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4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
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了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协创数据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协创”)在最高融资余额内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所有银
行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香港协创的义务能得以切实履行,公司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 债务人:协创数据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 1.10 亿元整
2. 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
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
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885141.15 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9.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协创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本次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