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6-08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00人,代表股份18900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
179172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7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95人,代表股份9832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598人,代表股份9900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8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595人,代表股份
9832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关联股东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98388961股)为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90381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21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4%;弃权22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45%;反对21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5%;弃权22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972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70%;反对3785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8%;弃权246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69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03%;反对3785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34%;弃权
246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代表股份
80714760股)为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6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7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80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8%;反对7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1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万威世、杨尚东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