2025年12月23日)通过后发生的募投项目支出,发行人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从而清偿部分/全部主债权剩余本息,并在清偿完毕后完成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2)备用融资安排及募投项目产生的盈利
如果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不足以清偿全部主债权剩余本息,新强联江苏亦可通过向发行人或合作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保障债务得到足额偿付,进而解除募投项目用地的抵押登记手续。
59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于2026年12月建成,2027年上半年开始投产,2027年
预计实现达产50%,至2028年全部达产,达产新增年销售收入118400.00万元,净利润20200.00万元,因此,新强联江苏亦可通过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收益偿付该债务。
(3)新强联可提供的保障措施
新强联作为新强联江苏的控股股东,且同时亦为新强联江苏向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如果新强联江苏的自有资金不足以偿还主债权导致解除募投项目用地的抵押登记存在障碍,则新强联可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通过向新强联江苏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的方式提供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者作为保证人直接向贷款银行履行贷款清偿义务,确保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
综上所述,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可行,资金来源明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六)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风险”中补充
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六)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风险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证书编号为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
产权第8274790号),为获取银行贷款该地块已设置抵押。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授信额度充裕,但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受到影响,该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土地抵押权行使而无法正常实施的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60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用地抵押相关的贷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核查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
(2)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4)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用地的抵押主要为新强联江苏向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的借款提
供抵押担保,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过3095万元为限,抵押期限为主债权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新强联江苏不存在逾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形,与抵押权人不存在相关纠纷或潜在争议,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将通过募集资金置换、备用融资安排、募投项目产生的盈利等
安排偿还债务并解除抵押,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可行,资金来源明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
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设备购置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的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611、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
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142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万元)占比
1工程费用131240.1092.42%
1.1建筑装饰13453.209.47%
1.2安装工程15786.9011.12%
1.3设备购置102000.0071.8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3.603.29%
3预备费4086.302.88%
4铺底流动资金2000.001.41%
合计142000.00100.00%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装饰
建筑装饰费用主要为募投项目联合厂房、食堂及门卫、厂区工程的土建及装
饰工程费用,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入金额序号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1联合厂房52404.002300.0012052.90
2食堂及门卫1034.842900.00300.10
3厂区工程(道路、广场、围墙、绿化等)22871.21481.041100.20
合计-13453.20
建筑装饰费用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和合理单价预计,每平方米单位造价参考张家港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确定,具备合理性。
(2)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入金额(万元)
1联合厂房6054.30
1.1电气工程2620.20
62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入金额(万元)
1.2给排水及消防524.00
1.3通风工程786.10
1.4动力工程524.00
1.5装配间控温工程600.00
1.5变配电工程1000.00
2食堂、门卫及厂区工程(照明、给排水、消防、燃气等)662.50
3数字化工程400.00
4工艺设备安装工程8670.00
合计15786.80
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联合厂房、厂区的给电气工程、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工
程等建设相关安装工程,以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联合厂房、厂区建设相关的安装工程费用,主要系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和合理单价预计。比如联合厂房的电气工程量为52404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位造价为500元,电气工程安装费用合计为2620.20万元(工程量*单位造价)。安装工程每平方米的单位造价参考张家港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公司过往相关工程安装情
况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确定,具备合理性。
工艺设备安装费用为8670.00万元,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过往设备安装情况,按照设备单价的8.5%估算。上市公司派克新材“环锻项目”的生产设备、环保和共用工程设施的安装工程费按设备到场价格的6%-10%估算;根据金
张科技招股说明书,其主设备辅助安装工程占主设备总价的比例为8.35%,与公司设备安装费测算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3)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费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种类、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设备价格系参考设备市场价及公司历史采购价格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设备购置测算具备合理性。设备购置数量、设备单价测算合理性的具体分析,参见本题回复之“(一)、2、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及“(三)、2、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
63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的设备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单价金额一主要生产设备
1 带锯床 ¢1-3m 15 40.00 600.00
2 单室加热炉 6.5m*6.5m*3.3m 4 300.00 1200.00
3 单室加热炉 6.5m*6.5m*4.5m 3 300.00 900.00
4 台车加热炉 6.5m*6.5m*3m 2 360.00 720.00
5 台车加热炉 7.5*7.5m*3m 1 400.00 400.00
6 台车加热炉 10m*6m*6.5m 1 500.00 500.00
7 油压机 6000T 1 2000.00 2000.00
8 油压机 10000T 1 3500.00 3500.00
9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6.5m 1 1800.00 1800.00
10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12m 1 3800.00 3800.00
11 整圆机 12m 1 650.00 650.00
12 整平机 12m 1 800.00 800.00
13 锻造操作机 16T 1 200.00 200.00
14 锻造装取料机 50T 1 500.00 500.00
15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0m*10m*3m 1 600.00 600.00
16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4m*7m*3m 1 500.00 500.00
17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6m*12m*3.2m 1 500.00 500.00
18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5m*15m*3m 1 1000.00 1000.00
19 热处理回火炉 7m 2 560.00 1120.00
20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4.5m 18 200.00 3600.00
21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5.5m 17 220.00 3740.00
22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6.5m 8 240.00 1920.00
23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7.5m 6 250.00 1500.00
24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8.5m 6 260.00 1560.00
25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11m 2 300.00 600.00
26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13m 2 450.00 900.00
27 数控单柱立式铣车床 30m 1 2200.00 2200.00
28 数控成形铣齿机 4m 4 400.00 1600.00
29 数控成形铣齿机 5m 4 440.00 1760.00
30 数控成形铣齿机 7m 2 500.00 1000.00
31 单齿感应淬火机 4.5m 2 250.00 500.00
32 单齿感应淬火机 5.5m 2 260.00 520.00
33 单齿感应淬火机 7m 1 300.00 300.00
34 滚道淬火机 7m 5 500.00 2500.00
35 数控钻铣床 5m 5 240.00 1200.00
64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单价金额
36 数控钻铣床 6m 5 280.00 1400.00
37 数控钻铣床 8m 2 320.00 640.00
38 数控钻铣床 9m 2 400.00 800.00
39 数控钻铣床 11m 2 520.00 1040.00
40 数控钻铣床 13m 2 600.00 1200.00
41无软带淬火机-53000.0015000.00
42数控磨床-81800.0014400.00
43装配生产线-41400.005600.00
44检测试验计量-23800.007600.00
45环保设备-1520.00520.00
二公辅设备
1 地塝 200T 1 30.00 30.00
2空压机系统-440.00160.00
3消防水泵房-160.0060.00
4冷却塔系统-2200.00400.00
三起重运输设备
1 电动平车 100T 5 90.00 450.00
2 双梁桥式起重机 Gn=32T,S=25m 6 100.00 600.00
3 双梁桥式起重机 Gn=50T,S=25m 11 130.00 1430.00
4 双梁桥式起重机 Gn=50T,S=31m 6 150.00 900.00
Gn=50T,
5双梁桥式起重机3180.00540.00
S=36.7m
6 双梁桥式起重机 Gn=100T,S=38m 3 280.00 840.00
7 门式起重机 150T 2 500.00 1000.00
8 半门式起重机 100T 2 350.00 700.00
合计204-102000.0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土地购置费用3150.70
2临时设施费262.50
3工程保险费262.50
4工程勘察设计费200.00
5工程建设监理费100.00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20
7项目建设管理费等其他费用617.70
65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4673.6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费用、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其中,土地购置费用按实际土地出让价及税费计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项目所在地张家港市相关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预计;临时设施费、
工程保险费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费用的0.2%计算;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入;其他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拟建项目特点合理估算。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系综合考虑拟建项目特点和项目实际需求、公司过往项目建设情况,并结合张家港市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相关规定估算,测算具备合理性。
2、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的匹配关系
(1)建筑面积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系综合考虑拟建设项目所需生产装置的占地面积、
生产各工序的衔接与布局、生产经营所必须的配套设施面积等确定。本次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53438.84平方米,其中与新增产能直接相关的联合厂房占地面积为52404.00平方米。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新增产能规模与前募(项目二)相似。前募(项目四)主要产品为齿轮箱轴承,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差异较大;前募(项目一)在公司原有产房内进行,不涉及土建工程,且新增产能规模和投产轴承功率较小,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可比性较低。
以下对本次募投及前募(项目二)的单位面积产能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新增产生产场地建筑单位产能对应面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能(套)面积(平方米)积(平方米/套)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本次募投项目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6900.0052404.007.59件建设项目
66新增产生产场地建筑单位产能对应面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能(套)面积(平方米)积(平方米/套)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前募(项目二)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6900.0044550.006.46目
注:1、表中新增产能为项目年产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的合计套数;
2、除轴承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50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量单位不同,
数量未统计入表格中;
3、上述生产场地建筑面积仅包含厂房等主要生产场地建筑面积,未包含道路、食堂等配套场地面积。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为7.59平方米/套,与前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不存在重大差异,略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包括:
*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轴承为 6MW以上轴承,最高功率可达 18MW 以上。
本次拟投产轴承的总套数虽然与前募(项目二)相同,但本次募投产品的直径、功率更大,所需要的操作空间面积更大;
*除轴承产品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50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量单位不同且与前次募投产品不同,风塔法兰产量未纳入统计。因此,上表测算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对应面积较实际情况偏高。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建筑面积与新增产能匹配,具备合理性。
(2)设备购置
本次募投项目根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种类、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计划购置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具备合理性。由于风电轴承的生产涉及粗车、探伤、半精车、粗铣齿、精车、淬火、淬硬层检测、车基准、钻孔、齿精加工、
终车磨、装配、检测等多个生产阶段,需购置的生产设备种类繁多,因此通过分析“单位产能设备投资情况”来论证设备购置的合理性以及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新增产能规模与前募(项目二)相似,现将两个项目设备投资情况对比如下:
67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万新增产设备投资单位产能设备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元/套)-不含锻造工序能(套)(万元)投资(万元套)设备
6MW及以上大功
本次募投率风电主轴承、偏6900.00102000.0014.7811.70项目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3.0MW及以上大功
前募(项目率风力发电主机配6900.0075494.1010.9410.94
二)套轴承建设项目
注:1、表中新增产能为项目年产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的合计套数;
2、除轴承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50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量单位不同,
数量未统计入表格中。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为14.78万元/套,高于前次定增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主要原因包括:
*本次募投项目系在江苏省新建生产基地,轴承产线所需的全套产线以及公共辅助设施均需新建,本项目投资设备包含前端原材料锻造工序所用设备,投资金额较高;前次募投项目在洛阳原有生产基地建设,锻造工序设备可与原有产能共用,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不包含锻造工序设备,设备投资总金额相对更低。
去除前次募投项目因上述原因未投入的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
生产设备,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80710.00万元,对应单位产能设备投资约为11.70万元/套,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轴承为 6MW以上轴承,最高功率可达 18MW 以上。
本次拟投产产品的总套数虽然与前次定增募投项目相同,但本次募投产品的直径、功率更大,所需要设备规格型号和功率更大,设备单价相对更高;
