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243264股,每股发行价格1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8794995.20元,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9544047.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925094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3月8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3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上南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对应的直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盐田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塘厦分公司为促进“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塘厦分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税区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
2026年3月31日余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4306601001300682378060516000.0052433527.17
司深圳罗湖支行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10870000000347356117534000.007053.62
司深圳红荔支行有限公司
玉山银行(中国)有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000481000003997452745000.0014982827.06
限公司深圳分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400003161920051979479999995.200.00
限公司深圳上南支行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东莞市清108700000003740610.008.93司深圳红荔支行溪分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玉山银行(中国)有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0004810000042680.00358944.39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玉山银行(中国)有
有限公司保税区分0004810000043380.000.00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玉山银行(中国)有
有限公司保税区分0004820000043530.000.00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玉山银行(中国)有
有限公司保税区分0004820000043610.000.00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581600788017000001750.00644687.00术有限公司支行
合计————710794995.2068427048.17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1544047.1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延期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延期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提高客户的服务响应能力,充分利用盐田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盐田保税区的政策优势拓展、服务海外客户,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塘厦项目”)实施主体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分公司(以下简称“塘厦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系租赁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垚宜铭创新产业园,相关租赁协议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节约租金成本和便捷高效管理,集中协调东莞生产基地的采购、制造、销售和物流,公司将塘厦分公司整体搬迁至公司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生产基地,塘厦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且塘厦分公司名称变更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分公司。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减少“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599.85万元,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金投入7599.8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中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同时对“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产品方案以及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划投入工程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的部分资金合计9983.70万元用于本项目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上述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或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调整至2027年6月。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72.05万元,上述金额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3]22012360090号专项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研发试验环境,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并积极开展行业新技术、新应用等前沿研究,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测试实力、缩短产品研发测试周期、降低研发生产成本,并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项目实施对于巩固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8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42.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42.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842.7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925.09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65%,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九、其他差异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70925.0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92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599.8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92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10.72%2023年度9452.96
2024年度33820.10
2025年度20815.71
2026年1-3月1835.7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实际投资金额定可使用状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态日期(或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的差截止日项目额完工程度)安徽协创物联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网智能终端及
120544.5028144.3528610.2120544.5028144.3528610.21465.862025年3月
存储设备生产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线扩建项目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物联网智能终
211753.404153.554400.9511753.404153.554400.95247.402025年3月
端生产建设项端生产建设项目目协创数据智慧协创数据智慧注3
324730.0024730.0023934.7824730.0024730.0023934.78-795.222026年3月
工厂建设项目工厂建设项目协创数据深圳协创数据深圳
2027年6月
4研发中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6051.606051.60986.806051.606051.60986.80-5064.80
注2项目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845.597845.597991.797845.597845.597991.79146.20不适用
合计————70925.0970925.0965924.5370925.0970925.0965924.53-5000.57——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调整至2027年6月。
注3: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主要系按合同约定尚未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尾款所致,不影响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是否达资项目累截止日累计承诺效益到预期
计产能利2026年1-3实现效益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效益用率情况月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本项目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1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80.34%6.71年(含建设期),税后内不适用不适用4732.741999.786732.52是注1
建项目部收益率为21.50%本项目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
286.12%6.68年(含建设期),税后内不适用不适用668.28487.391155.67是注2
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
部收益率为28.72%本项目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不适用注
3不适用8.11年(含建设期),税后内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3
部收益率为18.31%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
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该项目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可达到预期效益;
注2:该项目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可达到预期效益;
注3:该项目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6年1-3月不涉及实际效益。



