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伟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伟群)作为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伟群,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科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9月至1992年5月任沪东造船厂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2004年4月至2010年6月历任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讲师、副教授;200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华东政法大学日本法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2011年12月至2025年10月任华东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所长。目前亦担任北
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亿钶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保险学会法律专委会主任、副会长。202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应参加董董事姓名席董事式参加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李伟群33000否2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主持开展了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评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主持了该次会议。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期内,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投资基金减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
2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
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
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提出建议;通过参加公司年报审计沟通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规划、进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面谈或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
3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及相关会议通知及详细的议案材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八)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应行使而未行使《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
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本次减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基金结构,更好地维护基金全体合伙人的权益,符合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及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4(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各类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编制,报告财务信息准确详实,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总结了公司各个期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重大方面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
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5月9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5(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除李洪东先生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外,公
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薪酬议案,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发展
实际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6(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7(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伟群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