*除轴承产品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50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量单位不同且与前次募投产品不同,风塔法兰产量未纳入统计。因此,上表测算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较实际情况偏高。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与前募(项目二)不存在重大差异,设备购置与新增产能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设备购置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主要设备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68序号设备名称规格供应商
1 油压机 6000T 徐州彭重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2 油压机 10000T 徐州彭重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3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6.5m 济南科立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常熟市神
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减速
4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12m
器制造有限公司
5 锻造操作机 16T 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6 锻造装取料机 50T 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
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建筑及装修单价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建筑的用途和构造不同,单位造价存在差异,主要建筑联合厂房的建筑装饰单位造价为2300元/平方米,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入金额序号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1联合厂房52404.002300.0012052.90
2食堂及门卫1034.842900.00300.10
3厂区工程(道路、广场、围墙、绿化等)22871.21481.041100.20
合计-13453.20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建筑装饰单价对比如下:
建筑面积建筑工程费用单位造价(元分类项目名称项目地址(m2) (万元) /m2)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
江苏省张
本次募投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52404.0012052.902300.00家港市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3.0MW及以上大功率
前募(项目河南省洛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44550.006237.001400.00
二)阳市承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河南省洛
52836.009516.501801.14
四)部件项目阳市
注:公司 IPO募投项目在原有厂房内实施,不涉及土建工程,不适用以上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建筑装饰单价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由于本次拟建厂房位于
69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紧邻江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及建材用工成本等与前
次募投项目差异较大。受江边地质条件及项目需求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建设厂房为重型厂房,厂房跨距更大,高度更高,梁柱承载要求也更高,因此造价较高,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存在风电轴承业务的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洛轴股份,以及项目建设同处于江苏地区的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单位造价对比如下:
建筑面积建筑工程费单位造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m 项目地址2) 用(万元) (元/m2)
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
机组用大型精加二锻件扩13000.004300.003307.69江苏省江恒润股份能项目阴市
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95000.0016844.001773.05生产线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
洛轴股份41496.6811358.102737.11河南省洛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阳市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
广大特材163795.4950822.003102.77江苏省张
零部件项目(一期)家港市江苏省张
世华科技建高效密封胶项目22726.006817.803000.00家港市
派克新材环锻项目88642.0022901.162583.56江苏省无锡市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江苏省张
新强联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52404.0012052.902300.00家港市件建设项目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上述建筑单价仅包含主要建筑工程建设单价,未包含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单价。
由上表可知,公司建筑装饰单价与同行业公司及江苏地区上市公司的项目建筑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建筑装饰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测算价格系参考设备市场价格及公司已投产项目的设备历史采购价格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单价较高的主要设备中,测算价格与可比价格(历史采购价格或者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70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拟投产规格型号测算单价可比价格
1 油压机 6000T 2000.00 2798.75
2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6.5m 1800.00 2271.28
3 整平机 12m 800.00 834.52
4 滚道淬火机 7m 500.00 525.00
5 数控钻铣床 11m 520.00 490.20
6 数控磨床 6.5m 1800.00 1740.00
7无软带淬火机-3000.003269.08
8 台车加热炉 10m*6m*6.5m 500.00 468.91
9 数控成形铣齿机 7m 500.00 530.03
10 数控单柱立式铣车床 30m 2200.00 2200.00
11 整圆机 12m 650.00 695.00
12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0m*10m*3m 600.00 650.00
13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4m*7m*3m 500.00 560.00
14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6m*12m*3.2m 500.00 560.00
15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 15m*15m*3m 1000.00 1200.00
16 热处理回火炉 7m 560.00 560.00
17 数控钻铣床 13m 600.00 635.00
注:以上序号1-9设备的可比价格为公司历史采购相似规格的同类设备账面原值或采购价格,其他价格为供应商报价。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设备测算单价与历史采购价格或供应商报价总体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设备历史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设备单价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存在风电轴承业务的同行业公司洛轴股份、瓦轴 B(200706)等均未详细披露其生产项目所用设备及单价。恒润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年产 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的规划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类似,相关设备的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71单位:万元
序本次募投项目恒润股份项目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单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单价
6.5m*6.5m 天然气加热
1单室加热炉300.005*8*高3米360.50
*3.3m 炉
2 油压机 10000T 3500.00 油压机 10000T 13500.00
3 数控-径轴向辗环机 12m 3800.00 数控辗环机 10-12米 14500.00
4 锻造操作机 16T 200.00 操作机 250T 2060.00
5 锻造装取料机 50T 500.00 取料机 50T 515.00
10m*10m* 天然气热处
6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600.00载重300吨618.00
3m 理炉
7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13m 450.00 数控立车 12米 2111.50
8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8.5m 260.00 数控立车 8米 638.60
9 数控定梁双柱立式车床 6.5m 240.00 数控立车 Φ3500-Φ6000 415.90
10 数控成形铣齿机 7m 500.00 高速铣齿机 Φ3500-Φ6000 643.65
齿感应淬火
11 单齿感应淬火机 7m 300.00 Φ3500-Φ6000 495.12
机床滚道感应淬
12 滚道淬火机 7m 300.00 Φ3500-Φ6000 495.12
火机注:恒润股份相关信息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的部分生产设备单价相近,如“单室加热炉”、“锻造装取料机”、“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等。由于大型生产设备主要系各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定制,受设备具体规格、定制化需求、不同年份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的单价存在差异。
总体而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测算单价略低于恒润股份类似设备单价,设备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单价中未包含安装及运输费用,设备安装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设备单价的8.5%估算,计入募投测算的“安装工程”费。上市公司派克新材“环锻项目”的生产设备、环保和共用工程设施的安装工程费按设
备到场价格的6%-10%估算;根据金张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主设备辅助安装工程占主设备总价的比例为8.35%,与公司设备安装费测算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单价及安装费用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募投设备测算单价略低于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
72类似设备的单价,设备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3、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投资规模的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面积单位面生产场地建项目类年产值总投资额产值(万积投资项目名称筑面积(平型(万元)(万元)元/平方额(万元方米)米)/平方米)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本次募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118400.00142000.0052404.002.262.71投项目件建设项目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
前募(项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163065.00122500.0044550.003.662.75
目二)目
前募(项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153500.00111320.0052836.002.912.11目四)项目
注:IPO募投项目在原有厂房内实施,不涉及厂房建设,不适用以上对比。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单位面积产值为2.26万元/平方米,单位面积投资规模为2.71万元/平方米,总体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公司各项目投产的轴承在功率、直径等规格方面有所不同,生产面积使用规划以及产品销售价格也有不同,单位面积产值和单位面积投资规模略有差异具备合理性。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投资规模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公司选取含有风电相关建设投资项目且已披露项目总收入、总投资额、生产
场地建筑面积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面生产场地建单位面积产项目年产值总投资额积投资项目名称筑面积(平值(万元/类型(万元)(万元)额(万元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本次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募投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118400.00142000.0052404.002.262.71项目件建设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
恒润195122.12115800.0063000.003.101.84生产线项目
73单位面
生产场地建单位面积产项目年产值总投资额/积投资项目名称筑面积(平值(万元类型(万元)(万元)额(万元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股份 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
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124552.1253830.0013000.009.584.14项目
锡华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190957.50144840.5056516.603.382.56
科技(一期)
威力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150743.6167942.4342632.003.541.59传动目海力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125097.3569000.0067533.231.851.02风电期)
由上表可知,由于各公司项目拟投产产品、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面积规划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公司投资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和单位面积投资规模也有所不同。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与单位面积投资规模均在同行业公司相关项目的合理范围内,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4、设备投入产出比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情况对比如下:
总收入(万设备投资设备投入类型项目名称元)(万元)产出比
本次募投项目118400.00102000.001.16本次募投项目(扣除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锻造工序设备投资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118400.0080710.001.47
额)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前募(项目一)29564.1018234.801.62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前募(项目二)163065.0075494.102.16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前募(项目四)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153500.0087000.001.76
注:设备投入产出比=收入金额/设备投入金额。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略低于公司已投产的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系在江苏省新建生产基地,轴承生产的全套产线以及公共辅助设施均需新建,本项目投资设备中包含前端原材料锻造工序所用设备,投资金额较高;而前次募投项目在洛阳原有生产基地建设,锻造等部分前
74端工序设备可与原有产能共用,设备投资总金额相对更低。
去除前次募投项目因上述原因未投入的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
生产设备以及冷却塔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
80710.00万元,设备投入产出比为1.47,与公司已投产的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总体而言,扣除锻造工序设备投资额后,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项目总收入测算相对谨慎,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公司选取含有风电相关建设投资项目且已披露项目总收入、设备投资金额的
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情况对比如下:
总收入(万设备投资设备投入产类型项目名称元)(万元)出比
本次募投项目118400.00102000.001.16
本次募投项目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
(扣除锻造工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118400.0080710.001.47序设备投资
额)
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195122.1281381.502.40产线项目恒润股份
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机 124552.12 43233.01 2.88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
金雷股份132743.0081398.001.63项目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一锡华科技190957.50101018.001.89
期)
威力传动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150743.6139293.003.84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能力提
通裕重工63056.0031586.002.00升项目
注:设备投入产出比=收入金额/设备投入金额。
由上表可知,去除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生产设备以及冷却塔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80710.00万元,设备投入产出比为1.47,与金雷股份“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的投入
产出比接近,与同行业公司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
75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风电轴承,与可比公司产品类型在差异,受各
方拟投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的具体规格、设备定制化需求、项目投资规划时
间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设备投入产出比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
总体而言,扣除锻造工序设备投资额后,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项目总收入测算相对谨慎,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依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装修
单价、设备单价及安装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测算明细表、设备购
置清单、效益测算明细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规划、相关指标的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了解项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情况及与产能的匹配关系,并分析合理性;
