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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录

第一章声明..........................................3

第二章释义..........................................5

第三章基本假设........................................6

第四章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7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9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9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9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情况的差异...........12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

归属的具体情况..............................................14

第六章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16

2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声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上市公司”、“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协创数据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协创数据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协创数据提供,协创数据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协创数据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

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能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

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激励计划》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协创数

据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章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协创数据、上市公司、公司、指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指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指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问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指票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激励对象指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授予日指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授予价格指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归属指对象账户的行为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归属日指须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归属条件指足的获益条件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指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自律监管指南》指——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指《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章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以下基本假设而提出: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协创数据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6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章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管理平台

“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7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八、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九、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3565万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96.906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79.450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因此本激

9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合归属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0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属任职期限要求。

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5]24012780012号《协创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5%;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

21.00%。年实现营业收入74.10亿元

较2022年增长135.36%,实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7.28亿元,较2022年增长434.50%,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五)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予部分在职的合计98名激励

元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绩效考核协议书》执行。

归属期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

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业务单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元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

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 100% 0% 100%。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92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中,80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由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出色(S)”/“优良(A)”,评定结果分为 S/A/B/C/D 共五档,相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100%;12名对象考核等级为

11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般(B),个人层面可归属比出色优良一般需改进差

考核等级例为85%。

(S) (A) (B) (C) (D)

2、本次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

个人层面归属

100%100%85%60%0%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16比例(Z)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均为“出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色(S)”/“优良(A)”,个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业务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8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2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356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96.906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79.4500万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情况的差异

(一)第一次变动情况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108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9.8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名调整为10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5.50万股调整为485.7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二)第二次变动情况

12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前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35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1名调整为10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5.70万股调整为484.70万股。

(三)第三次变动情况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2900元/股调整为19.1780元/股。

(四)第四次变动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

归属的17.07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

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名调整为9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名调整为16名。

(五)第五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

1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需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的85%,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55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作废前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1780元/股调整为13.4893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45.7200万股调整为624.00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332.2200万股调整为465.1080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5000万股调整为158.9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4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可归属数量为196.9065万股

3、归属人数:可归属人数为9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3.489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授予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的数姓名职务已获授予股票

票数量(万股)量(万股)总量的百分比

潘文俊董事、总经理189.000056.700030.00%

易洲副总经理126.000037.800030.00%

陈礼平副总经理42.000012.600030.00%

1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副总经理、董事会

甘杏25.20007.560030.00%秘书

吴春兰副总经理25.20007.560030.00%

陈亚伟董事14.00004.200030.00%

瞿亚能财务负责人11.20003.360030.0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5人)231.840067.126528.95%

合计664.4400196.906529.63%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2、鉴于2024年权益分派拟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归属上市前实施完毕,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数量”列示的数据为调整后的数据。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

1、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5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可归属数量为79.4500万股

3、归属人数:可归属人数为16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3.489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授予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的姓名职务已获授予股票

票数量(万股)数量(万股)总量的百分比

陈礼平副总经理28.000014.000050.00%

陈亚伟董事21.000010.500050.0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4人)109.900054.950050.00%

合计158.900079.450050.00%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2、鉴于2024年权益分派拟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归属上市前实施完毕,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数量”列示的数据为调整后的数据。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1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章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协创数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协创数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6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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