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兰环保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
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143378.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4621.47元。2021年9月1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110529号)。(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247008000.00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49143378.53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150306971.87
减:发生手续费12422.25
加:利息收入3174074.6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0719301.9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10719301.95
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2021年9月,中兰环保与中原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立新的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公司与浦发银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兰环保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元)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7510751319550.00销户
公华夏司银深行圳广高东新区自贸支行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108860000000796050.00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湾支行790300788012000013270.00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湾支行7903007880180000178310719301.95活期
3个月结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湾支行7903007880180000178340000000.00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7559071248107330.00销户
合计50719301.95
注:“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湾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864621.47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5627549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用途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工程试验中心5275.495275.495275.49
补充营运资金51000.0051000.0014510.97
合计56275.4956275.4919786.4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内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内容的议案》。
1、募集项目变更前情况:
变更前实施内容变更前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方式类别名称研究方向工程试验中心自建房屋租赁及房租装修防渗材料工程应用
2、募集项目变更后情况:
变更后实施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变更后实施方式类别名称研究方向好氧菌剂筛选及驯化研究;存量垃圾治理及场地复生利用研究;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及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资源化利用研究;有机废弃物协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产学研合作共建产学研合作费同资源化利用研究;工业固废资管理研究源化利用及场地修复研究;固废低碳数字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研究。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尚未出现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总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赎回的3个月结构性存款金额为4000万元。投入到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的支出为424.6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说明。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9786.46募集资金总377.10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15030.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额项目截止项目达到报告可行是否已本年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本年度截止期末截止期末投预定期末性是变更项度实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资总额投入金累计投入资进度(%)可使累计否发
(含部现的预计
总额(1)额金额(2)(3)=(2)/(1)用状实现生重分变更)效益效益态日的效大变期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
是5275.495275.49377.10424.658.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理研究
2、补充运营资金否51000.0014510.97-14606.04100.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275.4919786.46377.1015030.6975.96%-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合计56275.4919786.46377.1015030.6975.9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不适用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外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有效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增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产学研合作效率,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试验中心”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原计划自建的“工程试验中心”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实现校企优势互补。变更后项目名称“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产学研合作共建”,研究方向由“防渗材料工程应用”变更为“好氧菌剂筛选及驯化研究;存量垃圾治理及场地复生利用研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研究;有机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利用研究;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及场地修复研究;固废低碳数字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研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总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赎回的3个月结构性存款金额为4000万元。投入到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的支出为424.6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战晓峰秦洪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