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兰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54证券简称:中兰环保公告编号:2024-028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序号原条款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第八十三条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制。票制,但选举一名董事或者监事的情形除外。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本情况。基本情况。

1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一)公司独立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举,分开投票。

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其可投(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应选出的独立董事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其可投人数的乘积数,其可以分散地行使表决权,也可以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应选出的独立董事集中行使表决权,得票多者当选。人数的乘积数,其可以分散地行使表决权,也可以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集中行使表决权,得票多者当选。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三)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其可投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应选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其可以分散的表决权,其可投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地行使表决权,也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得票多者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其可以当选。分散地行使表决权,也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得票

(四)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多者当选。

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四)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决权时,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

(五)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位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表决权。

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五)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位监事的人数。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后两日内披露有关会应在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后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2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中独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

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就任前,原董和本章程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就任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会时生效。

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第一百〇二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3

1名,副董事长2名。1名,副董事长2名。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通知可选择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通知时限为:

4知可选择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通知时限为:会

会议召开前3日应将通知送达各董事,紧急情况议召开前3日应将通知送达各董事。

下,可豁免前述通知时限。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5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由不会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由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是会计专业人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是会计专士;战略委员会的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也可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战略委员会的独立董事事会另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至少一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董事会另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百五十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十天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监事

第一百五十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紧急情况

6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紧急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豁免前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通过。

述通知时限。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通过。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作出决议,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例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力。公司在董事会、监事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营能力。公司在董事会、监事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

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的意见。监事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8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

(三)利润分配间隔期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三)利润分配间隔期以根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资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发展阶段及

(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2、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生产经营的需要;2、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生产经营的需要;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4、在满足资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4、在满足资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

10%。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年的10%。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占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占公司最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占公司

3000万元的事项;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3000万元的事项。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配: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3、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股利分配预案需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未分配利润、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状况,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在保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和满足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股利分配预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为(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每半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公司可以根据累计未分配利润、盈利情况和现金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流状况,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和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配。

2、监事会对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为并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每半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股东大会应根据章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

4、股东大会在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现金利润分2、监事会对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通过。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

5、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利润分配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披露监方案的,须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分配利润方案事会的审核意见。股东大会应根据章程的规定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应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4、股东大会在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5、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利润分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配方案的,须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分配利润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方案的原因,监事会应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6、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