(2)取得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设备的购买协议、相关设备报价单、截至报告期末的固定资产清单;
(3)查阅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测算明细、前次发行招股
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测算过程,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建筑及装修单价、设备单价、设备投入产出、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等相关数据的差异及合理性;
(4)查询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问询函回复、年度报告等
公开披露信息,查阅同行业类似项目的投资构成、设备投资明细、生产场地面积等,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类似项目在建筑及装修单价、设备单价、设备投
76入产出、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等方面的差异及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
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依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
单价及安装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十、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结合
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模占比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
1、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42000.00万元。本次项目为工程施工类项目且建设期超过一年,其中的厂房、厂区的工程建设费用等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资本是否使用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投入内容/认定依据性支出募集资金
(1)厂房、厂区等建筑装饰工程费;
拟使用募
1工程费用131240.10(2)电气、通风、燃气、工是
集资金艺设备等安装工程费用;
110000.00
(3)生产设备购置费用万元
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监理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3.60是
费、临时设施费等
3预备费4086.30预备费否否
77是否资本是否使用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投入内容/认定依据性支出募集资金
4铺底流动资金2000.00铺底流动资金否否
合计1420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2、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4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项目拟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6086.30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为40000.00万元。
(二)结合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模占比情况,说明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0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合计金额为40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的比例为26.67%,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78序是否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号符合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资金和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
1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是
比例合计为26.67%,未超过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
30%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不适
2公司不属于金融类企业
金用本次募投项目“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
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
3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是
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的,视为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研发支出。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不适
4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不涉
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用及收购资产
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四、本次募投项目其他相
5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是关情况”披露该等内容,并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在本题回复中进一步论证本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
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
(1)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294557.79万元和462783.93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为28.02%。报告期内,
79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9334.88万元、8570.39万元和84318.89万元,业绩增长趋势良好。
近年来,受下游风电行业发展持续向好影响,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业务增长情况良好。
(2)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8.4444371.80-790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35.22-60299.65-99065.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20.0011339.0796590.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723.67-4588.01-10381.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558.9113835.2418423.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02.15万元、
44371.80万元和1838.44万元,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采购原材料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集中在2023年度到期兑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发展主营业务构建固定资产支出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由于公司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融资性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高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因此,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建设的资金支出金额较高。
(3)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43028.293.68%22681.032.27%38656.814.00%
应收账款154395.2913.22%136632.7813.66%108711.8411.24%
应收款项融资143542.3012.29%74238.967.42%37210.133.85%
80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存货128805.9111.03%83660.608.36%97930.4110.12%
固定资产392356.2033.60%382996.4638.29%257464.2526.61%
在建工程23413.212.00%36330.663.63%73199.257.57%
其他资产282323.1424.17%263804.7126.37%354193.4636.61%
资产总额1167864.33100.00%1000345.19100.00%967366.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存货,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39%、73.63%和
75.8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资产规模同步增长。
就资金占用情况而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构建占用资金较多。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43882.10万元、148759.93万元和273093.61万元;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分别为125161.06万元、72923.34万元和44919.96万元。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
2、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公司本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上述补流安排主要是依据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缺口、未来募投项目的投入计划等确定的。以下采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测算营运资金缺口。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
294557.79万元和462783.93万元。2023年至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
长率为28.02%,实现快速增长。出于谨慎性考虑,在预测2026年、2027年和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时,采用10%作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的预测值。公司未
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假设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关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系按报告期各期末对应科目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计算得出,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平均占比
81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平均占比
营业收入100.00%100.00%100.00%100.00%
应收票据9.30%7.70%13.69%10.23%
应收账款33.36%46.39%38.50%39.42%
应收款项融资31.02%25.20%13.18%23.13%
合同资产0.43%--0.14%
预付账款0.73%1.78%1.86%1.45%
存货27.83%28.40%34.68%30.31%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102.67%109.47%101.91%104.68%
应付票据27.40%29.32%24.68%27.13%
应付账款8.63%13.29%11.58%11.17%
预收款项0.00%--0.00%
合同负债0.26%0.31%0.53%0.37%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36.29%42.92%36.80%38.67%
2026年至2028年,公司资金需求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占营收比例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项目
/2025年末平均值/2026年末/2027年末/2028年末
营业收入462783.93100.00%509062.32559968.55615965.41
应收票据43028.2910.23%52074.0057281.4063009.54
应收账款154395.2939.42%200653.24220718.56242790.42
应收款项融资143542.3023.13%117761.00129537.10142490.81
合同资产1991.990.14%730.40803.44883.78
预付账款3369.701.45%7404.818145.298959.82
存货128805.9130.31%154275.36169702.89186673.18
经营性资产小计475133.48104.68%532898.80586188.68644807.55
应付票据126781.3927.13%138123.89151936.28167129.91
应付账款39944.1511.17%56849.5462534.4968787.94
预收款项1.100.00%0.400.000.00
合同负债1211.550.37%1873.162060.482266.53
经营性负债小计167938.1938.67%196847.00216531.25238184.38
流动资金占用额307195.29-336051.81369657.43406623.18
累计资金缺口99427.88
按上述假设计算,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
99427.88万元,公司本次以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合理性。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82由前述回复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好,但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建设的资金支出金额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按照营业收入百分比法测算,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99427.88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和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支出相关的银行流水,了解项目投资规划及资金支出情况;
(2)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对照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核查公司业务规模、业
务增长情况、现金流量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结合相关情况,复核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情况,量化分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4)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
的构成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5)查阅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会议文件。
2、核查意见
83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6086.30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为40000.0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合计金额为
40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的比例为26.67%,不超过
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发行人目
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好,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和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发行人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问题2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65345.39万元、
282363.18万元、294557.79万元和361792.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31610.48万元、37484.42万元、6537.77万元和66384.29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89%、26.97%、19.05%和29.98%;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75.25万元、-7902.15万元、
44371.80万元和7937.33万元。
公司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因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金帝股份4.50%股权、三一重能0.53%股权、明阳智能可交换债券和宝鼎重工13.70%股权。
请发行人:(1)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
84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请结合风电行
业发展趋势、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在手订单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2)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4)说明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上述房产均涉及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
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
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4)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请结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手订单和
85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一)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和2025年度,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金额变动金额
项目2025年1-9
2025年度20251-9202420232025年较2024年较年月年度年度2024月较2024年年变动2023年变动
变动
营业收入462783.93361792.49294557.79282363.18168226.1467234.7012194.62
营业成本333182.57257307.76239964.66208134.6193217.9117343.1031830.05
毛利额129601.36104484.7354593.1374228.5775008.2349891.60-19635.44
毛利率28.00%28.88%18.53%26.29%9.47%10.35%-7.75%
公允价值变4472.585892.41-14552.536605.2619025.1120444.94-21157.79动收益
利润总额97090.4978613.678292.9844254.9388797.5170320.69-35961.95
净利润84318.8968512.758570.3939334.8875748.5059942.36-30764.48
1、2024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3年度下降30764.48万元,其中毛利额下降
19635.4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21157.79万元,是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风电类产品。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的情况下,毛利额出现下滑,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毛利率较上年下滑较多。2024年度,因风电行业竞争激烈、内卷严重,下游的产品价格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公司产品毛利率为18.53%,较上年下降7.75%,进而导致毛利额出现下滑。
2024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4552.53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派
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2024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所致。公司对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投资,是基于产业链协同的战略考量,旨在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等上下游资源,以巩固和拓展主营业务。
