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0852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零二六年八月
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制定了《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聚焦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人才,确保激励资源向价值创造者倾斜,实现公司与员工长期利益共赢。同时,建立对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及子女不得参加本计划。
第二章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
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5、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五条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条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归属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即2026年度、
2027年度和2028年度。考核实施次数为各考核年度各一次。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绩效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所属期间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2026年营业收2026年营业收2026年净利润
2026年净利润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入不低于23.5入不低于19亿不低于1.50亿
不低于1.30亿元亿元元元
2026-2027年营2026-2027年营2026-2027年净2026-2027年净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业收入累计不业收入累计不利润累计不低利润累计不低于
低于51亿元低于41亿元于3.40亿元2.75亿元
2026-2028年营2026-2028年营2026-2028年净2026-2028年净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业收入累计不业收入累计不利润累计不低利润累计不低于
低于85亿元低于68亿元于5.60亿元4.50亿元
注:1、A指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累计营业收入)的实际完成值,Am指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累计营业收入)的目标值;An指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累计营业收入)的触发值;B指各考核年度净
利润(或累计净利润)的实际完成值;Bm指各考核年度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的目标值;Bn指各考核
年度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的触发值。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完成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所属期间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2026-2027年营2026-2027年营2026-2027年净2026-2027年净
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业收入累计不业收入累计不利润累计不低利润累计不低于
低于51亿元低于41亿元于3.40亿元2.75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2026-2028年营2026-2028年营2026-2028年净2026-2028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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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累计不业收入累计不利润累计不低利润累计不低于
低于85亿元低于68亿元于5.60亿元4.50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值,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A) An≤A<Am X1=8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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