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证券简称:申昊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142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如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102人,代表股份数4981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4.63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49387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2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数
43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90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43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因公务请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席位及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7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4%;
弃权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44%;反对7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51%;弃权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4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7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弃权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59%;反对7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0%;弃权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3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6%;反对7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弃权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82%;反对7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6%;弃权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3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6%;反对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弃权6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535%;反对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弃权6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7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8%;
弃权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59%;反对7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28%;弃权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5%;反对7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弃权1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0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23%;反对7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6%;弃权1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2%;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1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77%;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4%;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5%;反对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1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80%;反对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1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98%;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4%;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1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7%;反对8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0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06%;反对8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5%;弃权18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