862、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实现回升,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加59942.36万元,其中毛利额较2024年度增加49891.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4年度增加20444.94万元,是净利润回升的主要原因。
(1)公司毛利额较2024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受益于风电反内卷的成
效以及行业景气度的增加;2024年度和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风电轴承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7317.85万元和278961.2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6.96%和
30.82%。风电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增长,从而带动毛利额的增加。
*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毛利率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422.00万元和57296.11万元。风电主轴轴承产品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从而带动公司毛利额的增加。
(2)2025年1-9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892.41万元,主要系公司
持有的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2025年1-9月企稳回升。
3、2025年度公司业绩情况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75748.50万元,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与2025年1-9月的趋势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风电轴承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7317.85万元和358025.0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6.96%和29.99%。风电类产
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增长,从而带动毛利的增长。
(2)2024年度和2025年度,风电主轴轴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422.00万
元和76139.55万元。风电主轴轴承产品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从而带动公司毛利额的增加。
(3)2025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472.58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2025年度企稳回升。
(二)请结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手订单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
87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1、风电行业发展趋势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海上风电为蓝海市场,带来持续增量需求;*风电整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具体可以参见本回复“问题一”之“四”之“(二)”之“2、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
2、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
自2022年起,我国陆上及海上风电已全面取消财政补贴,风电补贴已不影响风电行业当前发展。风电行业补贴取消推动了风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当前陆上风电度电成本较低,市场竞价将有利于风电用量的进一步提升。此外,为了鼓励海上风电发展,政府亦出台了海上风电类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最新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政策名称发布时间核心政策内容主要影响
1、陆上风电:新核准项
目自2021年1月1日起
全面平价上网,国家不再《关于完善风电上
20195补贴。网电价政策的通年月
2、海上风电:2022年及知》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风电补贴的取消推动风电平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等参与市场竞争,并促使风电价。全面进入市场定价时代。
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随着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级,2019年全球陆风平准化《关于促进非水可 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 度电成本(LCOE)折合人民再生能源发电健康 2020年 1月 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币约 0.3034元/kWh,已经初发展的若干意见》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步实现与火电平价;2023年,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全球陆上风电度电成本折合纳入补贴范围。 人民币约 0.2325元/kWh,度《关于2022年新建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电成本持续下降,风电的经济风电、光伏发电项20224等,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效益持续提升,竞争力持续增年月目延续平价上网政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强。
策的函》电基准价执行。
《关于深化新能源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上网上网电价市场化改20251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年月革促进新能源高质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量发展的通知》形成。
《关于调整风力发202510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该政策精准支持海上风电产年月电等增值税政策的2027年12月31日,对纳业的发展
88政策名称发布时间核心政策内容主要影响公告》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
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投资预计达到4万亿元,较“十四五”增长“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加《国家电网“十五2026140%,国家电网经营区风大对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年月五”投资计划》光新能源装机容量预计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年均新增2亿千瓦左右,长初步建立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从政府补贴到补贴退出,再到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风电行业逐步实现了由市场需求内生驱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此外,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空间广阔、技术门槛高、风机功率更大的海上风电建设,国家亦出台了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予以支持。2026年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了《国家电网“十五五”投资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将大力发展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鼓励风电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的海上风电领域拓展,推动风电行业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3、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风电整机厂商、大型机械集团、大型国企央企等,对产品质量和供应商认证均有严格要求。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考核机制,使客户转换供应商的成本高昂,公司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之后,与之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当前,公司与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及合作时间具体如下:
合作开始产品类别客户名称行业地位时间
风电轴承明阳智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3名,累计装机第3名2013年
89合作开始
产品类别客户名称行业地位时间
远景能源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4名,累计装机第2名2018年运达股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2名,累计装机第4名2021年三一重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5名,累计装机第6名2019年东方电气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7名,累计装机第5名2020年中船海装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9名,累计装机第9名2020年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连中铁装备2008年续三年保持国内第一,世界500强企业盾构机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承及关键中交天和2016年名靠前零部件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铁建重工2016年名靠前
大型国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港口机械占世界市场振华重工2005年
82%以上的份额
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50.SH),世中船华南2009年海工装备界500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单位轴承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船机械 (600482.SH),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2007年司的重要成员单位
注: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市场排名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其他公司来源于其官网介绍。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严格,形成了较强的合作壁垒。这种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不仅有力支撑了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也为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注]2024年度2023年度
公司名称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天顺风能538772.0010.85%486037.46-37.10%772662.48日月股份647378.9037.86%469594.750.87%465564.08
天能重工335038.412.36%327304.53-22.72%423548.11
泰胜风能493708.252.05%483784.050.52%481305.29
公司462783.9357.11%294557.794.32%282363.18
90注:除天顺风能外,可比公司暂未披露2025年度财务数据,此处的收入为2025年1-9月营业收入年化所得。
(1)2024年度对比分析
2024年度,公司与日月股份、泰胜风能的营业收入均比2023年度出现小幅增长,变动趋势相同。天顺风能及天能重工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天顺风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天顺风能2024年度营业收入相
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在保持以往竞争优势基础上转向高质量发展,不再以规模扩产为主要目标,交付量下降所致。天顺风能2024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是天顺风能经营策略调整所致。
(2)根据天能重工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中披露,占天能重工营业收入80%
以上的塔筒制造板块,因为受客户招投标项目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发货不及预期,导致2024年度塔筒销售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2025年度对比分析
2025年度,随着风电行业的整体回暖,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
均较上年出现增长。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57.1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因为公司的产品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天顺风能风塔及相关产品日月股份球墨铸铁类产品天能重工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
泰胜风能陆上风电装备(钢塔、混凝土塔)新强联风电类轴承产品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风塔塔筒、铸件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与公司主营产品存在差异,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风电偏航变桨轴承、主轴轴承等,属于风电机组的关键核心部件,技术壁垒较高。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公司在轴承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025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一方面,风电行业
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风电类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出
91现回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另一方面,公司高毛利产品主轴轴承产生的销售
收入大幅增长,由2024年度的27422.00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76139.55万元。
公司依托其在轴承领域的竞争力,迅速把握市场机遇,因此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5、公司在手订单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226187.02万元,占2025年度销售金额的48.88%。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能够为未来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2025年度前五大客户的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
188381.00万元,占前五大客户2025年度销售金额的54.42%。公司前五大客户
在手订单占比较高,体现了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从而支撑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金额较高,占2025年度销售金额比例较高,能够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6、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其合理性分析如下:
*风电市场发展趋势良好,带动营收增长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海上风电发展势头迅猛,风电整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 年度至2025 年度,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79.37GW、86.99GW 及 130.82GW,
复合增长率为28.38%,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在多方因素的共同驱动下,风电行业在报告期内稳定发展,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补贴退坡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从政府补贴到补贴退出,再到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风电行业逐步实现了由市场需求内生驱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风电行业的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
92司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和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撑业绩增长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和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合作粘性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有力支撑了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
2024年度,除天顺风能因经营策略转向高质量发展、不再以规模扩产为主要目标,以及天能重工因下游客户招投标项目进度放缓导致发货不及预期,致使营业收入出现下降外,公司该年度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保持一致。
2025年度,随着风电行业景气度显著回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
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由于公司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较高的轴承类产品,且在高端大功率风机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在此轮行业增长中,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幅高于可比公司。
(2)未来公司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公司收入增长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其分析如下:
*未来风电行业趋势向好,行业增长具有可持续性我国风电未来增长具有坚实的可持续性。在《风能北京宣言2.0》等长期规划设定的明确装机目标驱动下,国内市场增长空间依然广阔。此外,海上风电为技术、政策双重驱动下的蓝海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将持续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因此,未来风电行业趋势向好,行业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政策支持风电发展
海上风电是风电领域未来发展方向。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空间广阔、技术门槛高、风机功率更大的海上风电建设,我国于2025年10月推出针对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
932026年1月发布了《国家电网“十五五”投资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将大力发展
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相关政策支持国内风电产业的发展,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稳定客户关系支撑未来增长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严格,形成了较强的合作壁垒。这种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
*在手订单充足,支撑业绩增长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226187.02万元,占2025年度全年销售金额的48.88%;其中前五大客户的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188381.00万元,占前五大客户2025年度全年销售金额的54.42%。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与核心客户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四)业绩波动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294557.79万元和
