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8号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165685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024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35442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1人,代表股份35490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35442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60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7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
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13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7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91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8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
权1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9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3%;反对8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7%;弃权1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605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8%;反对76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弃
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1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8%;反对76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弃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614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6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
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1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3%;反对6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0%;弃权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7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8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
权29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7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9%;反对8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弃权29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9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5%;反对9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
权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9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4%;反对9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0%;弃权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590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8%;反对9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
权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9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8%;反对9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弃权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4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60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3%;反对7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弃
权4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15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7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弃权4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藕淏律师、陈雨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