462783.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484.42万元、6537.77
万元和81815.92万元。2025年度,受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风电行业反内卷、政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等影响,公司风电轴承销售增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下游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大的影响,倘若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情况、技术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有公司的股价发生重
大波动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94发行人可能存在发行上市当年业绩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对影响净利润的会计科目进行量化比对,确定对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构成主要影响的会计科目;
(2)通过公开渠道获取行业自律公约和产业政策,对风电行业的竞争情况
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分析相关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3)获取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分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变动合理性;
(4)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主要客户的市场排名,了解公司和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5)获取并审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开披露资料,分析可比公司
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同时结合公司和可比公司的差异,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6)获取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手订单明细以及主要客户的预期
采购情况,综合判断公司未来增长是否具备订单支撑,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风电行业竞争激烈,公司
产品毛利额和毛利率出现下降,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出现下降;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回升的主要原因是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高毛利的主轴轴承销量增加,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提升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95二、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
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
议价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结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回转支风电类产品358025.0581.69%207317.8575.14%200477.1175.20%
承及配海工装备类产品5911.861.35%8014.382.90%17246.856.47%
套产品盾构机类产品及其他10228.092.33%11275.454.09%8543.603.20%
锻件21243.834.85%14648.705.31%3441.801.29%
锁紧盘及联轴器36955.548.43%30405.8211.02%33647.2212.62%
其他产品5925.271.35%4249.741.54%3251.421.22%
合计438289.64100.00%275911.94100.00%266608.0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风电锁紧盘及其他关键零部件,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部件,海工装备起重机回转支承和锻件等,其中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75%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构成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96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04884.4865.60%140865.2963.07%133768.0668.70%
直接人工27855.188.92%19753.378.84%17805.769.15%
制造费用71516.1022.90%56804.7825.43%37425.8519.22%
运费及其他8049.892.58%5925.422.65%5701.272.93%
合计312305.65100.00%223348.85100.00%19470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构成情况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最高的是直接材料,公司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连铸圆坯及钢锭,报告期内,连铸圆坯及钢锭的采购价格呈现先下降后稳定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2025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216089.85465878.550.46
2024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115661.20250287.610.46
2023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118414.33224660.660.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齿轮钢(35/42CrMoΦ50)的价格走势如下:
97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齿轮钢(35/42CrMoΦ50)的市场价格呈现先下降后稳定的趋势,与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相符。
2、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能力
从定价模式来看,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规格较多,且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均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针对性加工,产品报价根据产品工艺流程、规格、材料处理难易程度、工艺难度等,以及产品数量、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综合报价。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定价原则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对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程度的议价能力,具体体现如下:(1)公司具备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其他零配件的生产能力,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集中采购,下游客户出于供应链稳定的考虑,会优先与风电轴承头部企业合作,且公司的产能规模较大,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2)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头部企业已合作多年,合作比较稳定。同时,头部风电主机厂商对产品质量、交付可靠性及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且更换合格供应商涉及较长认证周期与较高转换成本,头部风电主机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3)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投入,自主研发了无软带感应淬火技术等先进技术,相比传统工艺在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使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成品的全面检验体系,将产品质量控制放在第一位,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良好的产品质量使公司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3、下游需求变化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风电锁紧盘及其他关键零部件等,下游行业广泛覆盖风力发电、盾构机及海工装备等行业。从收入结构上来看,风电类产品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因此风电行业是公司最主要的下游市场。
报告期内,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风电相关产品价格回升,为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持续增长提供了市场
98需求空间。具体表现如下:
(1)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
就全球而言,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16.6GW及 117GW,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近五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14.29%。
就国内而言,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年度至 2025 年度,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79.37GW、86.99GW 及130.82GW,复合增长率为 28.38%,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同时,根据《风能北京宣言 2.0》,到 2030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00GW,2035年累计装机不少于 2000GW。2025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691.75GW,若要实现前述目标,2025年至203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仍需快速增长,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因此,报告期内,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行业对风电轴承的需求量随之提升,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2)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
2024年度,风电行业存在恶性竞争,部分企业为取得订单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低迷,因此公司2024年度毛利率出现下滑。
由于低价竞争无法保证质量,风机质量及安全事故频发,在此背景下2024年底风电行业开始整治恶性竞争现象。
2024年10月,北京国际风能大会召开,12家整机企业(市场占有率超过
99%)承诺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违者依法惩戒;2024年11月,中国可再生能
源学会组织风电企业座谈会,共有40家风电企业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年度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格明显提升,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维持在合理价格。
4、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竞争格局
从供给端看,全球高端轴承市场被瑞典 SKF、德国 Schaeffler、日本 NSK、
99日本 JTEKT、日本 NTN、日本 NMB、日本 NACHI、美国 TIMKEN四个国家的
八家大型跨国轴承企业所垄断。统计数据表明,经过多年产业竞争后,八大跨国轴承集团仍占据了全球60%以上的市场份额。
(2)国内竞争格局
从区域竞争看,我国轴承行业已经形成了产业集群,包括辽宁瓦房地区、河南洛阳地区、浙东地区、山东聊城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各具特色,具体如下:
产业集群优势产品
辽宁瓦房地区大型、特大型重大装备类轴承
河南洛阳地区中型、大型、特大型重大装备类轴承浙东地区精密中小型轴承山东聊城地区轴承架
长三角地区深沟球轴承、调心球轴承、圆柱滚子轴承、调心滚子轴承
从竞争层次看,八大跨国轴承集团占据了我国轴承制造高端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本土企业主要占据我国轴承制造的中低端市场。随着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部分国内企业已经能够生产高端产品,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在风电主轴轴承、盾构机主轴承领域成功达成高端轴承的进口替代,形成了批量的生产销售能力。2025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力较强。2024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直径14米级超大型盾构机用主轴轴承研制成果获得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实现进口替代。
5、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轴承制造行业多年,在轴承的各个生产加工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优势。2009年以来,公司抓住风电行业的发展机遇,致力于研发生产风力发电机的配套轴承,在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等核心零部件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
顺应大型化轴承发展趋势,公司研制的变桨和偏航轴承规格由初期的
1.5MW 提升至 26MW,部分大功率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实现进口替代。在主轴轴
100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
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 至 5MW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3MW至 22MW 单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3MW 至 12MW 无软带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并实现量产。其中,12MW 海上抗台风型主轴轴承攻克国内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轴承技术难题并成功装机。
公司轴承产品国产化进程加快,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方面进步显著,逐步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创新,借助产业链垂直整合、生产环节的高效协同,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具备较高的行业地位。
同时,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内头部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并长期合作,能够证明公司的行业地位较高。
6、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在75%以上。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影响。公司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8.74%19.05%26.97%
风电类产品单价(元/个)84261.0174002.4591801.95
风电类产品单位成本(元/个)58988.8361448.7867757.31
风电类产品毛利率29.99%16.96%26.19%
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变动13.03%-9.23%-
单价变动对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的影响10.11%-17.75%-单位成本变动对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的
2.92%8.52%-
影响
注1:毛利率变动=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注2: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价-上期毛利率;
注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价。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2023年度下降7.92%,主要是受到风
电类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2024年风电行业竞争
101激烈、内卷严重,下游的产品价格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导,使得公司产品单价出现下降。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2024年度上升9.69%,主要系受到风
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影响。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风电行业反内卷有所成效,风电行业回暖明显。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风电类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74002.45元/个及84261.01元/个,单价提升13.86%;(2)2025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售有所提升,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2024年度的
27422.00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76139.55万元,增长较大,风电主轴轴承产
品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3)2025年度,随着销量的提升,风电类产品单位分摊的制造费用下降,因此风电类产品的单位成本出现下降。
(二)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
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75%以上。公司风电类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度[注]2024年度2023年度
公司名称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天顺风能18.94%-0.59%19.53%-3.28%22.81%
日月股份16.32%-1.02%17.34%-1.32%18.66%
天能重工14.81%0.52%14.29%-5.82%20.11%
泰胜风能13.06%-0.77%13.83%-4.26%18.09%
公司风电类产品29.99%13.03%16.96%-9.23%26.19%
注:除天顺风能外,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5年报,此处2025年度毛利率用2025年1-9月的毛利率代替。
2024年度,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出现下降,变动趋势一致。
2025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出现明显回升,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小,
102主要原因如下:
(1)2025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售有所提升,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
2024年度的27422.00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76139.55万元,增长率较高,风
电主轴轴承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的整体毛利率上升。
(2)公司与同行业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天顺风能风塔及相关产品日月股份球墨铸铁类产品天能重工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
泰胜风能陆上风电装备(钢塔、混凝土塔)公司风电类轴承产品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存在差异,风电轴承的加工难度较大,产品附加值较高,因此毛利率高于塔筒、铸件等产品。2025年度,受益于反内卷政策影响,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回升至2023年度的水平,因此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具有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风电类毛利率已维持在正常水平,导致公司2024年毛利率
下滑的影响因素已经消除。考虑到未来风电行业反内卷政策的持续,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预计会继续为公司毛利率提供支撑。
2、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风电市场快速发展,年新增装机量屡创新高,受益于反内卷政策影响,公司2025年度毛利率已回升至正常水平,影响2024年度毛利率下降的不利因素已经消除。同时,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经营举措,以期进一步深化重要客户合作,把握风电行业增长机遇,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如下:
(1)继续扩大大功率轴承产能,抓住风电机组大型化发展趋势
顺应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公司将持续扩大风电轴承优势业务规模,特别是提升大功率风电主轴、偏航变桨轴承等优势产品产能,抓住全球风电装机容量持
103续高速增长、深远海风迅猛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扩充
6MW及以上大功率风电轴承及零部件产能,拟投产轴承最高可适用于 18MW 及
以上功率等级的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顺应风电行业大型化趋势、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举措。
(2)巩固现有客户,并积极开发新客户
公司在维持与现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将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分析下游行业政策导向及主要客户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提前布局,加深与明阳智能、远景能源、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运达股份、中铁装备、中交天和、铁建重工等
大型整机制造商的合作,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在保证公司总体产能可以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公司将持续优化订单结构,谨慎筛选订单,优先承接产品附加值高、利润空间大的订单,并平衡好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订单承接,保障产能充分利用及公司整体利润率。
同时,依托与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行业知名客户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已经成为了风电整机、海工装备和盾构机核心基础零部件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重点开发风电整机行业的领先企业,实现与下游行业大部分主要参与者的稳定合作。并积极配合下游客户的出海战略,增加境外销售的比例,从而谋求更高的利润增长空间。
(3)持续研发投入,加强工艺及技术水平研发力度
公司行业积淀深厚、产品设计理念先进,持续推动轴承产品的研发创新。主轴轴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至 5MW 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
3MW至 22MW单列圆锥滚子轴承、3MW至 12MW 无软带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并实现量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更新设计理念,进而推动产品和工艺创新,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公司将始终维持研发和创新的重要地位,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加强工艺和技术水平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巩固产品竞争优势,并以此作为持续客户开发的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毛利率的变动已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具备有效性。
104(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五)毛利率波动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7%、19.05%及28.74%。2024年度,由于风电行业内卷等原因,公司风电类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出现下滑。
若在未来阶段,出现行业竞争形势加剧等不利因素,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导致公司相关产品再次出现大幅降价,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利润水平。”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收入成本大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情况;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模式、客户议价能力、风电
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行业地位及公司应对2024年毛利率下降不利因素的应对措施等情况;
(3)查阅网络公开的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了解下游风电行业需求变化情况;
(4)查阅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并与公司进行对比。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105(2)公司2024年度毛利率下降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截至
2025年度,影响2024年度毛利率下降的不利因素已经消除;公司拟采取的应对
措施具有有效性。
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
(一)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6455.51215316.03260810.17
收到的税费返还5516.4915132.091126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08.085969.475490.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980.09236417.58277568.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3093.61148759.9324388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532.2519927.1622041.55
支付的各项税费30984.7220027.5815539.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31.063331.114007.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4141.65192045.7828547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8.4444371.80-7902.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02.15万元、
44371.80万元和1838.44万元,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波动影响较大。经营活动现金主要项目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相关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62783.93294557.79282363.18
加:销项税额58191.8637505.1435868.11
106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加: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
-115733.36-51250.36-6582.35资的减少
加: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增加298.26-589.00-236.97加:应收质保金的减少(长期应收款、-9486.57-14639.73-15406.33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票贴现利息544.84429.62999.50
减:应收票据背书65146.7544069.9628322.20
减:应收抵应付3871.895229.385712.63
减:应收账款核销35.12538.87161.1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6455.51215316.03260810.17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2024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导致。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与当
年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末比上年末
项目
2024年末2023年末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94557.79282363.184.3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15316.03260810.17-17.44%
现金
应收账款159827.78130432.5922.54%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101366.2377653.0530.54%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
261194.01208085.6325.52%
收款项融资合计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加12194.61万元,增长4.32%,而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3年度减少45494.14万元,下降17.44%,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公司2024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较2023年末增加53108.38万元,增长25.52%,具体情况如下:
(1)2024下半年,随着风电市场逐步回暖,公司2024年四季度主营业务
收入同比明显增加;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四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9171.67万元和91664.68万元,2024年四季度收入增长32.52%,而公司客户
的回款信用期一般为3-6个月,导致2024年末应收账款的金额大幅增长。
107(2)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营业资金需求、贴现利率等因素决定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融资的贴现规模,2024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贴现的金额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导致2024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出现较大增长。
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与当
年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末比上2025年末比上
项目
2025年末2024年末年末变动金额年末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462783.93294557.79168226.1457.11%
销售商品、提供
326455.51215316.03111139.4851.62%
劳务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178904.41159827.7819076.6311.94%
应收票据、应收
196045.52101366.2394679.2993.40%
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应收款项374949.93261194.01113755.9243.55%融资合计
2025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幅度为51.62%,与营
业收入基本一致,但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金额为111139.48万元,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加金额(168226.14万元),主要系公司客户的回款信用期一般为3-6个月,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部分营业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还未回款或还未转化为现金流,形成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等。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13755.92万元。
2025年度,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间接法)”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净利润84318.89
加: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7839.2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折旧摊销40793.98
固定资产等处置、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93.1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472.5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355.74
108投资损失-6488.86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2684.4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5913.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7991.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111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8.44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8.44万元,远低于当
年度净利润,从上表亦可知,主要系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度增加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相关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成本333182.57239964.66208134.61
加:研发费用领料8365.396252.738253.79
加:进项税42821.1926757.4931264.85
加:存货的增加45913.22-11930.6123277.99
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减少-41220.12-23101.3849391.12
加:预付账款的增加-1873.092.78-6358.01
减:成本中的职工薪酬19685.9314527.8617361.09
减:非付现成本36128.2825404.7515128.57
减:应付工程及设备款6210.71-6494.68-4282.32
减:应付票据设备及工程款793.9113707.554395.04
减:应收票据背书47099.9437007.8231767.23
减:应收抵应付3802.395032.435712.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3468.00148759.93243882.10
(1)2024年度
2024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度减少95122.17万元,与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2024年末存货余额、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变动所致。
*存货余额的变动因素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08134.61万元和239964.66
109万元,而同期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99988.75万元和180825.45万元,2024年风电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需求下降,采购总额低于2023年度。
相比当年营业成本的规模,2023年度采购的原材料超过当年的耗用量,2024年度采购的原材料低于当年的耗用量,导致2023年末存货余额增加23277.99万元,2024年末存货余额减少11930.61万元。存货余额的变动对2024年度较上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的影响为35208.61万元(即23277.99万元+11930.61万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变动因素
2022年末-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末比2023年末比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上年末变动上年末变动幅度幅度
应付票据86367.7769694.21122037.4523.92%-42.89%
应付账款39137.6532709.8329757.7019.65%9.92%
合计125505.42102404.04151795.1522.56%-32.54%
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减少49391.11万元,下降32.54%,
主要系:2022年子公司圣久锻件新厂区投产,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2022年下半年进行了较大规模原材料备货,并主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付款,上述应付票据集中在2023年度到期兑付。
2024年末,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小幅增加,
增加金额为23101.38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动对2024年度较上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的影响为72492.49万元(即23101.38万元+49391.11万元)。
(2)2025年度
2025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度增加124708.07万元,主要系: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2025年度经营规模大幅增长,原材料采购规模随之增加,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比增加129248.40万元。
1102022年度-2025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连铸圆坯及钢锭216089.85115661.20118414.33102063.41
锻件17973.508345.8131925.6135886.39
其他76010.5056818.4449648.8155902.53
合计310073.85180825.45199988.75193852.33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2023年度下降,主要
系2024年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人员数量减少所致;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薪酬支出同步增长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一定波动,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风电行业回暖导致2024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出现增长,同时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贴现规模的变动亦导致经营活动收到现金金额出现变动;
*各年度原材料采购规模随业务需求变化而波动;*公司较多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导致现金收付时点与实际经营业务发生时间存在错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具有合理的原因。
(二)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
1、公司经营和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62783.93294557.79282363.18
营业利润97704.607438.3943491.23
净利润84318.898570.3939334.88
111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归母净利润81815.926537.7737484.4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1187.5314906.4229951.9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63.18万元、294557.79万元和
462783.93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951.95万元、14906.42万元和
71187.53万元,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来源于风电类产品销售
收入的增加,主要系:*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风电类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出现回升,特别是主轴轴承的销售规模出现提升,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2024年度的27422.00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76139.55万元,增长幅度较大;*受到市场化结算新能源电价的政策影响,下游风电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抢装潮,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数量提升,加上产品单价回升的影响,提高了公司营业收入水平。
根据十五五规划和风能北京宣言等政策,要实现2030年累计达到13亿千瓦
(1300GW)、2035年达到 20亿千瓦(2000GW)的长期目标,2026年至 203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需达到 120GW-130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3.45%,风电未来市场发展向好,能支撑公司的业绩。
此外,2026年1月,国家电网公布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4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能、更绿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2、公司资产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96154.3551.05%437099.9143.69%414925.9642.89%
非流动资产571709.9848.95%563245.2856.31%552440.1957.11%
资产总计1167864.33100.00%1000345.19100.00%967366.15100.00%
112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967366.15万元、1000345.19万元和1167864.33万元,公司总资产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89%、43.69%及51.05%,公司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65210.7510.94%53621.3112.27%86791.1220.92%
交易性金融资产28555.454.79%31069.617.11%22904.135.52%
应收票据43028.297.22%22681.035.19%38656.819.32%
应收账款154395.2925.90%136632.7831.26%108711.8426.20%
应收款项融资143542.3024.08%74238.9616.98%37210.138.97%
预付款项3369.700.57%5242.791.20%5240.011.26%
其他应收款835.570.14%2044.960.47%1755.750.42%
存货128805.9121.61%83660.6019.14%97930.4123.60%
合同资产1991.990.33%----一年内到期的非
9005.311.51%8244.821.89%1923.060.46%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413.792.92%19663.064.50%13802.703.33%
流动资产合计596154.35100.00%437099.91100.00%414925.96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速动资产,各期末速动资产占流动资产的合计比重为76.40%、80.86%和78.39%,资产的流动性较好,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
3、应收账款账龄及回收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风电整机厂商、大型机械集团、大型国企央企等,凭借长期的行业积淀、专业的生产技术、优秀的研发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良
好的售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国内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
合作开始产品类别客户名称行业地位时间
113明阳智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3名,累计装机第3名2013年
远景能源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4名,累计装机第2名2018年运达股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2名,累计装机第4名2021年风电轴承
三一重能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5名,累计装机第6名2019年东方电气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7名,累计装机第5名2020年中船海装中国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第9名,累计装机第9名2020年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连续中铁装备2008年三年保持国内第一,世界500强企业盾构机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名承及关键中交天和2016年靠前零部件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名铁建重工2016年靠前
大型国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港口机械占世界市场82%振华重工2005年以上的份额
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50.SH),世界中船华南2009年海工装备500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单位轴承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船机械 (600482.SH),世界 500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007年的重要成员单位
注: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市场排名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其他公司来源于其官网介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5.89%、96.32%和96.0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处于正常结算期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5年9月30日230641.28181495.4578.69%
2024年12月31日145117.70134263.5092.52%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合理的信用政策、严格的台账管理制度和催收制度等,对应收账款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公司在销售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情况下,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主要客户资信良好,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1144、公司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增加,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62783.93万元和81815.92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结构良好、资产流动性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78.39%,流动比率为1.78,速动比率为1.39,具有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210.70万元,公司整体可动用的现金较充足。截至2026年2月28日,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分别为92.52%和78.69%,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充足的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可以保障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偿付公司的债务本息,公司主体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26年2月底,公司拥有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590387.50万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342975.00万元,剩余可用的授信为
247412.50万元,授信额度充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
综上,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情况良好,资产流动性较强,主要客户资信和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七)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7、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02.15万元、
44371.80万元和1838.44万元,存在一定波动,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客户回款具有一定信用期,而原材料特钢的采购付款没有信用期,销售和采购存在时间性差异。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情况良好,资产流动性较强,主要客户资信和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良好,公司流动性风险较小。若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或自
115身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银行信贷政策收紧或公司融资渠道受限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与流动性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2)查阅公司行业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获取并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表。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具有合理的原因,公司未来流动性相关风险较小。
四、说明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上述房产均涉及
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由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所在的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分土地正在进行规划调整,导致新强联及该等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暂未能办理产权证书,所涉相关的房产及土地需待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相关土地完成规划调整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始重新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相关手续,该等所涉房产、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面积权利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平方米)
厂房、餐厅、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新强联109869.40
宿舍等202392.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豫
116建筑物面积
权利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平方米)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35号
《不动产权证书》,另有涉及约133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
原因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
150909.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豫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15号、
豫(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61号、车间、办公楼
97093.30豫(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224号
宿舍楼、餐厅
《不动产权证书》,另有涉及约59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尚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坐落于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涉及土地面积86671.85平方米拟由权利人洛阳市洛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新建设”)通过转让方式将土地使用
权转让予新强联,新强联已向洛新建设预厂房40966.30
付了土地转让款,待洛新建设履行完毕相关的土地转让审批手续后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但因园区整体土地规划调整原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暂无法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圣久锻件已就该等建筑物所在的
141775.49平方米土地取得豫(2021)新
安县不动产权第0007816号、豫(2022)
圣久办公楼、宿舍106645.04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9716号《不动产权锻件楼、车间证书》,该等土地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因需重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
104345.6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豫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480号
豪智车间、宿舍、
80201.18《不动产权证书》,另有涉及约9324平
机械办公楼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尚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已建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主要系因园区整体规划调整的客观原因导致。
117(二)上述房产均涉及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位于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该等企业部分土地及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该等企业现有厂房等建筑物和土地均符合经开区调整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待经开区规划批复后,可协调该等企业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为服务企业建设,该等企业在依法依规取得不动产权证前,可按现状依规使用已有厂房等建筑物。
根据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2026年1月12日,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未对该等企业进行处罚。经核查,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该等企业位于洛新园区的生产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依据相关政策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取得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前,该等企业可按现状使用该等房地产。
根据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2026年1月12日,在其生产经营中,能遵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未因违反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经核查,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该等企业位于洛新园区的生产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该等建筑物、土地均符合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待规划调整完毕,该等企业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后,可按照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进而办理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
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新强联及其子公司位于洛新园区的生产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待规划调整完毕,该等企业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后,可按照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办理消防验收、房屋鉴定等手续,进而办理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报告期内,新强联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处
118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系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所致,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正常使用相关房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风险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二)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中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
如下:
“(二)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公司部分房地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公司该等建筑物、土地均符合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待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完毕后,可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在取得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前,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可按现状使用该等房地产。
虽然公司没有因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但若园区土地规划调整不及预期,或该部分房产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被主管部门认定为需拆除或不宜继续使用,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清单、不动产权证书,核实发行人未取得不
动产权证书的相关房产所在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具体情况;
119(2)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相关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3)访谈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取得前述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了解发行人相关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因、园区整体规划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关房产不动产权证
的后续办理情况,经了解相关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等合规证明文件,网络检索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系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所致,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正常使用相关房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
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
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
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金帝股份股权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9975.20万元认购山东金帝股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40.00万元。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金帝股份主要从事于轴承保持器的生产与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速静音轴承保持器、重载圆锥轴承保持器、大功率风电轴承保持器等系列产品。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锭、锻件、保持器等,金帝股份属于公司上游行业的企业。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有利于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和合作,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高质量的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原材料是生产出高标准轴承产品的重要保障,通过投资金帝股份,公司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确保公司按计划向客户交付合格的产品。
鉴于金帝股份从事实业经营且与公司处于产业链及其上下游,存在一定的协同效益,发行人可以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121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三一重能股权投资
2022年6月,公司参与了三一重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战略配售,根
据最终的战略配售结果,公司获配金额为300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获配股份数为100.17万股。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轴承制造业务,三一重能主要从事风电整机的研发和制造业务,同属于风电行业。报告期内,三一重能一直是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三一重能为下游风电整机行业知名企业,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系为了进一步绑定优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加强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025年度,三一重能风电新增装机量国内排名第5名,累计装机排名第6名,是国内风电整机知名企业,对高端风电轴承有着旺盛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对三一重能销售收入分别为46723.75万元、65274.87万元和103045.06万元,公司已经成为三一重能风电轴承重要供应商。
公司通过投资三一重能,将会与其在风电产业上下游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三一重能对高端风电轴承的需求将会引导和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新产品的研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三一重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1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明阳可交债投资
2023年9月,公司认购明阳可交债5000万元,债券期限为三年,债券利率
2%,到期日为2026年10月9日,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轴承制造业务,明阳智能主要从事风电整机制造业务,同属于风电行业。明阳智能为下游风电整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系为了进一步绑定优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加强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025年度,明阳智能风电新增装机量国内排名第3名,累计装机排名第3名,是国内风电整机知名企业,对高端风电轴承有着旺盛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对明阳智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1018.34万元、65432.72和92921.76万元,公司已经成为明阳智能风电轴承主要供应商。
公司通过投资明阳可交债,将会与明阳智能在风电产业上下游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明阳智能对高端风电轴承的需求将会引导和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新产品的研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
123司对明阳智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宝鼎重工股权投资公司于2022年1月以10997.50万元向宝鼎重工增资10.2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25万元),并以3735.00万元对价受让王峰所持宝鼎重工3.4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享有宝鼎重工出资额1775.00万元。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持有宝鼎重工的股权比例为12.29%。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宝鼎重工主要从事于大型铸件、不锈钢铸件、芯棒、钢锭、锻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宝鼎重工属于公司上游行业的企业。公司上述对宝鼎重工的投资有利于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和合作,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已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功率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和风电主轴轴承已经达到进口替代水平,实现了批量的生产销售。
124高质量的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原材料是生产出高标准轴承产品的重要保障,
通过投资宝鼎重工,公司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确保公司按计划向客户交付合格的产品。
鉴于宝鼎重工从事实业经营且与公司处于产业链及其上下游,存在一定的协同效益,发行人可以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前次再融资对于相关投资的认定
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在前次可转债发行申报时,公司已持有金帝股份、三一重能、明阳智能和宝鼎重工的股权投资。
在前次回复中,公司已经对上述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了审慎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对初始投是否属于财序号具体论述情况象资金额务性投资
1、公司对金帝精密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1金帝股9975.202、公司对金帝精密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否
份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金帝精密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251、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宝鼎重14732.502、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否
工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公司对明阳智能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3明阳智15000.00否2、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能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3、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1、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4三一重3000.002、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否
能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三一重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注:前次再融资时,公司对明阳智能为股权投资,本次再融资时,公司持有明阳可交债,虽然投资产品不同,但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最近一年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山东金帝股份机械三一重能股份有明阳智慧能源集山东宝鼎重工实公司名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团股份公司业有限公司
账面价值17242.022196.054695.5214732.50
持股比例2.91%0.07%-12.29%
认缴金额9975.202985.075000.0014732.50
实缴金额9975.202985.075000.0014732.50投资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6月2023年9月2022年1月主营业务轴承保持器的生产风电整机的研发风电整机制造业大型铸件、不锈
126与制造和制造业务务钢铸件、芯棒、钢锭、锻件的制
造、加工、销售是否属于财否否否否务性投资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包括钢锭、锻件、三一重能为下游明阳智能为下游公司对宝鼎重工
保持器等,金帝股风电整机行业知风电整机行业龙的投资有利于巩
份属于公司上游行名企业,公司对头企业,公司对固与上游企业的业的企业。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明阳智能的投资合作关系,保证金帝股份的投资有系为了进一步绑系为了进一步绑公司原材料的供
利于巩固与上游企定优质客户,增定优质客户,增应稳定,加强与与公司产业业的合作关系,保强客户粘性,加强客户粘性,加上游供应商的紧链合作具体证公司原材料的供强与重要客户的强与重要客户的密联系和合作。
情况应稳定,加强与上紧密联系。紧密联系。
报告期内,公司游供应商的紧密联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宝鼎重工采购系和合作。向三一重能销售向明阳智能销售的金额为
报告期内,公司向的金额分别为的金额分别为金帝股份采购的金46723.7561018.344177.17万元、万元、万元、
158.4865274.8765432.721136.91万元、额分别为万万元和和
245.48103045.0692921.761145.56万元。元、万元、万元,万元。
614.85万元。
后续处置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情况确定后续处置计划划
2、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
(1)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财务性投资的适用意见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
127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
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关于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
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
128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
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3)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财务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8555.45否
其他应收款835.57否
其他流动资产17413.79否
长期股权投资866.57否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732.50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90365.31否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8555.4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名称类别2025年12月31日
金帝股份权益工具17242.02
三一重能权益工具2196.05
明阳可交债债务工具4695.52
宝鼎重工投资产生的利息其他4421.86
合计-28555.4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金帝股份、三一重能、明阳可交债的投资以及宝鼎重工股权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因宝鼎重工未能按照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境内外合格资本市场上市,已触发投资协议中的回购条款。基于此新强联要求宝鼎重工的股东履行回购义务,并以现金方式或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支付新强联投资本金所对应的利息。由于该利息的收回并非一项无条件、必须承担的付款义务,因此新强联将该项权利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29核算。
公司对金帝股份、三一重能、明阳可交债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参见“(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835.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
代付款600.00
保证金263.11
应收利息23.29
其他210.09
其他应收款余额1096.49
减:坏账准备260.92
其他应收款净额835.5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代付款、投标保证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17413.79万元,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所得税预缴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866.57万元。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对中世鼎盛投资入股,占该公司持股比例为46.00%。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世鼎盛(北京)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9月30日
130项目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月
新强联持股46.00%
股权结构西安佰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00%
青岛万方永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0%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28号楼4层401室主营业务轴承产品销售和售后
中世鼎盛设立的主要目的是轴承产品的销售和售后,和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14732.50万元,为公司2022年1月以14732.50万元购买的宝鼎重工12.29%股权。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参见“(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90365.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71438.12
预付设备款17477.51
预付土地款929.82
预付工程款519.86
其他应收款余额90365.31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合同资产、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和预付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131(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5年6月23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5年6月23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不存在投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不存在委托贷款、不存在以超过集团
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其他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投资相关标的公司时的公开披露信息及文件,核查每项投资
的背景、商业目的及战略考量;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相关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经营状
况等信息,分析其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实质性协同效应,判断相关投资是否属于以整合产业链、强化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是否符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长期战略发展方向;
3、获取发行人签署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审阅其权利义务安排,分析发
行人对相关投资科目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4、获取并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等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相关监管规则及指导意见,将发行人的各项对外投资与上述规则逐条比对,综合判断其是否属于监管规则界定的财务性投资;
1325、获取发行人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对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
资的相关科目进行逐项核查,分析相关资产性质,确认其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查阅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公告
文件、三会决议等资料,并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在此期间内,发行人未实施或新增任何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投资行为。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
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3、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无需从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其他问题1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对公司的相关风险重新进行了梳理,已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梳理排序。
其他问题2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133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本次发行预案公告以来有关媒体报道
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2025年12月24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公司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未出现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出具舆情专项核查报告,并与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一并提交。
发行人、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发行人、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自查/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相关媒体报
道的情况;
2、分析是否存在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并与
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等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未出现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信
134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以下无正文)135(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
章页)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6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全部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肖争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37(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波兴张雪梅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